渎木高中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实行校务公开,有利于促进我校干部的勤政廉洁,密切党群关系,保持学校的稳定;有利于加强我校的凝聚力工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构建校内外对我校工作的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各界对我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此,学校将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原则,把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学期校务公开计划。
二、实施原则
合法性原则。校务公开必须以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标准,处理好校务公开与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关系,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校务公开的制度。
真实性原则。在公布、反馈、整改等校务公开的各个环节中,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要客观地反映学校管理的真实情况,对重点问题要详细说明。
时效性原则。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学生利益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要及时公开或解释,对反馈的群众意见和合理建议要及时处理和采纳。
规范性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校务公开的方式、程序要依据既定方案、规范实施。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工作目标
根据苏州市及吴中区教育局校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学期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体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两个机制”,即以校行政、校党总支领导为主的领导机制,一个是以教代会和工会为主的监督机制。
2、抓巩固:通过实施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公开程序、健全公开制度、巩固成果。
3、抓重点:即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教职工和社会所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反馈。
4、抓深化:针对校务公开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推动校务公开实现点上深化,把校务公开工作上升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
5、抓实效: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学校管理、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发挥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结合起来。
四、组织领导
在教育工作实践中,我们逐步认识到推行校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既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时代要求,也是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密集,他们民主意识强烈,不患贫,唯患不公。只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教育才能取信于民,才能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近几年,教育系统出现了一些社会上反响非常强烈的问题,败坏了教育的良好形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工作透明度不高,缺乏必要的监督是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重塑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教育新形象,必须增强民主意识,推行校务公开。
基于上述认识,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我们要健全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为小组成员,为我校全面推行校务公开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五、公开内容
我们要紧紧抓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不断完善和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确保校务公开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校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校长及中层干部分工、职责与岗位责任制公开。
2、学校的近期、中期、远期办学目标和计划公开。
3、国家、省和苏州市制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各班级课程表,根据《三项规定》组织的各类活动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安排,每天锻炼一小时运动安排。
4、推行“阳光收费”。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大力推行“阳光收费”,凡涉及学生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收费批准文号、项目、标准、范围,实行亮证收费,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5、财务管理公开。学校财务预结算,财务收入,资金财产管理,财务支出等情况公开。
6、落实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公开制度。在认真抓好重点校务公开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的政府招投标和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7、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条例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向全校教师公开。
8、对师生奖惩公开。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范围、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对违法违纪师生的处理等情况公开。
9、职称评审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包括任职条件,学校职评领导小组成员,申报者实绩等公开。
10、凡是关系到学校发展重大决策、学校章程及重要规章制度、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情,都要通过教职工大会、教代会等多种渠道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六、主要途径和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校务公开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学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学校的重大事项都要在教代会上公开,接受教代会的审议或表决。
通过教职工大会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教代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和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建立校务公开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