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科吧欢迎您!
当前位置: >> 讲话 >> 发言稿 内容页

2022年高考临近,教育部“歪脑筋”怎么办?(图)

高考是广大学生一生中的一次大考,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随着2022年中考临近,广大考生已处于最终的冲刺阶段,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在这时动起了“歪脑筋”,借高考散布夸大信息,制造恐慌,实施欺诈,甚至诱导考生会考作弊。为此,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实例,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加强警觉,谨防上当受骗。

一、组织高考作弊,属于严重违法

高考前夕,常有不法分子在网上公布“助考”信息,宣称能为统考提供考试试卷、答案。殊不知,在高中等国家教育会考中组织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等行为,都是严重违规犯罪行为。

【案例】2019年高中之后,在校本科生何某豪在网上公布“助攻考试”广告,来自福建、山东、贵州等地的12名考生向其退还“报名费”。何某豪在网上联系学校生聂某武、彭某林(何某豪同学),三人分工协作,何某豪负责联系传递试题及解题答案,聂某武负责解题,彭某林负责整理试题,在高考期间为12名考生实施作弊。6月8日,警方接到线索后随即行动,当场将何某豪、聂某武、彭某林抓获。三人以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被指控二年至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明确要求,在法律条例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的”“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别人甚至让对方代替自己参与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申请组织考试舞弊等民事诉讼适用法律若干难题解释》明确,对在高考、研考等国家教育会考中组织作弊的,将直接判定为“情节严重”行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判刑并罚款金。

【提醒】近年来,各地民政机关会同教育部委,对此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大幅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零容忍”。广大考生一定要加强法律观念教育部发布高考前提醒,拒绝考试作弊,切勿以身试法。

二、替考不是捷径,而是一个“绝境”

为让父母考上梦想的高中,有的父母想尽各种方法,不惜花重金为儿子找“门路”,甚至找“枪手”给儿子替考。结果人财两空,后果特别严重。

【案例】为让自己学习成绩较差的弟弟小陈考上大学,李某和小陈母亲商议,决定花钱找人为小陈替考,并承诺考上“一本”给5万元。最终,某校在读研究生刘某拒绝为小陈替考。结果在2019年高中当天,刘某就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警方随即报案调查,涉案职员先后到案。李某组织考生作弊,构成组织考试舞弊罪,被指控有期判刑两年,并处元罚金。“枪手”刘某代替对方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教师父母让别人代替自己的孩子参与考试,同样构成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刑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到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