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学院
二、学校代码:浙江省代码:0004
三、校址:
校本部:金华市迎宾西路688号
合肥校区:杭州市市区
四、办学类别: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颁发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中学名称:浙江师范学院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规定,实行大学负责、省教育会考院监督的招生制度,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判,择优录取。
(二)高校按照各地(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录取计划数量的100-120%之间。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录取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确立“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六)专业录取规则:
1.文、理科专业采用“专业级差”(内蒙古除外)的方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翻译专业不超过12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不低于110分,日语专业不超过105分;美术、体育类专业不超过60分;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金融学专业不超过115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省份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计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录取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增加单科成绩要求。
3.初阳学院数学试验班:高考成绩高出北京省文科重点线37分或理科重点线52分且数学单科成绩达130分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的进档考生2013浙江高考投档线,确保录取。
初阳学院文科试验班:高考成绩高出北京省文科重点线33分且数学单科成绩达120分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初阳学院理科试验班:高考成绩高出北京省理科重点线43分且数学单科成绩达120分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4.高考成绩高出北京省文科重点线23分或理科重点线35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初阳学院工科、理科、英语试验班除外),新生入学后依照相关专业规定的还可任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