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通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为促进我市教育行风建设和提升通南教育形象作出积极贡献,实现学校道德建设“先于社会、高于社会、优于社会”的目标,全体通中教工将在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在努力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爱生明礼的同时,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八不”:
一、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从事营业性家教;
三、不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钱物;
四、不歧视、怠慢学生家长;
五、不乱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六、不擅自推销报刊、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
七、不剽窃他人教科研成果;
八、不参加赌博、迷信等违法活动。
为切实加强师德建设,确保“八不”承诺落到实处,学校党委、校长室特提出以下五项保障措施:
一、聘请行风监督员
学校聘请社会有关方面和学生家长代表为我校行风监督员,对我校的办学行为,领导和教职员工执行师德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测评。
二、建立学校师德规范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将根据师德规范考评实施细则定期对全校教工进行考核,对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考核和调查结果作为对教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三、开展评选学校师德典型活动
今后每年评选一次“学校师德典型”,大力宣传师德典型的先进事迹并给予奖励。
四、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师德规范的教工,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通报批评;2、扣发奖金;3、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4、推迟职称申报;5、校内待岗;6、行政处分;7、解除聘用合同。
五、设立监督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对通中教工履行上述承诺情况予以监督。监督电话:855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