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党中央、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坚决执行局党委决定,反对自由主义,不阳奉阴违。
二、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凡有重大事项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维护班子团结。
三、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严守教育行风建设的制度规范, 在招生、收费、建设投入等敏感问题上严格按政策办事,涉及师生及学校利益的各项事务坚持阳光操作。
四、廉洁奉公,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五、公道正派,在教职工评先奖励、职评晋级、干部任用等方面秉公办事,不循私情。
六、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接受超标准接待。
七、尊师爱生,以身作则,营造和谐校园。
中共昌宜市一中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