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宣传普及科学知识,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观念。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服从学校的正常工作安排,不消极怠工,不擅自离岗。
3.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严谨治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要求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勤于钻研,勇于创新,在教学中不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5.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团结同事,与同事和睦相处,不拉帮结伙,不搞人身攻击,不做有损于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事团结的事。
6.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保持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家长与学校、家长与学生之间的各种问题与矛盾。
7.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接受、暗示、强迫学生及家长赠送物品,不向学生家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不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不乱收费、乱摊派,不从事有偿家教。
8.为人师表。举止文明,讲究仪表,作风正派。不参赌、涉黄和宣传迷信,不在酒后进课堂,不在课堂上接打手机等。上班时间不上网聊天和玩电脑游戏等。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当好学生的表率。
以上承诺,敬请各级领导、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违反,甘愿接受组织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承诺人各执一份。
监督电话: 举报信箱:
承诺人:
牌界第二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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