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时,你见过这样的“广告”——“技术团队诚信合作,只需输入微信号即可实时接收对方微信聊天记录”——“电脑监控”软件-微信监控,非感知监控,防卸载,质优价廉”……
近期,法治研究院调查组对多家号称提供“微信监控”服务的机构进行了密集联系跟踪,力图揭开“微信监控”业务的真相。
实测:揭开“微信监控”业务的全过程。
法治研究院调查组在百度搜索平台输入“监控微信聊天记录”,部分广告在百度首页隆重推送。
近期,调查组密集联系了多家号称提供“微信监控”服务的机构。 在与他们的客服或技术人员沟通过程中,有的刚聊完就露出了“狐狸尾巴”,有的说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地催促他们还钱,有的一头雾水,基本没有“技术含量”。 很容易看穿。
最终,侦查人员在某论坛锁定了一家“专业性”和“典型性”强的企业。 公司发布了这样一则“广告”——“不信任你老婆?想实时监控她的微信?这个动作……”。
调查人员在广告底部添加了留下的QQ号码。 很快,一个叫“专业高手”的人通过小编的好友请求又发了一个类似机器人提示的QQ号,提醒小编继续加。
随后,《科技2》的工作人员通过了小编的好友请求,开始了对话。 《科技2》不通过打字交流,而是一路发图文,似乎“预留”了大量的回复项。
当侦查人员提出需要监控他人微信服务时浏览不良内容会被网警监控吗,技术人员直接发送了此类内容。
可见业务非常纯熟,演讲技巧训练到位,还是“工业化量产”。
谈话中,办案人员就监控效果提出了几个问题——“对方真的不知道我在监控他吗?” “他们可以随时互相监视吗?” “什么理由,你不会骗我吧?”
对于这些问题,对方避而不答,然后发来了这样一个“标准”的回答。
当调查员指出费用过高时,对方表示可以先付定金先合作,满意后再付余款。
调查员接着说,他们是第一次合作,彼此不熟悉,怕上当受骗。 能否介绍一下贵公司以往在监控微信方面的成功案例? 对方随后提供了一段视频内容。 视频显示,通过在手机中下载对方提供的软件,登录软件,输入被询问人的微信号,即可远程监控被询问人的微信聊天内容。 但这段视频非常模糊,聊天记录中显示的头像和文字也不像是真实场景。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看完视频后,调查人员询问是否有人购买过“技术2”的服务。 对方说很多人都在买,监控效果很好。
几轮谈话后,当调查人员强烈要求“技术2”演示一些监控微信相关的软件,并询问是否可以免费试用该软件时,对方开始表现出不耐烦。
随后,办案人员又发了一条信息,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应。
调查人员随后查看了该技术人员的主页,其中一张证明其“声誉”的照片挂在他的个人相册中。 图为一处办公场所,墙上挂着两行字:“专业资深调查专家,名誉第一,保密第一”。
除了办公照片,还有公司服务项目介绍:
甚至还有一个“百度信誉档案”,上面清楚地显示着企业名称:联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企业搜索中,办案人员发现,确实有多家名为联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但经查证编号和备案时间不一样 本公司不符。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周律师分析称,本案的肇事者利用了人们普遍的盲点和轻信信息网络技术,以及他们对信息网络技术的了解。 贪图被调查对象的隐私和动向,冒充专业网络服务机构进行诈骗。 心理学上有一个术语叫“信念偏差”。 简单的说,人们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不在乎真相。 心理学家麦基表示,当一个人的内心充满了某种情绪或想法时,他的内心就会带上强烈的个人喜好暗示,进而会在现实中寻找相关信息,最终形成一种“真实”的心理刻板印象。 “当你强烈想看到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希望某家公司能提供技术支持时,当别人说可以时,你选择相信,认为如果可以,你不妨好吧试一试,所有的欺诈都是利用人们的轻信。”
技术:真的可以监控别人的微信吗?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人们在生活中越来越依赖聊天软件进行交流。 一些社交软件保留了大量的日常记录和个人隐私。
一些人出于各种目的,想通过社交软件窥探他人隐私,甚至想通过一些非法手段监控他人的聊天内容,这就成了骗子实施诈骗的切入点。
近日,江苏南通的高先生因疫情无法团聚。 他“心存疑虑”,想偷偷查看妻子的微信聊天记录。 所以,他相信了网络上的弹窗广告。 花了2400元后,他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足以说明大脑中的水分很多。
事实上,像这样被骗的人不在少数。 此类诈骗案件在全国多地均有发生。
相关技术人员告诉法治研究院,微信聊天内容基本不可能被第三方远程监控,除非在对方手机软件中植入木马病毒和外挂软件。 “从技术上讲,随意输入对方的微信号或手机号,就可以看到对方的微信聊天内容,这是一种伪逻辑。”
法治研究院在调查中也了解到,那些自称可以监控微信的基本上都是骗子。 在此类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通过一些文字诱使相关顾问付款,并利用一些p图软件制作多张虚假的实时聊天对话截图,以骗取信任。 在相关顾问下单付款或缴纳保证金后,不法分子一般会以解密为借口,发送所谓的压缩包收取密码保证金。 如果“玩”够多,日后会编造虚假的“用户协议”,并需要支付押金。 辅导员会被“骗”,直到意识到自己被骗,最终受害人会被列入黑名单。
但一旦将相关外挂APP软件植入对方手机,在技术上应该可以实现对对方微信的监控。
2019年,在“清网2019”行动中,江苏南京警方破获一起利用手机软件窃取个人隐私信息案件。 妻子怀疑丈夫出轨,花990元在网上买了一个APP安装在丈夫手机上。 有了这款APP软件,男方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行踪、照片,几乎所有个人信息都牢牢掌握在妻子手中。 据此,警方追查到该软件的开发者,发现另外三款位置监控软件收集了超过400万条极度隐私的公民个人信息,全国范围内监控了6万余名受害人。
律师:监控、窃听他人微信有什么法律规定?
对于宣传可以提供微信监控服务的骗局,周某表示,从法律上讲,上述行为已经构成诈骗。 如果诈骗数额只有几百元,不符合诈骗罪立案标准,但小额诈骗会受到行政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等。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数额至少要达到3000元以上,才能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但在我国,如果犯罪分子连续诈骗,可以累加,即把所有诈骗金额累加起来,再依法进行处罚。” 周某解释说,这在法律上被称为连环犯,属于酌处罪。 定罪,即数项诈骗罪,按一罪处理。 只要总量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 诈骗金额越大,刑罚越重,最高可达无期徒刑。 因此,如果被骗,无论金额多少,一定要及时报警,以便尽快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此外,那些因轻信咨询、购买微信监控服务而落入骗局的个人或企业,不仅是“受害者”,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对此,法治日报法律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亚丽分析,未经他人授权或不知情的情况下监听他人聊天信息的性质也是一种侵犯被监控人个人信息。 它可能涉及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我国多部法律都对公民个人信息、知识产权和公平竞争秩序建立了明确的保护框架。 以个人信息保护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交易、提供、披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也就是说,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进行买卖行为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虽然此类案件基本都是骗局,购买微信监控服务的人无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但作出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缺乏结果要素,并不代表永远不承担法律责任。” 梁亚丽解释说,就刑法而言,行为人有非法获取他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与案件数额或情节相符)并实施的故意。 因错误行为未达到结果,仍涉嫌犯罪未遂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尤其是在此类案件中,企业单位购买监控服务,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失或者从中获利50万元以上的,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处以不低于50万元的刑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防骗,周某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切记不要有侥幸心理,以免落入骗子的圈套。 如果遇到疑似圈套或骗局,要多方求证,理性分析,学会自问自答浏览不良内容会被网警监控吗,进一步推演。 在很多问题上,我们必须回到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去思考,才能避免心理上的误区,才不会落入骗子的圈套。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梁雅丽提醒,在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制度日益完善的今天,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注意将他人的“信息”视为一种权利而不是允许“个人信息”的法律常识被随意获取和交易。 所有社会主体都应知晓权利的内容,明确法律的边界,规避法律风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选题/法国开放研究院
文/重案组小刘、发布阿、沉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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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人/于英博
编辑/黄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