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1.学生贷款不是无息贷款。学生贷款利息在学习期间由国家补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计息。
2.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贷款情况将直接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自动生成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即将成为借阅学生的“第二张身份证”。如果借款学生未能按时偿还本息,拖欠的利息和本金将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以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车贷、房贷。影响;
3、贷款未在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算并收取罚息。罚款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 130%,不包括复利。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本科生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整数;研究生,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12000元,整数。
(2)贷款期限: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剩余在校学习年限加13年。
(3)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登记,其他监护人年龄必须在25岁至60岁之间(父母在世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父母)。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成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 准备工作
(一)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学生:贷款系统导出的贷款申请表1份、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转贷学生:只需提交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复印件1份,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实身份。
贫困证明材料: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已经预申请或在高中享受助学金的学生无需提交贫困证明材料;未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现场填写)。
(2) 申请日期:
申请受理日期:2019年8月1日-2019年9月10日
(3)地址:坊子区教育体育局(正营路526号)
3. 流程
(1) 首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新生必须得到通知才能注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贷款申请”中的“添加”生源地贷款登陆,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4、8月1日至9月10日,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办理地点申请贷款,签订合同生源地贷款登陆,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在大学注册后,携带合同和贷款接受证明到大学助学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请助学金管理中心老师将收据信息录入助学贷款管理学生来源系统。县(区)助学中心教师在系统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生效。10 月 10 日前未填写电子合同确认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拒绝。
6、签约一周后,登录支付宝账户(申请贷款时自动生成),修改密码,实名认证。
7、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跟踪贷款申请情况,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
8、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号码为95593,为全国提供助学贷款咨询和解答服务。
(2) 再贷款学生
1. 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并登录系统。如果您不知道您的登录名,您可以选择“使用您的 ID 号登录”。如果您忘记了密码,您可以使用相关方法找回密码。如果您无法找回密码,请致电 95593 重设密码。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添加”,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接下来的步骤与首次贷款的学生相同。
4.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相互授权委托关系。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无法前往受理现场的,另一方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办理地点。
坊子区助学贷款咨询电话:7668579;18663653581
国开服务热线:9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