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分类广告受理点将正式进驻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7号窗口和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导视台。 同时,位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岛上受理点也调整至三楼A厅28号窗口。 也就是说,今后在上述三个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公民,可以直接在同一地点办理相关挂失声明或通知、公告的公示。
厦门日报、厦门晚报遗失声明公告受理点
① 庐陵路122号新闻大厦一楼
咨询热线:5581162
② 厦门市行政中心三楼A厅28号窗口
咨询热线:5509533
③ 海沧区行政中心一楼37号窗口
咨询热线:5550633
④ 集美区行政中心二楼导览平台
咨询热线:5550267
我需要携带什么证明?
请看下表
类别
所需证明材料
丢失的
寻找某个人
丢失的
1、劳动就业手册、失业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丢失,需提供身份证
2、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工作单位证明。
3、户口簿遗失的,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4、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丢失的,须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证明。
5、丢失工作证、退休证及个人各类职业资格证书须经所在单位或发证机关证明。
6、驾驶证、行驶证遗失的,须出具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加盖车辆管理所印章的证明。
7、学生证、毕业证、毕业注册证丢失的,须由发证学校补发证明。
8、自学考试准考证丢失,须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证明。
9、单位的各种证照、证件、票据如有遗失,须加盖单位公章。
10、单位车辆丢失,单位必须提供证明。 个人车辆需提供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车辆登记证及报警收据;
11、失踪人员通知书必须提供负责人与被寻人的关系证明,以及双方的身份证。
寻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您是外地人员身份证遗失声明,须出示身份证及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通知和提单丢失
1、声明、通知、招聘须在广告内容上加盖公司公章; 声明涉及公司总经理级别的,须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印章; 无监事单位的,须由董事长、股东决议等签字。
2. 法院公告须经法院认证
中期计划
护照或台胞证遗失,须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加盖公章
开立银行账户的许可
有正式内容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证明
商业执照
原件复印件或复印件,如均丢失,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土地、房屋权证
提供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印章遗失证明
章节类别
法人及全体股东须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表彰通知
弃婴公告
须经民政局认证
招聘
招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聘广告内容加盖公章。
招生
在招聘广告内容上加盖公章; 先报市教委批准,再到工商局广告审查委员会审批
商业
1、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在广告内容上加盖公章或提供单位介绍信
3、广告中如有“特约经销商”、“指定经销商”、“总代理”、“唯一代理”等内容,须提供与厂家的协议或授权书。
4、广告中任何违反广告法的内容将被删除。
房屋、商铺(包括房产、房屋租售、转租、寻求合作)
1、出租或出售需提供房产证原件或正式购房合同原件(经过公证)
2、转租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正本,并经甲方同意(加盖公章)或提供业主身份证、房产证。
3、如果公司厂房出租身份证遗失声明,如果包含公司名称,只需在广告上加盖公章即可。 如果未包含公司名称,则必须提供房产证明。
如果我没有时间去会场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