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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个人银行账号分类管理体制将于12月1日率先推进了!也就是说从最近起,我们的个人银行账户将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账户。不仅不同账户的功能大不同样,并且据新规,今后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开户数量也即将遭到限制。因此,读懂央行新规实施方案,弄清不同账户类型的差别及升降级微调与转化,对于将来个人金融消费及资金安全管理极为重要。

从每年12月25日央行发布《关于优化个人银行账号服务推进账户管理的通告》,明确了成立银行账号分类管理体制至今,央行联合其它部门共公布过4个通知(公告),推动推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然而在日前移动支付网对五千多名读者的调查中,超8成受众表示对新规“蒙圈”,不仅无法理解银行账号与借记卡的关系,对未来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到底能办几张借记卡等详细问题也有一知半解。对此,移动支付网总结和归纳了几个争议性较大的难题,试图把几个文件中的Ⅰ、Ⅱ和Ⅲ类户对普通持卡人的妨碍讲明白。

首先,简单解读4个通知(公告)中提及的银行账户分类重点:

2015年12月25日,《关于优化个人银行账号服务推进账户管理的通告》(下述简称《通知》),首次强调确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体制,并确立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的用途、账户形式、额度、开户要求等。Ⅱ类户和Ⅲ类户不得配发实体卡。

2016年9月23,《关于应对和遏制电信网路勒索犯罪的通知》(下述简称《通告》),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加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严格贯彻“同一用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少于4张”等要求。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产业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在同一家非分行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

2016年9月30日,央行发布《关于开展支付结算管理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告》银发〔2016〕261号(简称“261号文”),该文是全面深化和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的陆续文件。除规定各行严格执行12月1日起一人一户要求外,对于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也要求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2016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体制的通告》(简称302号文),向银行各级重申了央行关于个人银行账号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个人开立Ⅱ类、Ⅲ类银行账号,除可以绑定本人I类银行帐号外,也可以绑定信用卡帐号进行身份验证;个人在工行柜面开立的Ⅱ、Ⅲ类户,无需绑定Ⅰ类户以及信用卡帐号进行身份验证。Ⅱ类户还可以申请存取现金、非绑定帐户资金转出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