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得低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① 2021年深圳市公布的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数据为1300元/月;
②省民政厅公布的一类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087元/月。
其中,本市户籍户包括:
①全部由本市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
②户口在本市的居民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非本市户口的家庭。
深圳低保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深圳市户口,与人均收入低于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成员同住,且家庭财产和生活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①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家庭财产和居住条件必须符合规定条件;
② 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必须满足边缘家庭大病患者、一、二级残疾人、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不能满足的最低生活保障要求。成为独立的家庭,以及无法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义务未成年人等
知识扩展:
10月起,深圳市开始实施《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明确深圳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每年制定深圳市当年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该标准不得低于广东省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1年深圳低保在什么情况下取消?
答: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民政部门给予警告,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责令其退还被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将其骗保在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中的地位。相关规定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情节严重的,处诈骗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二)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条件发生变化农村低保申请条件,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未按规定申报的本办法的规定。
此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干扰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扰乱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法;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深圳低保待遇将暂停?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区民政部门应当作出暂停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决定:
1.所有低保家庭成员户口已迁出本市的;
2、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有工作能力,无正当理由3次以上(含3次)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推荐的工作的;
(三)参加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无正当理由服务时间超过3次(含3次)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出现上述情况,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当收集有关材料,组织调查核实,并将有关调查结果和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用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