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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时髦了!英美人有时会用穿毛衣合理吗?

《Too Fashionable》,[法文] Mark Bore 着,[英] Bob London 插画,刘宇彤译,版本:后浪|台海出版社(2018年12月)。

春节期间,很多人都会为自己精心挑选新衣服,或穿上去走亲访友,或聚会。

如果选择以内敛或庄重为主的服装,或许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穿错不了”,但如果想在走亲访友时追求个性和时尚,服装搭配的选择是不是很容易走入险境——这样穿真的合理吗?时尚杂志上的衣服可能走在潮流前沿,但不一定适合每个人的体型和体态。如果盲目复制,很可能让你的形象看起来“滑稽”。

但归根结底,究竟是谁制定了这些时尚规则?他们是怎么来的?

所谓的时尚法则,显然是在永恒变化的过程中——过去流行的服装,今天会显得老旧,后天可能又会以“复古版”的身份再次出现在时尚舞台上。特别是,大多数时尚领袖都来自聚光灯下,例如电影明星或某个奢侈品牌的设计展览。普通人似乎也能跟在他们身后,只有选择的权利,却没有创造的权利。这是真的吗?

近日,后浪出版社推出新书《太时尚了!》,分析了一些穿搭方式的合理性,讲述了一些穿搭方式的由来。虽然,几乎所有的着装规则都不是绝对的,比如穿荧光色的衣服合理吗?- 对某些人来说合理的事情可能对其他人来说不合适。但反过来,后者可能有一天会成为潮流引领者。这个春节不妨大胆穿搭,不要总是满足于橱窗的固定搭配,多尝试一下,你会发现穿不同的衣服和拥有不同的身材一样有趣。

穿翻领毛衣合理吗?

英裔美国人有时用“roll collar”或“polo collar”来形容我们所说的翻领,但最准确的说法是“turtle collar”。因为,穿翻领西装的男人,其实很像一只破壳而出的乌龟。此外,穿马球衫的人的脖子也不会露出来。

翻领服装不是一种可以随便穿的服装。翻领有时甚至盖住人的嘴巴,使面部与周围器官隔绝,从而人为地修饰了整个人的形象。这样的衣服虽然不会像缅甸“长颈”妇女脖子上戴一串铜圈那样的效果,但也会“把脸”“撑高”,从而使脸显得更圆更漂亮。平坦的。

即使有些人的脸没有这个问题,但大多数人这样戴,脸还是会显得圆。所以如果一个男人穿翻领,留胡子,同时留着长头发,他看起来几乎就像一顶带耳罩的冬帽。你可以闭上眼睛,花两秒钟想象一下。

在许多方面,翻领服装比圆领、V 领、马球衫、交叉圆领,甚至比它的近亲、与它一样高但没有折叠起来的立领衬衫更复杂。有翻领的衣服对气候条件的要求更高,因为如果温度太高,穿翻领的衣服就像进了蒸汽房。这种时候要摘下来吗?你是选择过热而死还是羞愧而死?没有人能脱掉一件马球衫,而他们的头发看起来却像让-路易斯·博洛 (Jean-Louis Bolo) 一样糟糕……  

起初,在 19 世纪后期,翻领服装主要因其保暖性能而广受欢迎。作为休闲装而非正装,这些服装完美地迎合了上流社会的运动需求,保护他们在骑马、骑自行车或打高尔夫球时免受感冒病毒侵害。翻领服装很快被水手、滑雪者和职业足球守门员所接受,然后在 1960 年代以毛衣和莱卡基础衬衫的形式进入日常衣橱。

尽管巴黎左岸的新浪潮思想家或演员穿着黑色马球领毛衣和白色牛仔裤谈过许多浪漫故事,但翻领服装已不再是常见的都市装束。穿西装外套的男人在里面穿翻领毛衣会显得不舒服。是的,翻领可能会有效地隐藏脖子上的吻痕,但佩戴颈托不会起到同样的作用吗?

穿西装配运动鞋合理吗?

这是一个老问题,在中国看到人们这样穿很常见。西装会让穿着者显得端庄,但他们实在不想忍受皮鞋的折磨。这种搭配方式最早的创造者是Giorgio Armani。

西装是过去人们非常重视的一种服饰,但是随着时尚的发展,逐渐偏离了原来的方向,西装也随之没落了。今天,人们经常穿西装搭配 T 恤、polo 衫、连帽衫或运动鞋。对于所有犯过的错误,西装搭配运动鞋是当今最严重的风格错误之一,但却是最受欢迎的。

这种搭配方式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Giorgio Armani开创了男装自由化的先河。西装搭配运动鞋正合了这一趋势,满足了男人心理上追求的一种幻想。

就像 1977 年的朋克穿着带有可怕图案的破烂 T 恤和黑色领带一样,西装和运动鞋的痴迷有野心表明他是完美的男人。你想通过西装来彰显你的优雅和财富,你想通过时尚的运动鞋看起来很酷。

热衷于穿西装和球鞋的人,总是难免会在两者之间更看重西装。在工作中,他们受到职业条件的约束,每个工作日必须穿外套、衬衫、裤子和领带。这样的人通常只有一双运动鞋,却假装是专门为搭配西装而设计的,因为下班后要去参加聚会。他们珍惜他们所谓的运动鞋(90% 的时间,这些运动鞋是 Converse All-Star 高帮或 Paul Smith 低帮,而且都是白色的),让自己完全成为一个装腔作势的人,而不是一个完美的男人。

西装搭配运动鞋的穿搭方式,本来就是那些时尚大牌支持和推广的。只要能给他们带来收入,穿多丑都无所谓。这样的穿法,理论上不无道理,从文体上来说也不无道理。运动鞋一般比皮鞋更宽、更高、更平,鞋跟只有一点点,与裤子其实不太好搭配。具体来说,运动鞋无论如何都会产生一种手风琴般的视觉效果,也就是说,裤子会像开瓶器一样在脚踝处折叠起来。

所以穿西装搭配运动鞋和穿运动裤或短裤搭配皮鞋效果是一样的,所以找到其他方法让自己穿西装看起来不那么严肃很重要。比如,明白麂皮鞋从来没有皮鞋那么正经。同样,不要忘记胶底鞋总是比皮底鞋看起来更休闲。

NBA球员拉塞尔·威斯布鲁克因为古怪大胆的穿衣方式,被中国球迷调侃为“被时尚杂志蒙在鼓里的人”。但《GQ》杂志后来称这种为“威少风格”,即除了他没有人能驾驭穿衣方式。

把裤子塞进靴子里合理吗?

这样有一个好处:冬天保暖

人们不断更新“如何穿得丑”的艺术,一种方法就是将各种衣服塞到身上。他们可以把毛衣塞进裤子里,把马球衫塞进及膝短裤里,把衬衫塞进三角裤里,甚至把裤子塞进靴子里。其中,将裤子塞进靴子的情况并不少见。

而那些把裤子塞进靴子里的人,也不是随便、马虎,他们心里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当渔夫去抓贻贝时,他们也会把裤子塞进橡胶靴里,这样他们就不会被淋湿。而骑士在上马时也会这样做,这是为了防止马的皮被裤缝划伤。同样,我们把运动裤塞进袜子里似乎也不是完全偶然的。在郊区,将裤子塞进靴子不太可能成为时尚标签,因为它最初被毒贩用来表示客户有交易并且存货充足。

在那些把裤子塞进靴子里的人中,骑士、毒贩和贻贝渔民的罪责最少,至少他们这样做是有原因的。越来越多的其他人只是为了时尚而这样做。这种时尚效应是由两种单品的同时流行带来的:出现在男士衣橱中的紧身牛仔裤和灵感来自军靴或工作靴形状的大靴子。由于牛仔裤太紧,无法盖住靴子,所以只需将裤子塞进靴子里,款式就恰到好处。可怜的家伙,他们是多么时尚的受害者。

事实上,这种做法的背后存在一个误解。多年来,那些模特经常在走秀时故意将裤脚塞进靴子里,很多人误以为这是时装设计师特意设计的款式。而那些时装屋这样做,就是为了让靴子能被完整地看到,让买手们真正地完整地欣赏这双大靴子。同样的道理,如果有些模特在T台上把毛衣塞进裤子里,只是为了能看到腰带,绝对不是造型上的选择。

穿荧光衣服合理吗?

荧光色的衣服在视觉上是非常惊艳的,但是考虑到现在越来越多的工作制服都在使用荧光颜料……

时尚往往是由街头的人创造的,所以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时尚来自街头。几个月来,曾经专供道路建设者、法国道路管理人员、道路收费站工作人员或高速公路清洁工使用的荧光色已经出现在日常服装中。

特别是荧光色,尤其是黄色或橙色,最近似乎很流行。这种颜色用于各种不同的材料,从人字拖和 V 领 T 恤到足球运动裤到手拿包。荧光色不再只是寻找身份感的青少年的专利。我喜欢在电子音乐跳舞和购物时穿的颜色。它已经成为一种被广泛接受的颜色,就像深紫色和砖红色一样。

荧光色最早出现在 1980 年代的日常服装中,当时这种颜色一度非常流行。但如今色彩的流行,也分明是在彰显时代精神。高速公路清洁工穿着霓虹色的衣服,不惜一切代价救出一只不小心跑出高速公路的刺猬,这样一来,他们就会被驾车者反复看到,甚至受到表扬。而现在,这种想法已经演化成了很多普通人想要引起别人注意的执念。

荧光色使人们对安全的担忧变得可见和具体化,并确保穿着这种颜色的人永远不会被视为透明。荧光色可以让那些必须要记住的东西更加突出,甚至可以一下子吸引人的眼球,因为通常只有非常重要的东西才是这种颜色。制作这种颜色需要复杂的技术。这个过程是分子吸收光子后变得活跃,颜色就产生了。荧光色一直是一种特殊的颜色,它的视觉冲击力非常独特,甚至超凡脱俗。

在众多关于荧光色视觉效果的研究中,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在许多不同颜色的物体中,我们对荧光色的记忆几乎是其他物体的两倍。而另一项英国研究发现,穿着荧光色衣服的人比穿着黑色衣服时多吸引了 30% 的目光。然而,该研究没有具体说明这些眼神是钦佩还是蔑视,或者假设两个身着霓虹色服装的人在街上相遇时是否会相互欣赏。从时尚更新的节奏和自私的人相遇的概率来看,这个假设是完全有可能的。

将毛衣系在肩上合理吗?

世故与平庸的区别在于他们会打个蝴蝶结,前者不需要像后者一样的社交礼仪书籍就可以打字,而自命不凡的人更“高人一等”。他们可以在肩上系上一件毛衣,就像超人的斗篷一样,这样他们就可以伸展双臂,飞向多维尔的海边。

这种毛衣的系法虽然与水手进出深海时的打结方式无关,但却与悠闲的海中沐浴方式有很大关系。无论是在 Deauville、Touquet 还是 La Baule,气温在黄昏时会急剧下降。因此,为了在从海水浴疗中心到酒吧的途中不着凉,在鳄鱼皮 Polo 衫外面套一件小开衫是很实用的。

这种时尚现在被认为是最保守的,最早出现在1960年代初期美国品牌Sears的邮购服装目录中,这种方式在当时的白人地区尤为流行。受欢迎的。就像翻起马球衫的领子一样,将毛衣系在肩上迅速成为精英阶层的身份象征,并飘洋过海,风靡法国。80年代,法国贵族开始流行穿衣法,并最终形成了新的规则:毛衣的颜色要与Burlington袜子和低帮Weston乐福鞋相得益彰。

如今,虽然小资产阶级衣橱里的很多衣服和配饰,比如Babor品牌的服装、船鞋,都源自贵族的装束,但将毛衣系在肩上的做法往往只有贵族才会选择. 而且社会上有很多普通人不喜欢这种穿法。的确,喜欢这种风格的人总是冒着这样的风险,如果他们看到贵族穿成这样,左边的人可能会用毛衣袖子勒死他们……

因此,应该寻找其他方法来适应多维尔的海滨气候??。你可以向意大利人学习。夏天只要把外套或背心披在肩上,不要把袖子扎起来。把袖子系起来的选择其实很危险,至少,它有把毛衣拉变形、掉到腰部的风险。这也使屁股感觉很热,因此不舒服。

在室内戴弹幕帽合理吗?

翻盖只是一个装饰品吗?

如果说美国喜剧演员拉里戴维曾说过“只有瞎子和傻子才敢在室内戴墨镜”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那么那些在室内穿人字拖的人就更加特立独行了。事实上,这种造型一开始就带有政治信息。

如果说在地铁上戴墨镜的人只是想展示自己,那么在室内穿人字拖的人则公开表达了希望被视为社会边缘人白袜子俱乐部,甚至是反社会人的愿望,而穿人字拖、戴鸭舌帽的人则有此欲望比戴鸭舌帽的人更强烈。的确,这些人这样做,在刻意避开别人眼光的同时,也发出了危险信号,暗示他们可能在进行一些违法活动,不想被人认出来。

这就是我们要谈的。因为 20 世纪 70 年代纽约的毒贩和窃贼喜欢穿带翻盖的厚毛衣,只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可以更好地隐藏自己,防止自己穿起来被认出来。其实连帽衫最初是冠军品牌为了给上班族提供更保暖的衣着而设计的。20世纪80年代,那些英国流氓也发现了翻盖的用途。他们总是戴着它们,就好像他们对翻盖有一种迷恋,这样他们就可以躲过监控和警察。他们的身份。

其实现在有些年轻人在室内还是会戴弹珠的,只不过是模仿别人或者过于狂热罢了。所以,对于那些坐在教室后排贴着暖气片的初中生来说,戴翻盖帽绝不是为了保暖干燥,而是为了不被老师发现,所以以免黑板上叫上去求解二元一次方程的方法。不过这个计策很可能得逞,因为老师们都已经在法语师范学院接受过特训,很容易就能认出被甩的帽子下皱着眉头的脸。

历史上也有很多极端分子有这样的形象,从大叛乱时期的人,到西多会修道院的修道士,再到尼古拉斯·阿内尔卡,在室内穿人字拖的人往往把自己与他人隔离开来。情况,甚至可能被他人排斥。在英国,很多酒吧或商业中心甚至禁止年轻人在室内戴翻盖,理由是会吓到前来消费的顾客。

穿短袖衬衫上班合理吗?

到了夏天,这几乎成了很多男人的标配。

坏味道虽然不挑季节,但更容易出现在夏天。除了重新推出罐装桃红葡萄酒和探险家朵拉的汽车遮阳板外,今年夏天还推出了一系列令人毛骨悚然的服装。仅举几例:Crocs、宽边遮阳帽、圆领背心、短裤、沙滩凉鞋,甚至更可怕的是短袖衬衫。

乍一看,穿短袖衬衫真的没什么丢人的。短袖衬衫除了短袖外,无论是领口设计、版型、材质、纽扣,还是袖口(袖口加厚布边,防止衣服破损),都与普通长袖衬衫无异。完全相同的。所以短袖衬衫在男士衣橱里还是很常见的。其实,只要十几岁没有自残,身上没有奇怪的疤痕,在公共场合穿短袖也不会招致非议。

这就是问题所在。因为和同样被截短的百慕大短裤一样,短袖衬衫也不是工作服。它最早出现在 20 年代,当时男装发生了巨大的革命,短袖衬衫最初被认为是网球运动员的穿着。然后是优雅的温莎公爵,他喜欢在晒太阳的时候穿短袖衬衫白袜子俱乐部,因此这种装束被认为适合度假和闲暇时间。

所以,问题的根源其实是穿短袖衬衫的场合不对,而不是衣服本身。如果一个人上班喜欢穿,第一次做PPT演讲时很有可能会被人看到他长着腋毛,形象在观众面前崩塌。在这种情况下,打领带也没关系,因为你看起来像大德电器的推销员。

八月的下午在海滩上穿短袖衬衫搭配百慕大短裤和麻底鞋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但不是专业的。从五月开始,夏天最好的放松方式就是穿一件卷起袖子的长袖衬衫。这样,不仅保持优雅,而且还表明您随时准备去上班,即使是在休假时......  

穿尖头鞋合理吗?

尖头鞋穿在女人身上很好看,但穿在男人身上——它们可能看起来像漫画。

美国人已经意识到曾经流行的方头鞋并不好看,甚至把鞋的形状比作撬棍。然而,在大西洋彼岸的我们法国人仍然喜欢尖头鞋,这些尖头鞋和方头一样难看。现在在法国,喜欢穿尖头鞋的男士也普遍热衷于在头发上喷定型喷雾,穿臀部绣花图案的牛仔裤。

这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我们先不做什么社会分析,就看尖头鞋让穿的人身材比例看起来不协调这个事实。如果搭配阔腿裤,尖头鞋会显得太瘦,反而会显得腿更粗。如果是小脚穿,尖头鞋会显得特别高,因为看起来太长了。有些男人穿尖头鞋是因为他们认为尖头鞋可以拉长脚,从而体现出自己强大的性功能。已经不行了。

正如Paris Hilton、M&M's、方头鞋代表的是错误的美国口味,尖头鞋绝对是错误的欧洲口味的产物,甚至可以说是法国口味。起初,法国的安茹伯爵穿尖头鞋是为了让脚看起来不那么宽。然后到了12世纪,尖头鞋逐渐成为当时的主流。法国国王菲利普·奥古斯都甚至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来确立鞋子的地位。从此,尖头鞋便受到了贵族阶层的追捧。人们认为,鞋头越长,鞋主的社会地位越高,因此鞋头不断被加长。当时这种鞋叫“尖头鞋”,长度甚至可达50厘米。

尖头鞋的款式很多,如西部牛仔靴、阿拉伯风格的箭头拖鞋、尖耳精灵穿的鞋等,在大众认知中,它一直象征着某种反叛精神。中世纪的男人有时会穿尖头鞋,用鞋子掀起女士的衬裙,或缩短祈祷的时间(你可以试试穿50厘米长的鞋子,跪在地上说“我愿你,圣母Mary”),而现代人穿尖头鞋是为了追求绝对的摇滚精神。尖头鞋的重要性在1960年代得到了完美体现,穿着尖头鞋让时尚前卫和摇滚乐手与穿着马丁靴的斗志朋克区分开来.

21世纪初,一批新的摇滚乐手涌现,尖头鞋得以重回舞台,但与此同时,这款鞋也经历了与超薄领带相同的发展路径:从代表叛逆精神到质朴的象征……总而言之,又要穿圆头鞋了。如果家里还有尖头鞋,最好扔掉回收利用。将它们回收用于餐具可能是个好主意?因为英国人把尖头鞋叫做“吃蜗牛的叉子”。

在城市穿人字拖合理吗?

据说,美国游客在国外不太受欢迎的原因之一是他们太爱穿拖鞋进入景点甚至美术馆。

事实上,穿人字拖在公元前5500年就已在埃及流行起来。当时的埃及人主要用它来给足部通风、降温。人字拖的流行标志着都市休闲装的变化,甚至表现出着装规范的普遍减少。因此,似乎在城市里穿着曾经专供海滩或至少在度假时穿的衣服,现在已被完全接受。

几年前,宽松的泳裤成为日常穿着,以至于游泳池不得不规定人们必须穿着紧身泳裤才能进入游泳池。人字拖已经脱离了原有的环境,成为真正的时尚单品。现在,我们可以在店里看到花朵人字拖、高跟人字拖、羽毛人字拖,甚至还有宝石人字拖,就像几年前出现的那样。就像你的珠宝丁字裤(想一想,人字拖不就是你脚上的丁字裤吗?)。

由于人字拖走路时会发出轻微的响声,人字拖被魁北克人戏称为“布谷鸟鞋”,被比利时人戏称为“啪啪鞋”,被英国人戏称为“啪啪鞋”。人字拖的流行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美国大学生。当他们从坎昆的传统春假假期回来时,他们穿着在海滩上穿的人字拖在校园里呆了很多年。这也让很多人即使不穿UGG也不优雅……

但即使人字拖风靡全球(巴西品牌 Havana 每年售出 1.62 亿双),它仍然是一款不够优雅的鞋子。穿人字拖意味着暴露身体不吸引人的部分,使穿着者处于危险之中。在城市里,人们更有可能在一天结束时穿着人字拖弄断脚趾甲,或者在追公交车时丢鞋。如果一定要选的话,我还是穿麻底鞋比较好。

穿短裤合理吗?

就像结合了早餐和午餐的早午餐一样,近年来出现了很多介于两者之间的服装。有介于 T 恤和背心之间的无袖 T 恤,还有混合了医用木底鞋和特百惠保鲜盒特征的木底鞋。

然而,其中最受欢迎的是裤子。裤子于 1940 年代出现在意大利的卡普里岛。本来是女装,过了几年男人才在夏天穿。这条裤子后来在一些充满烤香肠的大型赛事上正式亮相,比如环法自行车赛、法国国庆日烟花汇演、露营小姐大赛、朗格足球俱乐部比赛等。

裤子的成功来自于其特性的复杂性。我们可以说裤子的裤脚在膝盖以下,或者在脚踝以上,这取决于裤子的角度。因此这条裤子被认为是百慕大短裤和长裤的完美结合。这种裤子一般是尼龙材质的,抗皱,裤脚底部有系带可以系紧。它看起来很像迪卡侬的厚运动裤。

因此,裤子在很多方面都是一种家居和日常服装。这就是为什么它给人一种你不会出错的感觉。但是,这个想法显然是错误的,因为穿衣就像谈恋爱,衣服多几厘米或者少几厘米都会彻底改变你的形象,就像谈恋爱一样,离对方近一步还是远一步换了对方,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就像遮住耳朵的短发或者领带的边缘太低会垮掉一个男人的形象一样,西裤会让穿的人显得没品位又气质。因为这条裤子实际上在视觉上造成了将腿分成两段的效果,因此让人看起来比实际要矮。

我们已经说过,夏季的着装要格外??注意,所以夏天的时候,短裤或者帆布裤都应该选择,不要妥协。并且需要注意的是,短裤不能超过膝盖,而长裤则要能盖住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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