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郑某未经许可,在其位于西城关园花鸟鱼虫市场的店铺内,高价出售多个品种的国家二级野生鹦鹉。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微信ID:fzwb_52165216)获悉,郑某因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合伙人耿某因涉嫌贩卖野生鹦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店主被控出售珍稀鹦鹉花鸟市场
根据西城检察院的指控,2014年4月至10月,38岁的个体工商户郑某在西城关园花鸟鱼虫市场南通道的一家小店。区,未经野生动物管理局批准。以每只3500元的价格将2只红吸蜜鹦鹉卖给陈某(单独处理),以5000元的价格将1只非洲灰鹦鹉卖给孔某(单独处理)。
2015年11月红色吸蜜鹦鹉,被告人郑某和他的售货员耿计划出售7只彩虹澳洲鹦鹉。
经鉴定,涉案红色澳洲鹦鹉2只、非洲灰鹦鹉1只、彩虹澳洲鹦鹉7只,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规定的物种。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耿、郑一先后被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某、耿某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反了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制度,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应以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刑事责任。
被告郑、耿已开始销售7只彩虹吸蜜鹦鹉,但因非自愿原因未能成功。他们是未遂犯罪,与有成就的犯罪者相比,他们可能会受到较轻或减轻的惩罚。
红色澳洲鹦鹉。
非洲灰鹦鹉。
买两只鹦鹉寄养时被警方逮捕的证词
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执法监察大队成员万女士介绍,2015年11月30日上午红色吸蜜鹦鹉,她和王队长在老观园花鸟鱼虫市场视察时发现,疑似受国家保护的南过道店铺。野生鸟类。她在店铺内室东侧发现了3个铁架子,每个架子上都有一只疑似国家保护的野鸟,外屋东侧墙上有2个金属笼子,分别有2个和2个。 5 仅怀疑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
此外,店内还散落着大量的鸟笼,里面有不同数量的人工养殖的??鸟类和少量的野生鸟类,万女士说。
询问店员后,一名耿姓秃子告诉他们,他最近来店里帮忙卖鸟和鸟食。这家店的老板是郑。查获违禁品时,青年陈某称,他从涉事店铺的铁架上购买了两只疑似国家重点保护的红色野鸟。
陈说,2014年5月20日左右,他花了3500元在老观园鸟城的有关商店买了一只喋喋不休的鹦鹉;同年10月,又向郑某买了3500元。一只红铃澳洲鹦鹉。
2015年11月上旬,他在郑家店里养了自己买的两只鹦鹉,没事就去看了。后来,他去看鹦鹉时被警察抓住了。
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判6年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案件开庭时,被告人郑某在法警陪同下进入法庭,并指定了辩护律师出庭。已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耿也出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郑、耿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郑某的辩护人认为,郑某当庭主动认罪,态度良好,无犯罪记录。
法院查明,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出具的备案证据证明,涉案非洲灰鹦鹉、红吸蜜鹦鹉、彩虹吸蜜鹦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耿、郑没有报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已就上述鹦鹉及其制品的收购、销售、利用、运输和携带提出申请。目前,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已收到森林公安局移交的涉案鹦鹉10只。
经审理,西城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耿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反了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制度。被告人郑某罪行特别严重,被告人耿某罪行严重,应依法惩处。
被告人郑某、耿某非法贩卖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
郑某的辩护人提出的意见被法院采纳。鉴于被告人郑某已售出3只鹦鹉,其余7只鹦鹉在售出前已被警方扣押,属于部分未遂犯罪,与已完成犯罪相比可减轻处罚。耿在卖掉7只鹦鹉前被捕。这是未遂犯罪,可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郑某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耿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西城法院一审以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耿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3年,并处罚金1万元。罚款6000元。该案查获的七只野鹦鹉全部被没收。
(原标题为《西城关园花鸟鱼花鸟鱼店一销售珍稀鹦鹉花鸟店老板多次高价销售多个国家二等野生鹦鹉品种被判处6年罚款1万元》)和昆虫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