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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应到原婚姻登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受理范围及条件:1、本辖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或离婚登记。2、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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