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租赁合同_直管公房租赁合同样本的相关参考范文,篇一:直管公房工作流程图直管公房工作流程图(外部流程图)直管公房工作流程图(内部流程图)篇二:城市房屋租赁合同城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说明:一、本合同适用于城市市区、郊县城镇(......
篇一:直管公房工作流程图
直管公房工作流程图(外部流程图)
直管公房工作流程图(内部流程图)
篇二:城市房屋租赁合同
城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城市市区、郊县城镇(包括张镇)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除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和租赁给本单位职工居住的系统公房外的其他所有房屋的租赁。
二、本合同所称的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将房屋出租给承担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双方应相互交验或出示本合同提及的有关证件和证明。
四、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或另有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
五、本合同条款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城市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区(县) 路弄(新村) 号 室(部位) 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
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 ),其用途为 。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
九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2、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第 年起,租金每 年递增 %。
4-3、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五条: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篇三:东关片区直管公房搬迁补偿协议
东关片区直管公房(廉租房)搬迁补偿协议
甲 方:西乡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
乙 方:
征收方:西乡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为了改善东关片区人居环境,加快县城经济发展,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政府将对东关片区实施拆迁改造。现结合《公房租赁合同》第十一条、《西乡县廉租房租赁合同》第九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甲方将对乙方租赁的直管公房(廉租房)依法予以收回,现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如下。
一、房屋座落:西乡县城关镇马道口1号楼 单元 ,房号 ,面积 平方米。
二、搬迁内容: 电、自来水、电话、网络、电视、宽带网络及灶、案板等室内设施,每户按 2000 元补偿,自行维修装修部分不予补偿。
三、搬迁补助费按每户 1200 元一次性发放。
四、其它补偿内容:
五、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六、搬迁期限:凡于2015年4月15日前,乙方主动腾空房屋并交清房屋租金及水电费的,甲方将从5月份开始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只限于廉租房住户,公租房不予补贴)。
甲方:西乡县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 乙方:
征收方审核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