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工程分包方案 本文关键词:分包,方案,工程,专业
专业工程分包方案 本文简介:目录第一章、拟分包专业工程计划表-----------------------------------------------2第二章、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和招标方法------------------------3第三章签订分包合同的要求--------------------------------
专业工程分包方案 本文内容:
目
录
第一章、拟分包专业工程计划表-----------------------------------------------2
第二章、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和招标方法------------------------3
第三章
签订分包合同的要求--------------------------------4
第四章
施工过程管理--------------------------------------5
第五章
完工结算-------------------------------------------5
##大厦项目专业工程分包方案
##项目已完成桩基施工、开始地下室的施工阶段,为更好配合主体施工进度,完善各专业工程设计,确保工程顺利施工,根据近期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开始对##大厦项目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选择确定工作。
第一章、拟分包专业工程计划表:
序号
分包项目名称
分包项目施工范围
分包项目金额
分包企业资质要求
1
消防工程
分包范围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工程、气体灭火工程、水喷雾工程、自动喷水、泡沫联用工程、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等项目的二次设计、施工、验收。
2
机电工程(电气、高低压、给排水)
分包范围包括:给排水工程、虹吸雨水工程、强电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智能疏散应急照明工程、FULL-2WAY照明控制系统工程、弱电预埋工程、能量监控系统工程等项目的施工、验收。
3
智能化工程
分包范围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卫星数字电视系统、背景音乐、紧急广播系统、访客登记系统、门禁系统、离线巡更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监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会议及多媒体信息系统等项目的二次设计、施工、验收。
4
空调、通风工程
分包范围包括:空调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的施工、调试、验收。
5
电梯工程
分包范围包括:电梯工程的二次设计、施工、调试、验收。
6
室外供电线路专业工程
分包范围包括:室外供电线路专业工程的二次设计、施工、调试、验收。
7
燃气工程
分包范围包括:燃气工程的二次设计、施工、调试、验收。
8
人防安装工程
9
游泳池水处理工程
第二章、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和招标方法:
1、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表
序号
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
拟选分包企业
备注
拟选分包企业名称
企业资质
注册地点
有关成绩
1
分包单位1
分包单位2
分包单位3
2
分包单位1
分包单位2
分包单位3
3
分包单位1
分包单位2
分包单位3
2、总承包单位初步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对于企业资质不达标、相关业绩不达标的分包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3、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报三家企业资质达标、相关业绩好的分包单位,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分包单位审核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审核合格后,总承包单位开始组织招标。
3、分包工程招标
总承包单位编制内部邀请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并确定开标时间,在金港大厦项目部会议室开标。工程开标后,总承包单位与中标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分包合同审核完成后上报建设局进行备案。
第三章
签订分包合同的要求:
1.
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依照《合同法》及其他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充分协商。
2.
项目经理部应严格经济合同管理,注重合同资料的评审,文字依据的整理,规范运作。分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一般不允许有预付款,月度工程款的支付不得超过验工计价款的90%。
(2)、明确最终结算以公司审核数为准。
(3)、明确发生纠纷的法律诉讼只能在我公司注册地进行。
3.
项目部签订的分包合同必须报公司企业发展部备案,劳务分包合同还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
分包工程在履约中,项目经理部除监督分包方严格按合同执行外,当业主要求发生变化或工程进度发生变化时,项目经理部应对分包方提出变更要求,并形成文字记录。
5.
总包合同中有履约保证金的,分包方必须交纳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总合同中无履约保证金的,也可要求分包方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保证。
6.
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结算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遵循必要的审核手续,不得缺漏环节和越级办理;财务人员在支付工程款时,必须严格对照合同办理,对手续不齐备的可拒付款项。
7.
项目部应加强印章的管理。分包方不得以项目部或项目部工区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未经过项目部同意,不得以项目部的名义对外联络关系。
第四章
施工过程管理:
1.
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分包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根据合同条款、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对分包方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运转。分包方的施工工艺及方案必须由项目部审定。
2.
项目部对分包方安全、质量有管理、监督的权力。项目部安全人员负责对分包方的安全制度、防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3.
项目部应对分包方建立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结果应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分包方在施工中严重违反分包合同,影响公司信誉,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项目部应将其清退,同时将其从合格供方目录中删除。
4.
项目经理部对分包方所消耗的材料应作好记录,及时签认,按月(季)清算。劳务分包中分包方领用材料超出定额的,应及时扣款。
第五章
完工结算
1.
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结算程序。分项工程分包要签订结算协议;劳务分包完工结算时相关财务、物资、后勤、调度等部门负责人应在结算(退场)清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2.
累计分包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完工后,结算要送公司审批确认。公司审计部会同财务、企业发展部将初步审批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决定。
3.
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应参照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原则上应在整体工程免责期满后退还。
4.
分包方退场后应了结相关债务,项目部要采取措施避免分包方的债务纠纷转移到公司。
篇2: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
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 本文关键词:大连市,青岛,天津,劳务,调研报告
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2005年5月7日)2005年4月,我们组成调研组,开展“建立预防拖
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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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
天津、青岛、大连市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
(2005年5月7日)
2005年4月,我们组成调研组,开展“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课题调研工作,对天津市、青岛市、大连市等地区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查看了有关的地方法规及文件资料,实地考察了劳务交易场所和施工现场,召开了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参加的三个专题座谈会,40多家企业参加了讨论。
天津市是典型的劳务输入地区。全市25万人的农民工,基本属外来队伍,成建制进入本市的企业122家,具备劳务资质,本地劳务企业190家,全市总计312家,占全市劳务总量的60%;
山东省既是劳务输出的大省,也是劳务输入的集中地。截至2004年底,山东省劳务分包制度的大框架已初步建立,已成立1169家劳务分包企业,吸纳农民工14.1万人,占建筑劳务人员总量的5.8%;在青岛市,已经建立劳务分包交易市场,劳务分包企业379家,有90%的农民工已经被企业吸纳。
大连市属于劳务输入地区。全市有28万外来的农民工,大多数农民工被总包企业直接雇用或通过“包工头”雇用;现有200家劳务分包企业。
一、调研地区基本情况
调研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高度重视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建立规范劳务交易场所的工作,建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坚持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突出重点,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天津市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设立了“分包交易中心”。其主要职责:监督管理工程分包行为,对外地进津企业进行严格的备案管理,规范劳务市场用工行为,查处无资质队伍私招乱雇和违法承揽工程行为等。同时,筹备成立“建筑企业劳务派遣中心”,并要求各省驻津建管处也建立建筑企业农民工派遣中心,和区县劳务派遣中心,将全市建筑业使用的零散农民工进行集中管理,为其监督办理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现阶段天津市已成立百家“派遣中心”,拟2005年6月低正式运营。
青岛市有专门的建筑市场和建筑队伍监管机构——建管局。在建管局成立了“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并进行贯彻落实,同时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
大连市建委年内计划建立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个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由就业服务中心、技能培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三大部门组成,具体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进行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受理劳务企业申办资质并进行初审,对劳务队伍进行日常管理。通过劳动力市场对全市28万名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结束建筑业的非法“包工头”行为和务工人员随意无序的流动局面。
(二)出台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发展。
简化劳务分包资质申办程序。青岛市把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向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完全敞开,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有关手续进行简化合并,提高工作效率。现阶段,本市注册劳务分包企业已有379家,有90%的农民工被劳务企业吸纳。
强化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狠抓合同签订率。青岛市要求各施工企业必须和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全市规范用工行为大检查,狠抓落实,现阶段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已达90%。
严格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禁止无资质“包工头”承揽工程。青岛市规定凡在青注册和施工的企业,必须用有资质的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队伍,严厉打击“包工头”承揽工程,有力的杜绝了“包工头”非法承揽工程和“挂靠”现象。
制定劳务人工费指导价,定期公布,指导市场。青岛市积极维护劳务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制定并公布了劳务分包企业人工费指导价,作为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参考,受到劳务企业的广泛欢迎。
主动向社会推荐劳务企业,帮助劳务企业创建品牌。青岛市,积极培育骨干劳务分包企业,带动其他企业发展壮大,筛选部分用工规范、管理到位、质量安全好、专业特色较强的劳务企业,通过宣传册等形式向全行业、全社会推介。创立“农民工夜校”,定期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教师对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和职业素质教育,提高了农民工自身素质和维权意识。
天津市实行联动措施,规范劳务市场。强制实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每月支付不低于53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结算并全额支付剩余报酬;制定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示范本本》,保证农民工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的合法权益;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初次进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负责人按项目备案。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企业可办理年度备案。
下发劳务资质审批权,推进建立劳务基地。大连市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发到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调动区、县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根据本地实际发展劳务企业。从2004年下半年发文至今,已建立劳务企业200多家。2005年计划在新增100家,再通过5年的发展,至2010年达到1000家,使大连建筑业从整体上达到结构和谐;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2005年将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纳入工作日程,政府专项拨款2000万元,对本地区8万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计划建立金州区、庄河市、瓦房店等劳务基地村镇,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农民进行培训,形成一批模板作业村、抹灰作业镇、砌筑专业乡等。
(三)规范市场监管,狠抓劳务备案。
天津市实行了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与地税局联合代征代缴税金和开具税务专用发票等手段,使进津劳务企业合同备案的行为得到全面监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劳务分包工程中的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对使用未备案和无资质劳务分包队伍的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和借照挂靠的行为,不签订劳务合同、阴阳合同和不按期结算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控制了“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行为。
青岛市建立劳务作业网上监管系统。2005年7月起,青岛市所有在建工程,建立了闵路电视监控系统,企业、政府主管部门不到现场,就可以及时监督现场发生的问题,及时了解劳务分包队伍的有关情况。
(四)广泛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
发放宣传材料。青岛市印制了20万套《致广大来青务工朋友的一封信》、《建筑工人手册》,春节后在外来农民工集中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发放,3月份开始在已开工的施工现场发放,基本做到每位农民工人手一册。并要求所有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知牌,公布维权公开电话和有资质建筑劳务企业名单。来青岛的外来农民工,根据《手册》可及时,合法就业。
天津和大连市也充分利用传媒途径,对来本地工作的农民工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
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定期执法大检查。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近几年,青岛市每年组织1-2次“两个规范”大检查,主要针对劳务分包资质管理情况、现场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两个规范”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责任人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全市通报批评外,还做到“四个结合”:与市场信用考评结合、与资质管理相结合、与招标投标相结合、与各项先进评选相结合。
二、调研地区完善劳务分包管理的典型做法
(一)实施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2004年年初,天津实行了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代征代缴税金和开具专用发票手段使进津企业合同备案的行为得到有效监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劳务分包工程中存在的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行外地进津企业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2005年天津实行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初次进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负责人按项目备案,办理进津备案手续。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建筑业企业可申请年度备案,凭《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全年承揽本市工程和签订合同,对人员全部实行身份管理,进津务工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卡。
(三)简化劳务企业申办资质程序,下放审批权限。青岛市把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向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完全敞开,随来随办,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有关手续进行简化合并,提高工作效率。
大连市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发到各区市县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各区市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
(四)探索创建建筑劳务市场。天津、大连市探索创办建筑劳务市场,进行行业管理和就业培训服务,对本地区零散用工及劳务企业进行有序管理。
(五)、严格规范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禁止无资质的“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青岛市明确规定:凡10层(含)以上高层住宅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公共建筑的劳务分包,实行进场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任务。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国有投资或国有控股投资的工程,劳务分包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应采取多种措施在政策上培育和扶植劳务企业的发展,如通过清欠农民工工资、发布劳动指导价、禁止“包工头”承揽工程、简化资质审批程序等手段和形式,创造有利于劳务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执法检查,对于不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劳务作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其规范劳务用工行为,鼓励包工头建立有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工程施工。
(三)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交易行为的监督制度。可通过劳务合同备案制、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
(四)切实加强农民工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力度,降低培训、发证等费用,给予专项培训资金的支持。
建筑市场管理司
商丽萍
张跃群
张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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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分包协议范本
分包协议范本 本文关键词:分包,协议范本
分包协议范本 本文简介:______________装饰工程指定分包施工协议书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业主方(简称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
分包协议范本 本文内容:
______________装饰工程
指定分包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业主方(简称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及双方到现场勘验的具体情况,甲、乙、业主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面积:最终以实际施工展开面积为准。
4.工程施工内容:室内GRG饰面处理(包括现场卸货、码放、上楼、安装、修补和校正产品、石膏找平、刮腻子、打磨、刷乳胶漆、保管产品、开设所有设备孔洞等全部施工项目,除GRG板之外,乙方需负责提供所有施工辅助材料、废弃料的清理等)。详见施工图纸。
5.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6.综合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前述综合固定单价已包括材料、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7.工程工期:按业主方要求。整个工期最长不超过
个日历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结款方式
1.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工程量按完工后实际展开施工面积进行结算,结算工程量需三方签字认可后,由业主代扣代付,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任何付款义务)。在业主遵照本协议的约定条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的工程费用后,该等工程费用由业主根据业主与甲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
合同》,在甲方_
____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结算工程量及款项在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施工后,经乙方书面通知,甲、乙、业主三方按本协议约定,三日内由甲方、业主、监理方进行验收或提出整改意见,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业主需按本协议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95%工程款,其余5%在保修期届满后七天内,乙方承接的施工内容无质量问题,业主再一次向乙方付清。
2.如业主需提供本协议结算金额发票,则由乙方提供。
3.
乙方承诺:其具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资质及能力,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向业主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充分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工程款报价是经过科学测算得出的,如发生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一定按时向施工工人发放工资,如有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的纠纷,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发生工人/供应商聚众闹事等情况,则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和/或业主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
第三条:施工、材料及设备
1.
乙方不得再次分包此工程,必须按照甲方项目经理、业主的指令及时保证现场工人的数量,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和/或业主安排的加班任务。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甲方项目经理、业主的指令要求进行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中国法律允许之最高额赔偿,以充分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返工,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增加项目,进行签证,价格另计。
3.施工用所有的材料由乙方提供。由乙方负责现场保管(防雨、防盗、防损坏)。
4.施工工具乙方自备并保管。乙方施工人员的交通食宿由乙方自理。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和业主、总包、监理制定的其它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返工,直到符合要求,通过甲方、业主、监理方验收。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工程保修期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__
_______________工程《
合同》之保修期相同。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五条: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安全,防止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如遇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乙方必须负责购买充分的保险,包括为施工工人办理人身伤害保险。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文明施工条例》(见附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指派
为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本工程的现场指挥、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
2.乙方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乙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应当直接向业主承担相关责任与义务。如因乙方未能充分妥善履行相关义务,则业主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而不因此延迟或扣减其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工程款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窝工和工期延误的,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和业主分别支付甲方和/或业主根据本协议计算的合同工程价(或中标价)5%的违约金。如因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等损失的,该等损失由乙方一并承担。乙方工期延误超过
天的,甲方和/或业主有权解除本协议。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和业主分别支付甲方和/或业主根据本协议计算的合同工程价(或中标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2.若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未通过验收,在
天内仍未完成返工或返工质量仍不合格,甲方和/或业主有权解除本协议。若本协议因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被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和业主分别支付甲方和/或业主根据本协议计算的合同工程价(或中标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3.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在
天内拆除所有已进行的施工工程,并清退撤场。对于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若根据甲方和/或业主的指令,对于乙方已完成全部或部分工程无需拆除的,则对于未拆除部分,按该部分工程量的50%进行结算。乙方逾期拆除工程或逾期清退出场的,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和业主分别支付甲方和/或业主根据本协议计算的合同工程价(或中标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第八条:饰后服务
1.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与甲方和业主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合同》之保修期相同。
2.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两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和/或业主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修理,相关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不可抗力原因所产生的结果,不属于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业主自行负责。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因此支付的包括律师费在内的仲裁费用。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协议壹式叁份,由甲方、乙方及业主三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
银行:
账
号: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
银行:
账
号:
业主(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
银行:
账
号:
附件一
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及做好安全准备工作。与安装工作有关的一切人员均须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以防产生任何意外事故,因此要共同做好安全工作,来完成施工任务,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施工条例。
1、管理条例
1)全体安装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的劳动安全法规,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安全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和巡视检查;
2)全体安装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在沿楼层监边施工时,两柱之间须设有10mm以上多股绳索,作为供安全带系绑之用;
3)现场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必须开具动火证,配有监护人员,配备灭火器材,必要时应在焊接件下方设置防火措施;
4)使用的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验,不合格的决不勉强使用;
5)密封材料使用前,所使用的溶剂要有安全包装,使用溶剂人员在施工中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严禁动用其他火种;
6)交叉安装施工时,上、下方须设防护装置,保证安全施工;
7)非持证人员不得进行电器维修、接电作业。
2、注意事项
1)专职安全员必须组织施工人员接受安全训练、进行安全教育;
2)每天早上必须召开安全例会,进行检查、分析、讲评、处理;
3)施工场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材料码放整齐;
4)专职安全员应参加定期会议,以便安排作业及讨论安全工作;
5)未经许可不得将安全扶手、围栏搬走,如妨碍作业,则经负责人同意后可暂搬走,但在作业完成后,必须放回或装回原处;
6)吊运货物应委派牵引挂接装置牌照持有人,提升重量不得超过吊升机械或脚手架的额定负荷;
7)电动工具均须配备三相四线(其中一条接地并在每天开工前进行检查);
8)每天作业结束下班以前,施工监管员或其代表须向甲方项目经理汇报当天作业情况;
9)必须认真检查各作业点,防止发生任何意外火警或盗窃;
10)作业过程中,必须小心操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具或材料从高处坠落;
11)必须经常检查和维修各种机械和工具,尤其电焊机及电动移动工具。例如:电焊机、移动电具的绝缘橡皮电缆和接地的损坏情况;
12)使用火源时,必须事先申请办理动火证,配备监护人员及消防器具;
13)必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及有关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及工地安全守则,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发生灾难性意外事故。
附件二
文明施工条例
1、确保施工区域内清洁工作,如发生垃圾,当天清理驳运至总包指定的地面垃圾堆放区域;
2、确保施工区域内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3、进入施工现场,要整齐、安全着装。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向甲方上报所有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简历、居住证和务工证,以便甲方发放胸卡作为工地内出入证使用。严格考勤。
4、临时宿舍必须按总包要求不乱拉电线、乱装插座,达到清洁标准;
5、严禁拆除、损坏总包在现场的安全消防设施。如由于工作量需要,确需拆除,乙方必须打申请报告经总包书面情意方可实行。
6、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斗殴、偷窃、抽烟,严禁随意大小便,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7、未经总包同意不得私自开办食堂;
8、切实做好自身及相邻单位的产品保护,贯彻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9、施工过程中发生罚款,需经乙方队伍负责人签字,根据负责制的原则,经现场项目部审核从严处理,并上报公司;
10、配合总包及监理共同搞好有关工作,共创文明工地;
11、为防止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因此要共同做好安全工作,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施工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