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本文关键词:内部控制,对外投资,制度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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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购买股权、债权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投资的授权人与执行人分离;投资的执行人与记录人、保管人分离;除证券部、财务部的指定专人外,其他人员接触证券必须经过适当授权;
凭证式证券的保管与接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凭证式证券的存、取必须及时、详细记录于登记簿,并由所有在场经受人员的签名。
第二节
分工及授权
第四条
公司设置投资管理部,全权负责公司对外投资事宜。本公司的对外投资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为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
第五条
短期投资项目的批准权限依次为: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对外投资的副总裁(副书记)审批;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对外投资的副总裁(副书记)签署意见后转呈公司总裁审批;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总裁班子成员集体审批;超过2,0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以下比例的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达到或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比例的项目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条
长期投资项目占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以下比例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达到或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比例的长期项目由股东大会批准。
委托贷款业务必须由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对外投资活动由公司总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投资管理
部门具体负责,同时财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作实施。
第三节
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
在对外投资活动中,形成初步投资意向后,必须首先向有权批准投资计划的机构或人员申请立项。
第九条
投资计划获准立项后,为了确保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必须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合法性论证,保证投资计划在国家对外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框架之内依法进行对外投资活动;为了避免盲目对外投资,确保对外投资活动的效益性,还必须对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使投资项目能够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
第十条
投资计划通过论证后,应及时报送有权批准投资计划的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
对外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由获得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具体实施对外投资计划,与被投资单位签订合同、协议,实施财产转移的具体操作活动,并获取被投资单位出具的投资证明。
对外投资项目应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其中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对外正式签署。公司应授权具体部门和人员,按长期股权投资合同(包括投资处理合同)或协议规定投入现金或实物,投入实物必须办理实物交接手续,并经实物使用和管理部门同意。以实物作价投资时,实物作价低于其评估价值的应由董事会批准,对外投资额大于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产中所享有份额的,或者对被投资单位溢价投入资本的,应经董事会专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投资。在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之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投资资产的移交;投资完成后,应取得被投资方出具的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
第十二条
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实际情况的变化需合理调整投资预算,必须事先报经有权机构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获得的证券类资产(指股票和债券,下同)可委托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独立的专门机构保管,也可由本公司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自行保管。
除无记名证券类资产外,本公司在购入证券类资产的当天应尽快将其登记于本公司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的名下,以防止发生舞弊行为。
第十四条
证券类资产如由本公司自行保管,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证券类资产,对任何证券类资产的存入或取出,都要将证券类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取的日期等详细记录于登记簿内,并由所有在场人员签名。
第十五条
对于本公司所拥有的证券类资产,应由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先进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为本公司所拥有,并将盘点记录与账面记录相互核对以确认账实的一致性。
第十六条
财务部要依法设置对外投资核算的会计科目,通过设置规范的会计核算科目,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业务核算,详尽记录投资项目的整个经济活动过程,对投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监督,从而有效地担负起核算和监督的会计责任。
第十七条
在投资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财务部要加强审查投资项目各环节所涉及的各类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预算控制,实际投资超支达5%以上或虽超支比例不足5%但绝对金额达到50万元且无正当理由的,要及时向有权批准投资项目的机构或人员报告。
第十八条
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对长期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其职责范围包括:
㈠
监控被投资单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㈡
监督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股利支付情况,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㈢
向本公司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定期提供投资分析报告。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权的,投资分析报告应包括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对于短期投资,也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的管理。
第十九条
在处置对外投资之前,必须由公司投资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拟处置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充分说明处置的理由和原因,然后提交有权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机构或人员进行审批,批准投资处置计划的权限与批准投资项目的权限相同。
第二十条
财务部要及时对投资处置进行会计核算,并检查、监督其合法性、真实性,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四节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由内部审计人员行使对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
第二十三条
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㈠
投资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由一人同时担任两项以上不相容职务的现象。
㈡
投资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㈢
投资计划的合法性。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对外投资的现象。
㈣
对外投资活动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情况。
㈤
投资业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会计科目运用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完整。
㈥
投资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计划用途和预算使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挪用、挤占资金的现象。
㈦
投资资产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
㈧
投资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投资处置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过程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篇2: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本文关键词:企业发展,内部控制,作用,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本文简介: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按照现代管理学的理论,人类的管理活动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控制活动则是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是为了确保组织目标以及为此而拟定的计划能够得到实现;各级主管人员根据事先确定的或因发展需要而拟定的标准,对属下的工作进行衡量、测量和评价。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或避免因浪
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本文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按照现代管理学的理论,人类的管理活动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控制活动则是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是为了确保组织目标以及为此而拟定的计划能够得到实现;各级主管人员根据事先确定的或因发展需要而拟定的标准,对属下的工作进行衡量、测量和评价。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或避免因浪费、管理不当等因素而遭致损失,或者根据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和组织发展的需要,配合组织完成任务,使企业各项作业有条不紊,且更经济有效地运行,以促使企业各项经济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内部控制的功能
由于内部控制具有维护企业财务安全,降低成本,避免资产损失,当好管理者的助手和参谋的特征,因此,内部控制具备以下四种功能。
防护功能:内部控制是以计划目标为依据的控制,内部控制对计划的鉴定与分析,使计划更加正确可靠,更有利于制约管理过程中的各种消极因素。
调节功能:内部控制是管理层的一种职责,内部控制是为了制约标准的执行与平衡偏差,因此,控制的全部工作应包括设计标准、衡量差异、提出分析、采取措施、协助业务部门使其执行结果符合标准,以达到实现监督考核与制约的目的。
反馈功能:由于内部控制一般采取闭环控制方式,有利于各种管理信息的反馈,因此,对管理目标的执行、差异存在的状况、应采取的措施等能够及时准确的报告给有关管理者,有助于企业各项计划、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执行。
参谋助手功能: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的职能部门,是专职综合性经济监督机构,应能掌握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中的决策,随时了解经营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作重点和重大举措,围绕调控中的热点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监督和协调经济管理各部门、各环节,使其更好的履行职责,并注意发现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综合性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二、内部控制的作用
恰当地运用内部控制,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是企业经营成败的一个关键,其主要作用有:
统合作用:在一个企业中,虽有不同的作业单位,但要达到经营目标,必须全面配合,以发挥整体团队作用。内部控制正是基于这种指导思想,利用会计、统计、业务、审计等部门的制度、规定及有关信息、报告等作为基本依据,以实现统合与控制的双重目的。
制约与激励作用:内部控制着眼于各项业务的执行是否符合企业以及既定的规范标准,使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做到活而有序,达到预期效果。由此可见,内部控制对管理活动能发挥制约作用;严密的监督与考核,能真实地反映工作实绩,并可以稳定员工的工作情绪,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及潜能,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促进作用:内部控制要重视制度设计、控制原则的应用,了解业务部门的实际工作动态,及时发挥控制的影响力,使之扬长避短,如期达到管理目标。
三、内部控制的标准
内部控制并非仅仅是为了满足审计的需要,而是在管理上,为履行其责任所必需。衡量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其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财产的安全及资源的有效使用。内部控制应有保证财产安全和充分利用有形资源或无形资源的规定,以免因有意、无意的错误而造成损失浪费。
会计及记录、财务及其他信息的可信性与可靠性。内部控制首先要有可信的各种记录,有了各种可信记录,才能及时地提供可靠的管理情报,为企业决策者和有关部门领导提供计划、资金投放等可靠的决策依据。
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提高企业盈利水平,避免意外风险。预防和发现差错及违纪行为。外部审计能够查明已经发生的差错及违纪行为,但不能预防其发生。对差错和违纪行为的预防和发生,则主要依赖于企业内部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保证授予的任务圆满完成。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就在于各级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能够满意地感到它所部署的任务已得到恰当履行,没有发生失职行为。
保证法定责任的履行。法定责任是通过立法赋予的,内部控制应能帮助管理人员不断适应这种责任,并对不负责任的行为加以追究。
王清霞、马玉敏、康乃侠
篇3: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本文关键词: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本文简介:存货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
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本文内容:
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存货购买、生产、销售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存货管理的下列风险:
1、存货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2、存货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资产损失。
3、请购依据不充分,采购批量、采购时点不合理、相关审批程序不规范、不正确,可能导致公司资产损失、资源浪费或发生舞弊。
4、验收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资产账实不符和资产损失。
5、存货保管不善,可能导致存货损坏、变质、浪费、被盗和流失等。
6、存货盘点工作不规范,可能由于未能及时查清资产状况并做出处理而导致财务信息不准确,资产和利润虚增。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存货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2、存货请购的事项应明确,请购的依据应充分适当。
3、存货管理控制流程应清晰严密,存货管理原则及程序应明确规范。
4、存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
公司应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1、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
2、存货的采购、验收与付款。
3、存货的保管与相关记录。
4、存货发出的申请、审批与记录。
5、存货退回的申请、审批与记录。
6、存货处置的申请、审批与记录。
第六条
公司应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存货业务。办理存货业务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公司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的法律、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
公司应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
审批人应根据存货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
第九条
公司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余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时,应由相关部门特别授权。对属于贵重物品、危险品或需保密物品的存货,应规定更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必要时,存货管理部门内部也应执行授权接触。
第十条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及成本效益原则选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实现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但应注意计算机系统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并制定防范意外事项的有效措施。
第三章
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存货采购申请管理制度,明确请购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
公司自行生产的产成品应按照成本费用有关规定,合理计算产品成本。
第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仓储计划、资金筹措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制定采购计划,对存货的采购实行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存货的比例。
第十三条
公司应指定专人逐日根据各种材料、商品的采购间隔期和当日材料、商品的库存量,分析确定应采购的日期和数量,或者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重新预测材料、商品需要量以及重新计算安全存货水平和经济采购批量,据此进行再订购,尽可能降低库存或实现零库存。
第十四条
公司确定采购时点、采购批量时,应考虑公司需求、市场状况、行业特征、实际情况等因素。
第十五条
公司应对采购环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公司应根据预算或采购计划办理采购手续,预算外或计划外采购需经严格审批。
公司应根据预算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业务特点编制存货年度、季度和月份的采购、生产、存储、销售预算,并按照预算对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考核。
存货采购和审批程序应按照公司《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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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采购业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十六条
公司应对入库存货的质量、数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七条
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下列验收程序:
1、检查订货合同协议、入库通知单、供货公司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与待检验货物之间是否相符。
2、对拟入库存货的交货期进行检验,确定外购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与订购单中的交货期是否一致。
3、对待验货物进行数量复核和质量检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
4、对验收后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货物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及时办理退货、换货或索赔。
5、对不经仓储直接投入生产、使用或销售的存货,应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检验。
第十八条
拟入库的自制存货,生产部门应组织专人对其进行检验,只有检验合格的产成品才可以作为存货办理入库手续。由生产车间发出至客户、实物不入库的产成品,以及采购后实物不入库而直接发至使用现场或客户的外购存货,应采取适当方法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存货保管制度,仓储部门应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公司应建立存货动态反馈制度,对入库后三个月内未动销的存货,应及时向存货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1、因业务需要分设仓库时,应对不同仓库之间的存货流动办理出入库手续。
2、应按仓储货物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盗、防爆和防变质等措施。
3、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实行严格审批制度。
4、公司应重视生产现场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等物资的管理控制,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第二十条
存货管理部门对入库的存货应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会部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经有效授权批准。
第二十一条
对于已售产品(商品)退货的入库,仓储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填写的产品(商品)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批准后,对拟入库的产品(商品)进行验收。因产品(商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对于劣质产品(商品)或在销售环节作过样品的产品(商品),可以选择修复、报废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仓储的总体计划,并考虑工厂布局、工艺流程、设备摆放、商品存放要求等因素,相应制定人员分工、实物流动、信息传递等具体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存货采购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初始计量,正确核算存货采购成本。
第五章
领用与发出控制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存货领用流程和制度,建立核准领料制。
第二十五条
公司存货发出流程和内控要求。
(一)
存货发出控制程序
月度生产计划
其他相关计划
物料领用计划
领料申请
审批
配方管理
定额管理
是否批准
NO
YES
记账
发料
(二)
内控要求
业务操作
操作人
内控要求
1、物料领用计划
计划员
(1)生产用料计划,根据配方标准和物料耗用标准编制;
(2)其他领料计划根据其他相关计划和定额消耗标准编制;
(3)根据原材料实际参数等调整用料计划并作为领料控制标准。
2、领料申请
领料员
(1)领料员必须经过授权;
(2)填写领料单。
注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申请数量、产品批别等内容。
3、领料审批
班组长、部门经理
按审批权限审批
4、发料
仓库保管员
(1)不经批准的领料申请,不予发料;
(2)核对领料计划,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3)按领料单点装货物,并与领料员当面点清,不得多发或少发;
(4)材料按先进先出发放;
(5)与领料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在领料单签上名字;
(6)调整货仓的材料标牌(或物料卡)数量;
(7)发料后马上登记实物账。
领料员
(1)核对领用材料与领料单的材料名称、型号、数量是否一致;
(2)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并签上自已的名字。
5、账目记录
仓库保管员
(1)实时记录材料领用;
(2)月末,原材料库汇总向财务部门报送领料单,其他材料一领一单向财务部门报送。
财务部门会计
(1)按成本核算规程计算领用成本;
(2)定期到仓库点收料单;
(3)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财会部门应针对存货种类繁多、存放地点复杂、出入库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加强与仓储部门经常性账实核对工作,避免出现已入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发出存货不销账的情形。
第六章
盘点与处置控制
第二十七条
盘点安排
1、仓库保管员每月末自盘;
2、财务部门存货会计每月抽点;
3、部门负责人每月抽点;
4、主管副总经理每季抽点;
5、不定期抽点;
6、每年年终结账日公司全面盘点。
第二十四条
自盘
1、仓库保管员每月应对自己经管的物资必须自盘一次,库存品种、规格超过100种以上的,可以抽点,抽点比例不抵于50%但不少于100种;
2、自盘时,可要求部门负责人派人协点;
3、自盘时,发现呆滞物品、变质物品、盘盈盘亏,填写自盘报告单,并由财务部门派人核实。
第二十八条
抽点
1、抽点人随机抽点,抽点比例为20%左右;
2、抽点时,由仓库保管员配合,将未办妥手续、及代管货物分开存放,并加以标识;
3、抽点后,由抽点人填写抽点表,抽点人和仓库保管员签字认可,发现盈亏,填写“盘点盘亏汇总表”报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
年终全面盘点
1、年终全面盘点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组织,由财务部门制定盘点计划。
(1)盘点人员包括盘点人、会点人、协点人和监盘人:
(2)盘点人由盘点小组指定,负责点量工作;
(3)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派员担任,负责盘点记录;
(4)协点人由仓库搬运人员担任,负责盘点时物资搬运;
(5)监盘人由内部审计人员或总经理派员担任,以及负责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派员担任。
2、盘点日由公司财务部门在盘点计划中确定。
3、会点人按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表”,由会点人、盘点人、监盘人共同签注姓名、时间;盘点表发生差错更正,必须在更正时,由盘点人、监盘人及时签字确认。
4、盘点完毕后,由财务部门将“盘点表”中的盈亏项目加计金额填列“盘点盈亏汇总表”,并与仓库、生产等部门共同提出分析报告,经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
第三十条
盘盈盘亏处理
1、盘盈盘亏金额由按公司审批权限规定审批,参照《内控19号—资产减值与损失处理》;
2、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进行账务处理,仓库保管员根据审批结果调整库存数量和金额;
3、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根据盘盈盘亏分析报告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