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卫生院,第二批,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卫生院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卫生院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4〕8号)和《XX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临群组发〔
卫生院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卫生院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4〕8号)和《XX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临群组发〔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县委具体要求,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问题,努力构建人民满意的医院,进一步锤炼优良作风,打造过硬队伍,为XX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要求和范围对象
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是:以院领导班子为重点,在全院干部职工中开展,要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结合我院改革发展的实际,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和职工对医院发展、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三、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一)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推动医院工作作风转变。医院党支部要对院领导班子及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特权思想;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等。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院科两级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干部要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要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调整。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医患关系进一步密切。
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公立医院改革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医德医风不正,医护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过度医疗,滥开“大处方”、“大检查”等问题。
1.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使广大医务工作者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白求恩式的医务工作者。立足医院实际,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
2.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
3.认真落实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规定,杜绝收受“红包”、拿“回扣”、开“大处方”、“大检查”行为,使群众对医院满意度大幅提升。
4.严格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有效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内部管理措施和具体方案,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促使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防止滥检查、大处方、药物滥用。
5.严格医疗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医院服务水平提升。
1.改善医院环境,优化服务流程,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便捷、温馨的就医环境。结合实际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努力为患者提供温馨就医环境。落实无障碍通道、休息候诊、茶水供应等便民措施,努力创造良好的候诊条件。
2.积极开展院内健康教育,努力提高病人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挂号、收费、发药等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导医标识清晰,服务周到。
3.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倾听患者意见,主动改善服务,杜绝生、冷、硬、顶、推等不良现象。
4.收费项目公开,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等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减少医疗收费投诉。
5.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方法步骤
根据工作部署,我院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3月上旬开始,9月上旬基本结束。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思想理论武装和广泛听取意见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这个环节的重点是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及时动员部署。我院在3月上旬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和部署教育实践活动。要在吃透政策精神、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报督导组审核把关,并根据督导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2.深入开展学习。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从实际出发,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深化学习效果,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双十条”以及市委、县委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党风党纪、组织纪律和道德品行教育。做到学习教育“三个一”,即开展一次主要领导党课或辅导讲座、开展一次相关知识测试、人手一本学习笔记。要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以集体学习为主,避免学习图形式、走过场。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参加学习教育。要确保规定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得到落实,确保突出学习重点,取得实际效果。
3.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征求意见,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专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从工作职能出发,合理确定征求意见的范围、对象和方式方法,为干部群众讲真话、讲实话创造条件。要主动深入基层,直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特别要重视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重视来信来访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按照班子和个人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及时呈送督导组。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找准问题和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这个环节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开展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县委具体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班子、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集体“会诊”等方式,进行深入的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把问题查实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彻。要始终聚焦“四风”不偏移,不能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不能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不能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及成员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方面。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要联系工作实际,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班子和成员在作风建设、服务基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要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梳理出的问题,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并抓好各项落实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其他干部职工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审阅干部职工的对照检查材料,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送督导组审阅,并根据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医院将认真组织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分析查找差距和不足,结合医院建设、创建综合医院、改善医患关系等医院重点工作和广大职工群众关切的问题,重点查摆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主要负责同志要与干部职工逐一谈心,干部职工之间要互相谈心;会上,要逐一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也要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重在分析问题原因、重在总结经验教训、重在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4.通报反馈情况。民主生活会结束后,督导组要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党支部书记反馈。党支部根据督导组反馈情况,形成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经督导组审阅后召开职工会议进行通报。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搞好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用的制度,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根本。这一环节重点是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1.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和干部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自己查找的缺点不足、督导组反馈的有关情况,紧紧围绕改进作风的要求,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整改结果,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对中央和省、市、县委明确指出、群众反映强烈、本单位表现突出的问题,要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其他干部职工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
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一是我院各科室开展医疗服务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促进
“阳光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二是检查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规定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三是抓好行风评议、“三好一满意”等活动。
4.严格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调整;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有关规定,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以及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以实实在在的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彰显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5.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结合实际,把解决实际问题和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全面梳理分析现有规章制度。要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要健全干部作风、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院党支部与县委第四督导组及局党委督导组商量沟通后,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医院教育实践活动在在县委督导组和局党委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开展。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医院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加强调研,扎实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切实做到教育实践活动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强化责任,加强落实。党支部书记为医院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积极配合医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做好各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实施方案,做好落实检查工作。
(三)统筹安排,突出特色。院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调研贯穿活动的全过程,把分析解决问题贯穿活动的全过程,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真正作为推动医院及科室发展、提升新形势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机遇。要处理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医疗、科研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坚持活动要求的前提下,要结合医院和科室特点,依靠党员群众创造性地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抓住能够很快见实效、能让患者满意的事情,做好做实,突显活动实效,使活动充分体现医院特色、实践特色和创新特色。
(四)联系实际,分类指导。教育实践活动要在规定动作扎实到位的基础上,针对党员干部、一般职工、离退休党员的不同特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突出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作风改进;一般职工要突出查摆制约学科发展和服务病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的改进;离退休党员以学习教育为主,强化大局意识,维护和谐稳定。
(五)营造氛围,做好宣传和信息上报。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实际成效。要重视发挥医院网站宣传载体的作用,设立专版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发挥好监督警示作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材料的收集、上报与整理。
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篇2:菜园镇中心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
菜园镇中心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菜园,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镇中
菜园镇中心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菜园镇中心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人员管理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工
菜园镇中心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菜园镇中心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人员管理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药品管理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2、
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
药品的调配:
药品调配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4、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5、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并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6、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逐级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原因。
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逐级上报
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2.
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篇3:卫生院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医院
卫生院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二)院消防工作由黄满福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三)本院每位职
卫生院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黄满福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