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街道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普查,西门,火灾,隐患,整治
西门街道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白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7〕237号)精神,巩固和深化我辖区“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成果,遏制和预防“三合一”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加快
西门街道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白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7〕237号)精神,巩固和深化我辖区“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成果,遏制和预防“三合一”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加快消除“三合一”现象,决定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订白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目的,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落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宁波”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因地制宜、科学整治”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我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白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08年7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员工宿舍与生产经营或储存场所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㈠整治的范围是辖区内所有“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住宿人数3人或3人以上)场所。
㈡整治的重点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㈢整治的重点行业是服装、针织、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商场餐饮、娱乐休闲、文化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㈠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1月30日前)
1、建立组织: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王飞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郭路群、卢洪波为副组长、安监所全体成员、各社区书记和地段及公共场所责任民警组成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2、动员部署:召开街道动员会,依据区“三合一”整治办的相关部署,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白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解工作任务。
㈡排查核定阶段(2007年12月1日—2007年12年31月),街道将利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网络和资料,根据我区的整治要求以及行业性质和工作职能、任务的不同和街道的实际,对排查任务作如下分解:
1、公安白云派出所牵头组织的主要排查对象为:
⑴KTV、酒吧(茶室)、网吧、美容美发店、洗浴(足浴)等;
⑵含上述经营项目的宾馆(饭店、酒店);
⑶二级火灾隐患单位。
2、街道安监所牵头组织的主要排查对象为:
⑴服装针织、小化工、小五金、工艺品、竹木加工业等;
⑵一级火灾隐患单位;
⑶其他有可能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单位和新开(增)经营单位及火灾普查遗漏单位。
3、各社区主要负责对上述排查范围以外的本区域沿街店面(经营单位)及小区内的店面经营单位及场所,积极配合公安、安监、及有关部门的排查工作。
街道安监所要统一收集排摸情况,将排摸出的“三合一”单位登记造册,并录入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信息系统及上报。
㈢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街道将在“边排查、边整治、边消除”的基础上,组织公安、安监、城管、工商、房管、建设、规范等有关部门,对“三合一”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对一些街道难以整治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区“三合一”整治办,确保辖区内无一家“三合一”单位。
㈣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7月1日至7月31日)。街道“三合一”领导办公室要认真进行总结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出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迎接市、区两级“三合一”整治办对我辖区整治情况的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㈠密切协同,严密排查。各单位、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安排精干人员,密切协同,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抓好“三合一”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新增“三合一”单位,必要时成立街道夜巡队进行巡查。
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应尽快将人员从场所分离出来,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并在三个月内按要求整改完毕,“三合一”场所整改中可根据个案情况采取完全分离和技术分隔的方法,并请消防部门指导制定整改方案。
在组织排查中,街道安监所、白云派出所应分别负责
“业主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承若书”的签订回收工作,确保政府监管的相关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信息互通,工作协同。
㈡完善机制,强化责任。树立政府对消防安全负总责,企业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街道将把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对因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㈢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公布统一的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相关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领导小组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7〕237号)精神,巩固和深化我辖区“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成果,遏制和预防“三合一”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加快消除“三合一”现象,决定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订白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目的,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落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宁波”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因地制宜、科学整治”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我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白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08年7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员工宿舍与生产经营或储存场所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㈠整治的范围是辖区内所有“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住宿人数3人或3人以上)场所。
㈡整治的重点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㈢整治的重点行业是服装、针织、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商场餐饮、娱乐休闲、文化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㈠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1月30日前)
1、建立组织: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王飞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郭路群、卢洪波为副组长、安监所全体成员、各社区书记和地段及公共场所责任民警组成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2、动员部署:召开街道动员会,依据区“三合一”整治办的相关部署,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白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解工作任务。
㈡排查核定阶段(2007年12月1日—2007年12年31月),街道将利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网络和资料,根据我区的整治要求以及行业性质和工作职能、任务的不同和街道的实际,对排查任务作如下分解:
1、公安白云派出所牵头组织的主要排查对象为:
⑴KTV、酒吧(茶室)、网吧、美容美发店、洗浴(足浴)等;
⑵含上述经营项目的宾馆(饭店、酒店);
⑶二级火灾隐患单位。
2、街道安监所牵头组织的主要排查对象为:
⑴服装针织、小化工、小五金、工艺品、竹木加工业等;
⑵一级火灾隐患单位;
⑶其他有可能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单位和新开(增)经营单位及火灾普查遗漏单位。
3、各社区主要负责对上述排查范围以外的本区域沿街店面(经营单位)及小区内的店面经营单位及场所,积极配合公安、安监、及有关部门的排查工作。
街道安监所要统一收集排摸情况,将排摸出的“三合一”单位登记造册,并录入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信息系统及上报。
㈢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街道将在“边排查、边整治、边消除”的基础上,组织公安、安监、城管、工商、房管、建设、规范等有关部门,对“三合一”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对一些街道难以整治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区“三合一”整治办,确保辖区内无一家“三合一”单位。
㈣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7月1日至7月31日)。街道“三合一”领导办公室要认真进行总结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出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迎接市、区两级“三合一”整治办对我辖区整治情况的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㈠密切协同,严密排查。各单位、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安排精干人员,密切协同,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抓好“三合一”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新增“三合一”单位,必要时成立街道夜巡队进行巡查。
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应尽快将人员从场所分离出来,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并在三个月内按要求整改完毕,“三合一”场所整改中可根据个案情况采取完全分离和技术分隔的方法,并请消防部门指导制定整改方案。
在组织排查中,街道安监所、白云派出所应分别负责
“业主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承若书”的签订回收工作,确保政府监管的相关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信息互通,工作协同。
㈡完善机制,强化责任。树立政府对消防安全负总责,企业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街道将把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对因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㈢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公布统一的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相关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领导小组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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