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实施细则》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实施细则,社团,工作实施方案,考试
《社团实施细则》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社团实施细则》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更好的规范和加强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增强大学生素质教育,经学院团委同意,决定对我校的全体学生社团进行一次《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实施细则》的闭卷式考试。现对此次考试工作做出如下方案,请遵照执行。一、考试检查人员安排
《社团实施细则》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社团实施细则》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的规范和加强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增强大学生素质教育,经学院团委同意,决定对我校的全体学生社团进行一次《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实施细则》的闭卷式考试。现对此次考试工作做出如下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
考试检查人员安排
考室监考员由院两会各派8名老干组成,并另设多名考试巡查员,由青协指导中心、文化策划中心组成,共同做好考试监考工作。
考室监考员:
考试巡查员:
二、
考场设定
学生机构试用干部:集中在902、903、904、906、910五个教室考试。
学生机构老干部:集中在207、208、606三个教室考试。
参考人员一人一桌,一个考场安排二名监考员(由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各派一名)考场共为8个教室组成。每个考场的参考人员由社团部安排划定,考试当天每个考场门口各贴一张座位表,从门边一排起岸序号顺序依次就坐。
三、
考试时间
(一)
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21日(周六)晚上7:30开始,9:30分结束。考试时间共计2个小时。
四、
考试内容
(一)
试卷分为4种题型(多选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
(二)
试卷分为一般题目和加做题目
1.
一般题目面向全体同学,主要考察其对学生社团的基本认识。
2.
加做题目面向社团部干部与各社团干部,考察其对社团制度、社团干部要求等的认识程度
(三)
一般题目卷面分为95分,书写5分,满分100分。
全卷(一般题目+加做题目)卷面分142分,书写
8分,满分150分
五、
参考人员守则及考场规则
(一)
参考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
参考人员凭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座位安排进入所在考室参加考试。
(三)
参考人员入场后,除一般的书写、修改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座位,应随监考员引导将物品置于置物处。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试室。
(四)
参考人员应在开考前15分钟凭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学生证)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
(五)
开考信号以该考场监考员发出为准,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
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参考人员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可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室,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试室,不准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
(八)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
考试终了信号以该考场监考员发出为准,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试室,不准在试室逗留。
六、
监考员须知:
(一)
监考员须于开考30分钟前(7:00)入场,并查看考场状况。
(二)
监考员在开考前需认真核对座位表与考场实际参考人员座位的情况,引导参考人员对号入座。
(三)
监考人员在试卷分发之前,需核对考试人员身份,如无法出示有效证件者(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需说明情况并请出考场。
(四)
监考人员需引导参考人员将书包、手机等随身物件及与一切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放置于讲台或置物处。
(五)
如有参考人员提前交卷,需作记录(姓名与交卷时间)。——高分又早交者需得奖励
(六)
如有参考人员抄袭、传递资料,需没收资料,记作弊。
(七)
如有参考人员交头接耳,查看手机,应予以及时警告提醒,第二次则做作弊处理。
(八)
监考员应保存好记录档案,不得外泄,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七、
阅卷安排
把各个机构的参考人员试卷分开,由四个机构的选出的评卷员交叉批改试卷。
八、
考试结束后
一个星期后在主教学楼大厅公布考试成绩,并把考试成绩发回各个机构内部处理。。
九、
考试工作注意事项
(一)
所有学生干部均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示请假条交给监考员,请假条必须写明请假原因。
(二)
所有工作人员遇到困难要努力克服,保证考试工作按要求顺利进行。
(三)
监考员要按时赶到考场,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将试卷整理好后送到团委1301。
(四)
监考员在监考期间要检查好参考人员的姓名、班级和所属机构是否正确。
学院团委学生社团工作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5
篇2:物资管理实施细则(1)
物资管理实施细则(1) 本文关键词:实施细则,物资管理
物资管理实施细则(1) 本文简介: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3.1对物资供应商的管理3.1.1物资供应商是一种广义的概念。包括:材料供应商,周转料具供应商,办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供应商,和租赁供应商等(以下统称物资供应商)。建立《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为的是建立战略上的双赢合作伙伴队伍,并且方便系统资源共享。3.1.2《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物资管理实施细则(1) 本文内容:
第三章
物资采购管理
3.1
对物资供应商的管理
3.1.1物资供应商是一种广义的概念。包括:材料供应商,周转料具供应商,办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供应商,和租赁供应商等(以下统称物资供应商)。建立《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为的是建立战略上的双赢合作伙伴队伍,并且方便系统资源共享。
3.1.2《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由公司和事业部两级物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定期组织评价管理,在本公司内资源共享。事业部每年一季度末必须将年审后的合格和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上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3.1.3合格物资供应商录入的基础是根据已获得公认信息来确定,对“知名度较高的、产品获得地方政府使用许可证的、政府主管部门公布免检产品的厂家”,可直接列入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同时,通过招投标获得的供应商信息,通过评审录入。
3.1.4合格物资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产品质量合格、环保性能达标、价格合理、供货能力强、安全性能高和社会综合信誉好”,还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3.1.5周转料具租赁供应商的条件,除了具备物资供应商同样条件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料具出厂质量文件、定期检测报告、维修记录”等。
3.2供应商的评价
3.2.1评价范围:A、B
类物资供应商应纳入评价范围;现场使用的零星物资可以由项目采购人员直接择优采购,但批量供应的必需经过评价。
3.2.2
评价权限:A、B类物资的供应商由公司或事业部组织评价,C类物资中的零星材料由项目部组织评价,但事业部必须参与。
3.2.3
评价时机
1、事业部每年的第一季度对物资供应商进行集中评价(即复评),主要评价现有供应商的持续供应能力,更新评价依据资料。
2、选择新的物资供应商时,在采购前评价;
3、同一供应商连续三次以上出现供应物资不合格或者不合格批量较大时,应重新评价;
4、以下情况发生时,直接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且一年内不予合作:
1)发生质量事故;
2)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以上环保、安全不符合项;
3)不履行合同义务;
4)供应能力出现问题,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5)合作中未按承诺及时提供最新资料;
6)发生违规行为,如行贿、串标等。
3.2.4评价内容
1、物资供应商的经营范围是否满足采购需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是否有效。
2、物资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品牌及其质量状况,能否满足环保要求和使用安全要求,是否符合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有无必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等。
3、以往合作的情况,包括以往供货的质量、及时性、服务态度、货款支付等情况。
4、当顾客有特殊要求时,应评价物资供应商满足顾客特殊要求的能力。
5、其他需评价的事项
3.2.5评价方法
根据物资重要程度,可采用以下的一种或几种方法:
1、验证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等方面的证明资料。顾客有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时,要查验认证证书。
2、到物资供应商现场查看其管理状况。必要时,由事业部分管领导组织审核组对其进行管理体系审核。
3、事先对拟采购的物资进行抽样检查,验证产品质量、环保要求的符合性、使用安全的符合性。
4、通过市场信息和以往供货情况来评价其供货价格和服务质量。
5、针对具体工程对物资供应的特殊要求,通过问卷进行考察评价。
6、其他适宜的评价方法。
3.2.6
评价步骤
1、评价部门/人员对物资供应商组织评价后,建立物资供应商评价表(附表1),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1)参与物资供应商评价者不得少于3人;对A类物资供应商的评价,同级技术质量人员必须参加,对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商的评价,同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
2)因物资供应商不配合未能及时更新关键证明资料的,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记录在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名单中。
3)组织招标采购时,对于未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附表2)的拟投标商,要进行资格预审(即采购前评价),预审通过后方可发放标书。资格预审时,验证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授权委托等方面的证明资料,必要时还应进行考察或采用3.1.4中的其它方法进行,并及时做好物资供应商评价表。
2、经评价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列入《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使用。
1)年度审核评价后建立的《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用“XXXX年度”编号(如“2011年度”),其它名录,应按“事业部编码-顺序号—年度号”编号(如03-01-2011),以便于识别。
2)《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应根据更改情况及时换版。
3)事业部建立覆盖各项目的《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并发放至项目部。项目部负责将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发放至自行采购工程物资的劳务分包商。名录发放要做好发放记录。
4)评价不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应及时从合格名录中删除。合格名录不是整体换版的,要通知各合格名录持有者在对相应供应商作删除标记。因评价结论不合格而被除名的物资供应商,一年内不准使用。
3、评价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保存物资供应商评价表及其证明材料以及合格物资应商名录,并及时更新关键证明资料。关键证明资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准用证等,必要时,还应包含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相关业绩、免检证明资料等。
4、各级物资供应商评价部门及时将评价资料上报给上级物资部门。
1)各项目经理部要及时将自行评价的物资供应商的评价资料上报事业部。
2)各事业部要及时将本单位所有物资供应商的评价资料上报公司物资部。年度审核时形成的审签手续齐全的合格物资应商名录及其电子版,以及相应的物资供应商评价表的电子版,于每年4月15日前上报公司物资部备案。有新增、变更或删除合格供应商时,应同时报送新增、变更或删除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变更合格供应商的,要在名录中注明原供应商信息;删除合格供应商的,要在删除名录中注明删除原因,如:供货质量不满足要求,服务不好,因供应商充足而无需再用等。
3)公司物资部于每年4月份复核各事业部上报的年度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汇总生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并以电子版方式发放至有关部门、事业部及直管项目部。
篇3:铃木新建商办楼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铃木新建商办楼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铃木,实施细则,工程项目,监理,新建
铃木新建商办楼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气象综合业务大楼新建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商办楼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名称: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商办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场监理组2011年03月1-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铃木新建办公楼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目录1工
铃木新建商办楼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气象综合业务大楼新建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商办楼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商办楼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
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现场监理组
2011年
03月
1
-
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铃木新建办公楼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目
录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编制依据
3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4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5
本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界定
6
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项目明细表
7
本工程需请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界定
8
本工程需请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明细表
9
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及措施
10
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1
安全监理质量记录
1
工程项目概况
1.1本工程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商办楼工程
监理单位: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户田建设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1.2工程简介
拟建中的铃木商办大楼工程项目在嘉安亭镇博园路米泉路。综合建大楼为4层办公楼,建筑面积为6067m2
,地上建筑面积2093
m2。
2编制依据
2.1
项目《监理规划》;
2.2《施工组织设计》;
2.3有关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文件:
2.3.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2.3.2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建质[2003]167号);
2.3.3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170号);
2.3.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2.3.5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
2.3.6《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2.4有关安全施工的规范及标准:
2.4.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
2.4.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4.3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2894-96)
2.4.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2.4.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2.4.6施工升降机
(GB/T10052-1996)
2.4.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2.4.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DGJ08-903-2003)
2.4.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2.4.10
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JGJ88-92)
3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第17页
-
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整改指令
施工方整改
监理核验
施工方实施
否
是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申报
施工机械
安全设施
验收手续申报
施工方安保体系申报
安全监理审查
总监
审核
安全监理巡视
安全监理旁站
施工方实施
否
否
是
是
4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4.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核率100%;
4.2
安全监理资料齐全、规范、完整。
5本工程重大危险源界定
5.1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5.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且采取相应围护结构施工的基坑:
本工程涉及
5.2
土方开挖工程:
5.2.1
土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
本工程涉及
5.3
模板工程:
5.3.1
滑模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3.2
爬模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3.3大模板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3.4
连续排架面积100m2以上模板支撑架体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3.5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的高大模板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3.6
跨度超过18m的水平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支撑系统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3.7
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4
起重吊装工程
5.4.1
大型混凝土预制构件吊装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4.2
大型钢结构吊装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4.3
大型重要设备吊装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5
脚手架工作
5.5.1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5.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5.3
悬挑式脚手架:
本工程不涉及
5.5.4
门型脚手架:
本工程不涉及
5.5.5
挂脚手架:
本工程不涉及
5.5.6
吊篮脚手架:
本工程不涉及
5.5.7
卸料平台:
本工程涉及
5.6
拆除爆破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7
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
5.7.1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5.7.2
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
本工程涉及
5.7.3
隧道工程施工:
本工程不涉及
5.7.4
桥梁工程施工(含桥梁):
本工程不涉及
5.7.5
特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1)
电梯安装施工
本工程涉及
(2)
起重机械安装及拆除
a)
塔吊安装及拆除:
1
台;
b)
大型履带式吊车安装及拆除:
无
台
c)
大型轮胎式吊车安装及拆除:
无
台
(3)
游艺机安装
本工程不涉及
(4)
游乐设施安装
本工程不涉及
(5)
防暴电气设备安装:
本工程不涉及
5.7.6
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本工程不涉及
5.7.7
6m以上边坡施工:
本工程不涉及
5.7.8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而无技术标准的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6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项目明细表
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项目明细表
序号
重大危险源工程名称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申报时间
特种作业人员
1
土方开挖工程
本工程施工前
持证上岗
2
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本工程施工前
持证上岗
3
施工用电
本工程施工前
持证上岗
4
脚手架工程
本工程施工前
持证上岗
4
模板工程
本工程施工前
持证上岗
5
塔吊安装及拆除施工
本工程施工前
持证上岗
6
建筑幕墙工程
本工程施工前
持证上岗
7
本工程需请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界定
7.1
深基坑工程
7.1.1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且采取相应围护措施和降水的基坑:
本工程涉及
7.1.2
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采取相应围护措施和降水的基坑:
本工程不涉及
7.1.3
深度未超过5m,但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需采取相应围护措施和降水的基坑:
本工程不涉及
7.2
地下暗挖工程
7.2.1
地下暗挖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7.2.2
迂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7.3
高大模板工程
7.3.1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的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的工程:
本工程涉及
7.3.2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的跨度超过18m的工程:
本工程涉及
7.3.3
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7.3.4
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7.4
高空作业工程
7.4.1
30m以上高空作业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7.5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大爆破工程
7.5.1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7.5.2
其它土石方大爆破工程
本工程不涉及
8
本工程需请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明细表
本工程涉及
序号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名称
要求论证审查时间
1
基坑围护工程
施工前
2
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M)
施工前
9
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及措施
9.1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
安全监理人员采取督促、检查、审查、审核、复核、巡视、旁站、签发监理指令等工作方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各主要工作方法的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工作内容
总包方申报
监理工作结果
1
审查
1专业分包资质
A3表及附件
签审A3表
2劳务分包资质
A3表及附件
签审A3表
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A4表及附件
建立D122记录
2
审核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A2表及方案
签审A2表
2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A2表及方案
签审A2表
3
核查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手续
沪A2表及附件
签审沪A2表
4
复查
施工方安保体系
建立D121记录
5
督促
1承包方建立、健全安保体系
监理通知单回复单A6
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
2施工方逐级安全交底
记入监理日记
3施工方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并参加
建立D123记录
6
巡视
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
巡视记录沪B1
7
旁站
重大危险源关键工序施工过程
旁站记录沪B1
8
监督
施工方按强制性标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监理日记
9
下达监理指令
制止违章作业
监理工作联系单
C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B1
工程暂停令
B2
10
报告
1监理月报
沪C1表
2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9.2
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9.2.1
组织措施
设立专职安全监理(本项目专职安全监理为周国堂)具体负责项目安全监理工作。
9.2.2
技术措施
(1)
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本工程安全监理做统筹计划,制定安全监理作统筹计划,制定安全监理目标,明确重大危险源及需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请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项目)等。做为实施安全监理的技术依据。
(2)
配备齐全安全监理规范,标准及法律法规文件(见本细则2.3及2.4),保证安全监理工作有法可依。
(3)
开工以前适当时机,组织总包分包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参加,召开安全监哩专项交底会,对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内容、要求、措施等向施工方做一系统交底,指出具体要求。
9.2.3
经济措施
协助业主、总包建立现场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施工尊章守纪者进行表扬奖励,惩戒违章违纪者。
10
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0.1施工临时用电
10.1.1临时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10.1.2高压输变电设置附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高压输电线靠近在建工程,技术部门应制定防护措施方案,并报供电部门审批。
(2)得到供电部门同意批复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并要对实施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高压输电线路的防护措施,必须由技术部门会同安检、机施等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建立今后有人进入这一区域工作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制度。
10.1.3有些需采取特别防护措施的,如:防雷击、防高频电流等,也必须制定防护方案。
10.1.4施工现场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分别制定电线、电缆架设、照明动力用电方案。
(1)基础施工阶段
a.
现场三通一平时架空线或主电缆设置方案。
b.
打桩、挖土降水阶段的用电方案。
c.
地下室施工时用电与照明方案。
(2)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a.
塔吊、电梯、高压水泵用电方案(电源必须独立设置)。
b.
分配电箱、上楼层与保护措施的方案。
c.
楼梯电梯通道口等的照明方案。
(3)装修阶段
a.楼层内施工用电与防火工作的配合方案
b.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照明灯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与技术要求。
10.1.5对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求
(1)
总箱
a.应设电压表、电度表、总电流表。
b.设总开关、分路开关并标明用途。
c.必须接地。
(2)分配电箱
a.分配电箱应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b.开关、零件应安装在绝缘板上。
c.严格执行总开关和一机一闸保险制度(闸为漏电开关、动作电流<50mmA)。
d.
必须接地。
(3)开关箱
a.开关箱必须具有防雨功能。
b.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漏电开关动作电流<50mmA。
c.开关箱电源电缆线长<30m,与容量匹配。
10.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0.2.1搭设前对底座、钢管、扣件要进行检查,钢管要平直,扣件和螺栓要光洁、灵活,变形和损坏严重的不应使用。
10.2.2搭设范围的地基要夯实、整平,做好排水处理,如地质不好,则底座下应垫以木板或垫块,立杆要竖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2000,相邻两根立杆接头应错开500mm。
10.2.3大横杆在每面脚手架范围内的纵向水平高低差不宜超过一匹砖的厚度,同一步内外两根大横杆接头应相互错开,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500mm。
10.2.4小横杆可紧固于大横杆上,靠近立杆的小横杆可紧固于立杆上,双排脚手架小横杆靠墙的一端应离开墙面50-150mm,各杆件相互出的端头,均应大于100mm以防滑脱。
10.2.5扣件连接时,螺栓的松紧必须适度,用测力扳手校核力矩,以40-50N.M为宜,最大不超过60N.M。
10.2.6为保证脚手架的整体性,应沿架子纵向每隔30m设一组剪刀撑,两根剪刀撑斜杆分别扣在立杆与大横杆上或小横杆的伸出部分上,斜杆两端应与立杆交点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m,下端斜杆与立杆的连接点离地面部大于500mm,每组剪刀撑点两个跨间从底到顶连续布置。钢管与水平方向呈45-600夹角,最大一对要落地。
10.2.7为防止脚手架向外倾倒,每隔3步架高和5个跨距离应设连墙杆,其连接方式按设计规定。
10.2.8脚手架在门洞通道外,应使部分立杆和大横杆挑空,并加设两根钢管,作八字撑布置,八字撑与挑空的立杆大杆大模用扣件连接,使上层荷载通过八字撑传到地面。
10.2.9钢管脚手架的荷载定为3000N/M2,脚手架上的堆砖荷载不能超过单行侧摆四层。
装修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值规定为2000N/M2或2.0KN/M2。
10.3特殊脚手架
10.3.1高压线防护排架:脚手架外侧有高压输电线,应先搭高压防护排架,后进行脚手架搭设,排架应全用竹杆搭设,护栏与高压线的水平距离按当地供电局有关规定取值。施工期较长的排架,其护栏规定下方可采用铅丝绑扎,护栏水平杆与立杆不准采用铅丝绑扎,排架的立杆纵、横距不大于1.8M。
10.3.2底层通道的防护隔离棚:脚手架下方开启的人员出入通道口,应搭设防物体坠落的防护隔离棚,其宽度必须大于脚手架开口或出入口的宽度,棚的外伸长度,必须满足物体坠落半径即:高2-5mm时R=2M;高5-15
m时R=3M,高15-30m时R=4M,高大于30m时R=5M;棚顶双层满铺竹笆或木板,双层间距不小于0.8M。
10.4
建筑施工机械
10.4.1搅拌机
(1)
搅拌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定机、定人、定岗。
(2)
搅拌机上操纵杆保险装置完善,料斗挂钩应用卡环带保险的的钩子两面各一只
(3)
搅拌机必须搭棚,高台周围临边防护、通电、照明良好。
(4)
搅拌机基础可靠、台外有良好排水条件,并设沉淀池。
(5)
各传动部件装置联接牢固可靠,保持正常运转,钢丝绳大小盘,绳排列整齐、无污染及断丝现象。
(6)
固定式搅拌机必须设置综合控制电箱,单独设一组接地移动式开关,须采用安全电压。
(7)
搅拌机的离合器、制动器、液压传动系统在使用前加以检查,必须性能好,有关防护罩齐全,液压系统不得有泄漏。
(8)
停机检修或保养时,人需进入筒体内时必须切断电源,派人监护。
(9)
机操工在运转过程不得将头或手伸入筒体内查看,以防不测。
5.4.2木工机械
(1)圆锯:锯片上方的安全护罩、挡板、松口刀应配设齐全,皮带传动处应有防护罩,锯片不得连断齿2个,裂纹长度超过20mm报废,不得使用有裂纹的锯片。
(2)平刨:应设置有效的防止刨手指的防护装置,并配有刨小薄料的压板或压辊。
(3)压刨:压刨的启动开关只准采用单向开关,必须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传动机构防护齐全有效。
10.4.3钢筋机械
(1)切断机:刀片安装准确,固定刀片和活动刀片间隙0.5-1mm,剪切短钢筋应配有钳子、传动防护装置齐全,电动机超过5.5千瓦功率时不准用刀闸直接起动。
(2)弯曲机:四周防护装置齐全,电源控制有专用开关箱,操作时注意人的站位,弯曲半径内与不设固定销处严禁站人,弯曲的钢筋调直后方准弯曲成形。
(3)钢筋冷拉机:
a.冷拉区域设置警界区,防护栏杆、警告标志齐全。
b.冷拉夹具、夹齿完好、滑车、拖拉小车、润滑良好,地锚拉钩及防护装置齐全牢固。
c.地锚设置的抗拉强度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10.4.4小型机具及移动电动工具
(1)各类工具上的接零或接地要齐全有效,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2)电源进线长度应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3)必须设置二级漏电保护,末级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mA。
(4)机具(如切割机)应有传动防护罩
(5)各电动工具必须经常测试绝缘电阻不得大于0.2兆欧。
(6)各类电动工具应集中管理、检修保养。
10.4.5塔式起重机在安装的过程中要认真告诉安装说明,必须由有资格的施工制造单位安装调试,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装操作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而且注意司机所学习塔型是否与实际操作塔型一致。
(2)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长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调试
(4)塔吊距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5)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10.5基坑支护
10.5.1一般坑壁支护都应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详图,比较浅的基坑(槽)若又有成熟可靠的经验,可根据经验绘制简明的施工图,在运用已有的经验时,一定要考虑土壁的土类别、深度、干湿程度、槽边荷载以及支撑的材料和做法是否与经验相同或近似,不能生搬硬套已有的经验。
10.5.2选用坑壁的支撑木材,要选结实的、无桔节的、无穿心裂折的松木或杉木,不宜用杂木,木支撑要随挖随撑,并严密顶紧牢固,不能整体挖好后一次支撑。
10.5.3挡土桩顶埋深的拉锚,应用挖沟方式填埋,沟宽尽可能小,不能采取全部开挖回填方式,搅动土体固结状态,拉锚安装后应按设计要求预拉应力进行预拉紧。
10.5.4锚杆的锚固应埋在稳定性能较好的土层中,并用水泥砂浆灌注密实,锚固需经计算或实验确定,不得锚固在松土层中。
10.5.5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和观测临近建筑物稳定与变形情况,如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移位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10.5.6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多层支撑自下而上逐层拆除,拆除一层经回填后再拆上层,拆除支撑应注意防止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产生下沉或裂缝,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10.6建筑高处作业
10.6.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10.6.2分层施工的楼梯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Ⅱ式防护栏杆。
10.6.3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安装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预隔封闭。
10.6.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防护栏杆外,平台上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10.6.5
2m以上如安装吊车、井架、脚手架搭设、焊接、钢筋绑扎、高空模块支设、拆除,必须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
10.7临边作业
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同的临时作业场所应设置不同的防护设施。
10.8洞口作业
10.8.1各种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10.8.2电梯井口视具体情况设防栏杆或固定栅门或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10.8.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柱型、条型等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口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和化粪池等处都要作为洞口而设置稳固的盖件。
10.9交叉作业
10.9.1在施工现场上下立体式交叉作业极易造成坠物伤人,因此上下不同层次之间,在前后左右方向必须有一段安全隔离距离,此距离应该大于可能坠落半径,如果不能达到安全间隔距离就应该设置能防止坠落物体伤害下方人员的防护层。交叉作业中各有关工种的安全措施主要有以下几项:
10.9.2支模、粉饰、砌墙等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上下操作位置的横向距离应大于上层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在设置安全隔离层时,防穿透能力应不小于安全平网的防护能力。
10.9.3拆除钢模板、脚手架等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钢模板部件拆除后,暂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任何拆除下来的物品都不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沿处。
10.9.4
当结构施工到二层及二层以上,须张设安全网,继续往上则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安全网,同时要另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井架、施工用电梯、人员进出建筑物的通道口,都应搭设安全隔离棚,高层建筑施工中,对超过24m以上的防护棚的顶部要做双层。
10.9.5通道口和上料口由于上方施工有可能坠落物体或者其位置恰好于起重机吊杆回转半径之内,则在受影响的范围内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保护廊。
10.10安全网
10.10.1安全网的使用原则严格按规范执行。安全网的选择必须严格地根据使用要求选择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网的宽度。
(1)网不能代替平网
(2)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3)旧网必须有允许使用的证明书(或试验记录)
(4)支撑物(架、杆)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稳定性、系网处无尖锐边缘
11
安全监理质量记录
安全监理质量记录汇总表
序号
质量记录名称
表式编号
文件依据
签审填写人员
1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A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总监/监理师
2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A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总监/监理师
3
报验申请表
A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师
4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A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总监(代表)
5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A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师
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B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师
7
工程暂停令
B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总监
8
监理工作联系单
C1
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总监/监理师
9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沪C1
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总监/安全监理师
10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沪A2
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安全监理师
11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汇总表
沪C2
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安全监理师
12
巡视旁站检查记录
沪B1
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安全监理师
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现场监理组
2011年0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