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doc 本文关键词:审计工作,企业内部,doc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doc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总则(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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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3)参与有关的会议。
(4)索取有关的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的决定。
(6)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8)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有权直接向上级审计机构如实反映。
2.对违反财经法纪和大量浪费的被审计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可建议公司总经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工作程序
1.审计部在年初应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部署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在实施审计计划时应拟订审计方案,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并通知被审计单位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在审计中必须做好工作底稿,记录审计过程,各种旁证材料齐全,作好调查记录并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盖章。
4.审计中如有争议应如实反映给领导,必须依法有据,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办法,切忌主观、武断。
5.每项审计工作结束最迟不得超过两个星期提出审计报告。
6.审计报告的要求;
(1)事实清楚(2)数据确实(3)依法有据(4)建议恰当
7.审计报告在征求补充审计单位意见后(不是同意审计报告),报送公司经理审定批示,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通知被审计单位执行。
8.被审计单位在听取审计部审计报告草稿后有不同意见时,首先对事实和数据是否确切可提出补充意见,经审计部查明后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法规依据,处理建议的内容也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部可以采纳或维护报告。
9.被审计单位对总经理指示的审计报告必须执行,审计部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向总经理报告执行结果。
10.审计报告后由于情况变化和有新的重要数据,事实查明后,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部报告的同时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决定原审计报告修改或继续执行。
11.每个审计报告以及工作底稿附件等必须在一个月内整理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
奖惩
1.对审计工作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以及在揭发检举中的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审计人员泄漏机密,有以权谋私、舞弊行为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而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打击、报复、检举、揭发的人员不论其职位高低,在公司内部由总经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行政经济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直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附则
本规定的修订、补充由审计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附:1.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2.工程审计流程图〖ZK)〗
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的工程审计制度,明确工作流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审计部工程审计工作范围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工程审计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各处概(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并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补充实施办法。
(2)负责本公司及属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公司(包括实行独立核算不自负盈亏的二级公司)所有工程预、结算的审计。较大工程的预、结算需报有关部门审定或裁定者,一律由审计部负责对外报批。
(3)负责本公司及属下公司内部预、结算的统一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内部统一的计费标准。
(4)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帮助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监督检查各项基建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6)参与工程的投标招标会议,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招标文件。
(7)参与工程的图纸会审和竣工验收。
(8)按时编报工程审计统计报表,定期向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汇报审计工作情况。
2.工程审计人员职责
(1)审计人员要遵循“掌握政策、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指导思想,合理地审定造价。
(2)审计人员要对审计内容负责,严格监督执行标准定额和各项规定,审计时要做到依据充分,计价合理,计算准确。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保证审计质量。
(4)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各项审计制度。
3.工作流程
(1)根据我公司工程审计的特点,工程审计采用报送审计的方法,即每项工程概预算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报送审计部审计。按该项工程哪个部门负责管理,由哪个部门报送的原则进行。报送前工程管理职能部门经办人员或随工人员必须自先审核(重点审核工程量),并由审核人员签署意见,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送审计部审计。
(2)审计部门接到工程概预算后,首先要对报送资料和报建审批手续进行审核。若资料或报建手续不全者,则退回重新补办;若属巧立名目,未经批准擅自定项的工程,则通知送审单位,取消该项目,并报告公司领导。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工程,则由受理登记人员及时受理,并交给专人审计。
(3)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审计要严肃认真,对一些重点疑点问题要认真调查。深入现场,一查到底。对审计内容要做到理由充分、数据准确、计价合理。被审单位和送审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审计完毕签署审计意见后应交给有关人员进行审定、审批会签,并通知被审单位,没有意见后加盖审计专用章生效。
(4)审计结束后应及时通知送审单位领回概预算,对较重要的概预算审计部应有复印件存档,一般概预算审计部只在登记受理本上记录备查。
(5)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编制,送审方法和送审要求与第一条相同。
(6)审计部接到结算书后必须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不全者则退回补办;对还未竣工或竣工验收没有通过的工程则不予结算;对资料齐全并已竣工验收通过的工程则及时登记受理,交由专人审计。
(7)结算的审计过程与第三、四、条相同。
4.工程审计具体要求
(1)对工程预、结算的内部管理要求
①本公司内(包括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子公司)的所有工程概(预)、结算必须报审计部审计,经审计后的工程才能开工,工程竣工后必须办理竣工结算。但对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零星工程(通信工程除外),若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数量和内容没有增减变化的工程,可以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按已经审计过的预算直接办理结算,但在竣工后所有工程必须办理竣工结算。财务部门必须要有审计部审计过的结算书才能付结算款。
②按公司有关规定,在报送预算前要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填制需求单,若属计划内工程金额在2万元以内(含2万元)的由部门经理批准,2万元以上的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需求单须经财务部门审核。若属计划外工程则必须填制计划外工程审批表,报部门审核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立项。
③通信工程应填制计划任务书,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经理批准,较大的工程应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代办可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经理批准。
④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子公司工程立项由各子公司领导批准,预、结算也必须送公司审计部审计。各子公司应正式行文给审计部,明确分管领导及其签字字样。审计部将按规定收取审计费。
⑤工程竣工验收和图纸会审必须要有审计人员参加。
⑥工程投票招标会议必须要有审计人员参加。
⑦通信工程结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表格。
(2)对送审预、结算的资料要求
①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在送审预、结算的同时必须报送有关资料。
②送审概(预)算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有: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有关设计补充材料、经领导批准立项的需求单、工程计划任务书;由外单位施工的工程,如是第一次进我公司施工的,还应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企业级别证明。
③送审结算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有:经有关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原审定的预算书、设计变更资料、现场技术经济签证。还应提供仓库领料单,主要实物量完成表,包工不包料工程应提供工程材料管理表(需经仓管人员余料退库签名)。个别因仓库无货,批准施工单位自购材料的工程,还应出具物资供应部门批准自购的证明。
④在审计过程中的需临时提供的其它资料。
(3)对工程审计的审计时间要求
①由于工程审计是基建流程中的重要一环,受工期的影响对时效性要求较强。因此,一般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②工程审计的时间,应根据不同复杂程度的工程规定不同的审计时间。一般规定:通信工程概(预)算7天,其它工程预算15天,100万元以上的结算工程20天。
③下列情形之一审计时间应顺延:
(A)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被审单位或送审单位提供补充资料而影响审计进度时。
(B)审计结果与被审单位意见有分歧而未能统一,需报公司领导或市有关部门裁定时。
(C)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某些问题,需要被审单位或有关人员前来核对,通知后未能按时前来核对时。
④以上规定的审计时间是指正常情况而言,审计人员应以保质、高效为原则,确保不影响工程按时开工,审计人员应视工程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灵活掌握。应急工程要随来随审,并尽快审计完毕。简单较小的工程也应提前完成。对问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工程,为保证审计质量,可根据实际需要,不受以上时间限制,查清楚为止。
5.争议的裁定
(1)属本公司企业内部之间的争议,报总经理或主管公司领导裁定。
(2)涉及外单位的,由审计部提出我方的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再送有关仲裁机关或审计部门裁定。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篇2:某特殊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某特殊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文关键词:内部审计,制度,特殊钢,有限公司
某特殊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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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企管部下设审计主管,在企管部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必要时可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五条
企管部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及执业技能。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七条
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努力提高审计水平,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其所出据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章
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以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人均为被审对象。被审对象应按审计工作要求,提供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或复印件,并如实介绍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为:
(一)财务收支审计
1.
对公司的月、季、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
审计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支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
3.
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应缴利税和解缴情况。
4.
审查公司公开披露的经济业务,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是否真实相符。
(二)投资及筹资审计
1.
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2.
审查公司长期、短期的对外投资以及并购等项目的合理性、投资效果和资金来源的可行性,有无违反公司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内部控制审计,即依照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计划、管理等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设计和严格执行。
1.
审查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分工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
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核算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关联协议及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
审计股东权益及股利分配,核实公司的净资产,查明公司股利分配,以及股本和各项公积金的增、减变化是否公平合理,符合法定程序,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事项。
(四)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审查分析各种资金的占用和周转情况以及各种经费的使用效益。
(五)开展各种专项审计
1.
对公司各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审计各下属单位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承包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年度奖惩的兑现,审计公司各级领导离任前的未了经济责任。
2.
对严重侵占公司财产,严重浪费及其他违反国家和公司经济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3.
接受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任务,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公司进行的审计监督工作。
(六)完成其他内部审计任务。
第四章
工作权限
第十二条
在审计范围内,企管部内部审计的工作权限是:
(一)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被审单位按时如实提供财务计划、预算、决算、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审核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查财务会计软件。
(三)参加生产经营、财务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有关会议。
(四)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并索取资料,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根据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七)对阻挠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审计资料的行为,有权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建议。
(八)在管理权限范围内,通报批评违纪的典型事例和发生的重大案件,表扬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对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有权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一)企管部根据公司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任务和具体情况,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审计前,企管部应根据立项依据,确定审计目标与任务,组织审计人员学习,熟悉审计内容,审查重点和要求,研究确定审计方法,制定实施方案;并收集被审单位资料,了解被审单位生产经营状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向被审单位发送审计通知书,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写明被审单位名称、审计时间、项目、内容、工作要点和要求以及审计人员组成。
(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企管部可以进行不事先通知的审计。
(四)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听取被审单位领导介绍情况,要查阅、索取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各种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查阅现金、实物和有关文件资料,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审计人员必须详细进行审计记录,收集原始证据,建立完整、规范的审计工作底稿。
(五)企管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时,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集审计人员会议讨论制订审计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分工,审计范围和重点,应查对象,文件资料以及工作方法、步骤和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落实,使核查的问题和错弊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必要时,可实行追踪审查,直到查明真实情况,索取证明材料为止。核实结果要有被调查人签章。
(六)对审计中所需借用的账册、凭证、报表资料,应列出清单,出示借条,并专人负责保管。
(七)审计过程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由企管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八)主审人员协调审计工作并综合审计人员的意见,将查证和取得的资料以及审计记录,工作底稿进行整理汇总。按问题性质分类、归纳、撰写审计报告(草稿),审计报告(草稿)由参加审计人员讨论修改后,出具审计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分送主管副总经理、财务部和被审单位。
被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总经理提出申诉,总经理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在没有作出新的审计决定前,审计报告中有关处理意见仍然有效。
(九)对主要项目应进行后续审计,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十)审计结束后,应归还借用的各项资料,取回借条。
第十四条
审计档案管理
企管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及时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业务档案,按照国家对档案管理的规定立卷、归档,妥善保管,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自行销毁。
第十五条
奖惩
(一)审计人员工作成绩显著,对维护财经法纪和公司合法权益做了贡献者,公司应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审计人员违反工作守则,致使国家和公司蒙受损失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打击、报复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应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行政经济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2002年
月
日起执行。
篇3: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内部审计,投资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审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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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
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
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
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
1.
公司本部有关部门;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
3.
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
公司总裁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内部审计范围:
1.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
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
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
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
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
8.
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
内部审计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
公司规章制度;
3.
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
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纪经济问题进行审计。
3.专项审计。包括:
(1)
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2)
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廉洁奉公情况进行审计。
(3)
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
五、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
4.按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裁、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0.
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裁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
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六、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公司总裁批准组织实施。
2.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
4.编制审计报告。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公司总裁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四条
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公司总裁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公司总裁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问题的延续与扩大。
七、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五条
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公司总裁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十七条
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八、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
对被审计单位、人员的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审计人员应向公司总裁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
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公司总裁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总裁办公会决定修改与补充。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总裁办公会通过,总裁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