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自评报告 本文关键词:综治,平安,自评,年度,报告
2017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自评报告 本文简介:2017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自评报告今年以来,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将综治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切实增强平安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开展上虞银行业平安建设,确保了全辖金融平安。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造成严重
2017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自评报告 本文内容:
2017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自评报告
今年以来,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将综治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切实增强平安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开展上虞银行业平安建设,确保了全辖金融平安。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没有被中央、省级主要媒体报道批评并查证属实的情况;没有被中央、省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也没有因工作不力造成“平安上虞”考核失分的情况。现将我办事处2015年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平安创建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创建责任分工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员,确保把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和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一是进一步调研、分析上虞银行业平安创建的形势与特点,进一步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保障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二是积极参加区平安办等部门举办的有关会议、培训,认真研究、落实“平安上虞”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明确平安创建的工作重点:即及时发现和消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苗头;加大信贷风险防范和处置力度;维护金融稳定和消费者权益。
(二)坚守底线,合力化解信贷风险。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我办事处始终按照坚守风险底线的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督促银行和配合政府两个层面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一是督促银行切实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实地调查、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监管约谈、审慎监管会谈、下发监管提示单和监管意见书等措施,督促银行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摆正市场定位、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堵住风控体系漏洞。二是积极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处置。针对年初以来全区不良贷款双升势头持续不减的情况,提出全年不良率必须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部署银行开展欠息企业的全面普查,发动银行集中开展清非攻坚,通过资产转让处置、核销、起诉拍卖等,最大限度地化解不良贷款。三是扎实做好企业风险处置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配合政府继续参与已有出险和潜在风险企业的风险处置工作,先后参与各类大小协调会20余次,逐个解困方案得到较好落实。
(三)防查结合,强化银行业案防和合规建设。一是督促提高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和合规风险理念,推动合规风险管理工作适应业务创新和变化的需要,促进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交流,对当期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及监管动态及时进行梳理和传达。二是认真落实银行业机构案件风险防范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的意见》,强化执行案件报告制度和责任认定及追究制度;利用银行与公安经侦联络室平台,建立了银行员工违规案件信息互通制度;结合上级开展的“两加强、两遏制”、“排险清雷”专项活动,部署督促银行机构深入开展业务经营和员工不规范行为深度摸排。三是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执行《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实施细则》,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建立银行信访投诉处理网络,明确职责、限时接办。年内办事处直接办理或转办的市长热线、群众上门投诉或信访件达17件,做到及时调处、件件有着落,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切实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四)合力攻坚,有效打击非法集资和维护地方金融平安。一是细化工作措施,推动辖内银行认清形势,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指导督促辖内银行发挥网点优势,向金融消费者广泛宣传平安金融创建活动,有的放矢提高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二是深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和金融办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向纵深推进。三是针对近来辖内一些主要从事网络p2p业务的“财富管理”类公司,以开设实体门店、现场投放广告、当面拉揽客户等方式,从“线上”向“线下”滋延,以明显高于银行利息的“理财产品”等为吸引手段兜揽资金且资金去向较乱,有疑似非法集资之嫌的情况,我办事处高度重视、明察暗访,一方面及时向上级和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呈报《关于疑似非集资有关情况的报告》,另一方面也积极做好对银行和消费者的风险提示。
二、下一步创建工作主要思路
(一)明确重点,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和重点,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安金融创建工作的考核督导,分类指导,摸底掌握真实情况,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把平安创建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分层推进和落实。对不符合创建要求的督促迅速整改并严格追究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二)突出风险,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置。一是指导银行业、配合政府进一步稳妥做好信贷风险化解工作,严守风险底线,防范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二是督促银行增强风险防范的主动性,深入开展风险大排查,特别要掌握贷款企业资金链、担保圈、贷款集中度等风险状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三是指导督促银行积极探索不良贷款处置机制,通过抓紧清收、真实反映,向上争取核销、内部剥离等方法化解不良贷款,力争完成不良贷款控制目标。四是要规范银行在风险处置中的工作方式。引导银行区别情况、积极帮扶、形成合力、共同妥善处置信贷风险。
(三)主动作为,培育良好信用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提升信用品质服务实体经济”主题活动,围绕增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意识、信用行为、信用文化”,有效加大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二是巩固深化不规范经营整治专项活动,对重点领域的违规行为自查督查并严格整改。三是加强部门协作,通过与区经信局等有关政府部门及企业开展座谈,走访有关基层银行,深入了解不规范经营动态,提出监管措施及建议;通过办理完成有关人大、政协提案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增进社会各界与银行业及银行业监管工作的了解与互动。四是配合金融办、公安等部门高度关注疑似非法集资的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不良后果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