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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成县,公共卫生,实施方案,服务项目

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2011年试行)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组织管理,确保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实施,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标。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

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

实施方案(2011年试行)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组织管理,确保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实施,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标。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号),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09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8号)要求,以及《甘肃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办法》,结合我县2010年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在2010年试行方案的基础上,特制定我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县17个乡镇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分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范围为全县县内所有常住人口和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为重点服务人群。

三、资金来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安排,2011年,我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25元/人/年,省市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后,县财政应补齐项目配套资金。

四、资金管理

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县卫生局按工作进度分批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使用,主要用于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相关支出。

五、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六、内容和要求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在2010年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为重点。健康档案信息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内容并逐步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2011年底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60%以上。纸质档案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电子档案由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

2、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医疗服务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医疗服务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填写相应记录;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入户医务人员应做好记录,返回后当日将相关内容在健康档案中记录。纸质档案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电子档案由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

3、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

为居民健康档案统一进行编码,以电子居民健康档案自动生成编码为准,作为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要求,健康档案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健康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柜内,按照防盗、防晒、防火、防潮、防鼠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纸质档案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电子档案由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

(二)健康教育

采取发放健康教育文图和影音资料、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开设电视台健康栏目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传播健康知识,促进健康行为养成。健康教育文图资料不少于12种,影音资料不少于6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1个,宣传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举办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覆盖率达60%以上。

(三)儿童保健

为出生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健康管理,实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在儿童3、6、8、12、18、24、30、36月龄时随访1次,对3、4、5、6岁儿童每年随访检查1次,儿童随访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均应达90%以上。

(四)孕产妇保健

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随访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实施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进行基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早孕建册率、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均应达90%以上。

(五)老年保健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每年进行一次基本项目体检,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居民登记管理率达60%以上,登记管理老年人当年体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

(六)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建卡与建证率分别达到100%,以乡镇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100%。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肺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随访管理率达到100%。

(八)慢性疾病管理

对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次随访时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等健康指导。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规范管理率、控制率分别达到50%、85%、60%以上。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县疾控中心技术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季至少随访1次,每年进行1次综合评估,规范管理率达到85%,控制率达60%。

七、工作机制

(一)操作规范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对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规范要求,卫生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结合2010年我县开展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已积累的经验,制定《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分级量化实施办法》、《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经费补助发放办法》、《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量化考核评估办法》、《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信息资料填报办法》,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结合本辖区公共卫生工作的实际,全面执行以上操作规范,确保项目工作科学、规范地进行。

(二)机构职责

1、卫生局: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组织实施、经费管理、稽查等,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2、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稽查等工作。

3、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审计。

4、广电局:负责项目宣传、健康教育资料播放、开设健康栏目等。

5、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评估、考核。

6、疾控中心:负责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与处理、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设计公共卫生相关业务村级、乡级表、卡、册、样表,收集全县公共卫生相关业务报表信息。

7、妇幼保健站:负责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设计公共卫生相关业务村级、乡级表、卡、册、样表,收集全县公共卫生相关业务报表信息。

8、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估、督查、经费分发等。

9、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辖区内《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分级量化实施办法》、《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信息资料填报办法》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措施的落实。

(三)服务模式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是涵盖疾控、妇幼、社区卫生服务、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等多个公共卫生服务科目的大项目,乡(镇)级卫生机构应全面整合服务模式,将所有公共卫生工作全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撤消以前设有的一体化管理办公室、防保科或疾控科、妇幼保健室、健康教育科等公共卫生科室,统设“公共卫生科”,按照所有档案统一管理、所有图表统一上墙、所有卡证统一存放、所有信息统一共享、所有表册统一保管、所有报表统一填报分头上报的“六统一”原则,消除目前乡镇卫生院科室混乱、信息混乱、档案混乱、表册混乱等现象。

(四)考核机制

卫生局、财政局每年组织2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考核,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内容包括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资金管理规范性、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和群众受益。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00分以上为优秀,799—600分为合格,600分以下或单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确定服务提供机构财政补助总额的依据。对不合格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补助经费;对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规定全部兑付补助资金;优秀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经费从当地完成服务量不合格扣减的经费中解决。县卫生局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卫生服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就地免职,职工推迟职称评聘或必要时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吊销执业资格。

(五)经费分配原则

1、分类补偿原则:按服务人口数量、居住环境、服务过程的难易程度,对村级采用分类制定补偿标准的办法,卫生院所在的村、公路沿线交通便利的村、人口居住集中的村核定为一类服务区,山大沟深、居住分散的村核定为三类服务区,介于二者之间的核定为二类服务区;一类服务区补偿标准低于平均标准,二类服务区按平均补偿标准补偿,三类服务区补偿标准高于平均标准。

2、分项补偿原则: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九个项目,采用分项统计的办法按工作量逐项发放补助,开展服务的项目越齐全经费越多,服务的数量越多补助经费量越大,鼓励乡、村两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全方位、高标准开展工作。

3、分级补偿原则:按照县、乡、村三级工作任务,分级发放补助经费。县级主要为项目管理、工作督导、技术指导及绩效考核经费,按项目总人口数1元/人、年的标准提取。乡、村级分别按工作量、质控考评结果发放补助经费。

4、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弥补人工、耗材及公共卫生服务应分摊的必要公共经费等成本,人工成本包括乡村医生劳务补助,不得将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乡村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支出。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顺利实施,特成立以下领导组织机构。

1、成县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协调领导小组

长:张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员:高正礼

卫生局局长

任育宏

财政局局长

马社平

审计局局长

剡惠权

广电局局长

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2、成县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长:高正礼

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汪泾涛

卫生局副局长

镡凌霄

卫生局副局长

员:王雅文

妇幼保健站站长

任晓明

疾控中心主任

卫生监督所所长

合管办副主任

姚晓金

妇幼保健站副站长

张乾良

疾控中心副主任

刘征强

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剡随红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财务管理、审计、信息资料核实等常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办公室,袁辉任主任,包小峰、唐琳会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进行督查,收集全县公共卫生数据报表、信息资料,完成卫生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专业指导机构

卫生局公共卫生督查办公室:在常年深入乡镇开展9项公共卫生督查的同时,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2个方面的技术指导。

疾控中心:要调整充实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保健等方面的技术力量,加强职工队伍岗位培训,组建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及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5方面知识齐全的专业指导队伍。

妇幼保健站:要特别加强基层保健工作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县级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作用,为乡镇(中心)卫生院代培妇幼保健专业人才,打造县、乡互补的妇幼保健网络。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在总编制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充实预防保健队伍技术力量,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三)管理考核机构

卫生局:统览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等,对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督查、稽查、审计等。

财政局:配合卫生局对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督查、稽查等。

审计局:配合卫生局对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项目资金审计等。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建公共卫生管理科,抽调专业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开展项目评估考核活动,收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质量控制信息,为卫生局提供全县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成效评估资料。

(四)信息平台管理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档案法》与《统计法》的规定,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和《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分级量化实施办法》、《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信息资料填报办法》、《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量化考核评估办法》、《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经费补助发放办法》的要求,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充分利用现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信息平台,做好录入、审核、更新、维护等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用微机、专用密码、专用帐户。

(五)奖惩制度

从2011年起,卫生局将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纳入全县卫生工作总体规划和一年一度卫生综合目标考核项目,并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其目的在于通过补助经费兑现、双重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1、《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分级量化实施办法》

2、《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信息资料填报办法》

3、《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量化考核评估办法》

4、《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经费补助发放办法》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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