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合同 本文关键词:广西,专项资金,合同,驱动,创新
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合同 本文简介:合同编号:计划类别: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合同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项目牵头单位(乙方):项目参与单位:受委托管理单位(丙方):(项目管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二○一七年制第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
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合同 本文内容:
合同编号:
计划类别:广西科技重大专项
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合
同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项目牵头单位(乙方):
项目参与单位:
受委托管理单位(丙方):
(项目管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一七年制
第一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及
(以下简称丙方),根据《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桂财教〔2017〕59号)、《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7〕113号)、《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桂财教〔2017〕8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__________文件下达的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丙方三方一致确认,本项目实施期限为自
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乙方按以下要求完成本项目:
一、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解决的问题、技术关键及创新内容)
1、项目总体目标
2、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及转化创新内容
二、项目考核指标
1、技术指标
2、经济指标
3、人才队伍建设指标
4、其他指标
三、课题设置、主要研究开发及转化内容和考核指标
四、项目进度:
年度
年度目标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
第三条
乙方负责项目实施、总结验收与绩效评价,及项目的课题分解、课题内容与目标任务落实、课题承担单位落实等工作。
乙方负责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课题任务书作为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送一式3份给甲方备案。
本项目的课题任务分解及分工如下:
序号
课题任务书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承担单位
科技
经费
(万元)
1
2
3
4
第四条
主要研究、开发人员及责任分工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称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研究开发中的
责任分工
第五条
在本项目执行期间,甲方计划无偿资助乙方科技经费(大写)__________万元(桂___________号),根据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拨给乙方,本合同生效后拨付首次款项(大写)__
_万元,
年拨付
万元,待项目验收后拨付
万元。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计划任务,甲方依据项目完成情况拨付项目经费。
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和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向甲方提出科技经费续拨建议,以便甲方做好科技经费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拨付工作。
第六条
乙方必须按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如需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甲方提供的科技经费用途预算如下:
科目
金额
(万元)
开支内容
合
计
(一)直接费用
设备费
材料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
燃料及动力费
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劳务费
专家咨询费
其他支出
(二)间接费用
绩效支出
其他费用
第七条
乙方负责落实项目总投资_______万元中除甲方提供科技经费之外的其余经费。来源如下(单位:万元):
负责落实资金的承担单位
(或协作单位)名称
国家科技部门拨款
国家其他部门拨款
区级部门拨款
市级部门拨款
县级部门拨款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国外资金
其他资金
第八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必须跟踪相关领域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对项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及时实施保密措施或者申请相关专利,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并进行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九条
项目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中期检查制度。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的每年12月15日前向丙方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经费年度决算表(一式1份);执行期在三年及以上的项目,丙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乙方须按要求填报有关项目统计报表。
第十条
合同约定的项目结题日期之后的6个月内,乙方须根据《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6〕462号)等有关规定,向丙方提出项目验收结题申请,并按相关规定提交科技报告,丙方按照《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7〕113号)等文件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
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及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需另有约定之外,乙方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应用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
第十二条
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应及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桂科成字[2015]72号)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丙方受甲方委托,对本项目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协调管理:
一、监督科技经费的使用,定期将项目执行情况反馈甲方。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和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向甲方提出科技经费续拨建议。
二、建立项目管理台帐记录制度。做好项目管理过程原始记录,定期对项目管理台账进行整理、归档,以便备查。
三、建立乙方的项目信用记录档案,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丙方提出处理建议报甲方同意后,撤销或终止合同。
四、掌握项目到期情况和实施进展情况,在项目合同到期前6个月及时联系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督促项目按期结题验收。
五、对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两年的跟踪,甲方、乙方应协助丙方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本合同条款及内容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删,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桂财教〔2017〕59号)、《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7〕113号)、《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桂财教〔2017〕8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本项目涉及的保密事项,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成果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3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2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订合同各方: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盖章)
项目管理联系人:
(签章)
签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
(签章)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章日期:*年*月*日
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
(签章)
项目管理联系人:
(签章)
签章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各方联系人及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E-mail(电子信箱):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E-mail(电子信箱):
丙方: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E-mail(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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