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大学学校,各大专院校,省属普通初级小学、中等职业学院:
根据《福建省高等院校录取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录取联考报名工作的通告》(闽招委〔2021〕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告》(闽教学〔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我省大专学校分类考试录取(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聘”)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以下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联考有关管理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身体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还须依照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籍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员(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考阶段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激发、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陆军现役部队(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出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考阶段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亲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出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备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籍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考阶段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要求执行。
4.因其它事由将户口迁移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口迁出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至2022年7月1日,下同)2022年湖南省高职扩招考试补报名时间 2022年湖南省高职扩招补报名专业及计划,同时须具备我省高考阶段高中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要件将户口迁移我省,持有我省大学阶段高中结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省外大学阶段高中结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其户口迁入我省且大学阶段高中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口迁出我省须满3年且高中校区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依照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考取大专(本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它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考阶段高中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院(简称中职院校,含技工学院,下同)结业生大学批次的,其孩子一方须有近十年在我省按国家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历程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大学阶段高中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人永久签证身份证》的国外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