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江苏省考生中考志愿报考工作,确保考生志愿信息的具体性,2011年上海省考生将再次通过远程网络填报高考志愿。现就网上报考高中志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今年河南省将在通知考生中考成绩、学业水准测验等级,以及依照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数量、公布各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报考志愿资格线后,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或),分两个阶段集中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提前招生批次学校[含工科类、理科类军事(大学)、公安政法(本、专科)、航海(本、专科)及其它学校(大学);体育类、艺术类提前招生公办专科、民办及独立学校预科];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大学学校志愿。
第二阶段: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学校招生且依照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统考,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大学学校、高职(本科)学校或者体育类、艺术类大专(本科)学校志愿。
2.在每个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美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依照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美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下同)条件的考生,须在要求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确认手续(第二阶段填报本科第三批及下列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组织管理
(一)高中志愿报考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地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统考网上报考志愿的指导和签字确认等工作。
1.省教育会考院负责全国统考志愿(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下同)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控,及时发放《江苏招生联考》(2011年录取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并负责计划库的升级与维护。
2.各市招办负责所辖县(市、区)考生的志愿报考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及时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报考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志愿报考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报考志愿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学校或报考点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及时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报考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大学考生志愿报考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小学做好网上报考志愿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