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名师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需要,遵循职教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充分发挥全校教师的积极性,确定正确的政策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机制,创设教师成才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面向21世纪高素质的职教教师队伍。
名师培养计划属于学校发展规划中一项内容,也是学校创建专业品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培养目标:
“十一五”期间,培养各层次共计40名(见表)。使他们具有较扎实的教育 理论基础、专业知识,较新的现代教育观念、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中成绩显着,在本市起示范带头作用。
教师培养目标表
层次 内容 人数
1 省特级教师 1~2
2 市教学明星 2~4
3 市教学能手、省教坛新秀 4~6
4 市教坛新秀、专业学科带头人 6~8
5 县名师、校名师、专业骨干教师 16~20
教师技能培养目标
层次 内容 人数
1 高级技师 6
2 技师 10
3 高级工 35
4 中级工 50
三、范围对象:
培养对象为z职业中专学校的在职教师。
四、入选条件:
(一)名师培养人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定信念,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校,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二)名师培养人选,还应分别具备下列具体条件:
1、第五层次名师培养人选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学历合格,具有教师二级职务以上。
(2)教学基本功比较扎实,熟悉教材教法,会使用电教手段或会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具有上公开课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良好。
(3)有较强的教研能力,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有具体研究课题,经常拟定教学论文,共事协作精神好。
(4)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在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各项知识竞赛中成绩比较突出。
2、第三、四层次名师培养入选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学历合格,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及以上。
(2)教学基本功扎实,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而且在同学科中比较突出,在市级获过奖,教学效果显着。
(3)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教改实验取得较好成果,撰写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或在市级论文评比中获奖。
(4)维护本学科教研组的团结,协作精神好,能帮助同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并在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上有一定的贡献。
(5)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在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各项知识、技能竞赛中成绩突出。
3、第一、二层次名师培养入选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学历合格,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2)获得过市(区)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3)具有较强学科教学指导能力,已带徒若干名。
(4)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教育思想端正,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专长,教学水平高,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业务比赛获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开设县市公开课、观摩课二节以上。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市中有较高知名度。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发表过较多有较高水平的论着,或教学论文获市一等奖及以上,或教科研成果获市一等奖及以上,或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论文,并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取得较大成效。
4、技能培养结合教师培养,合称双师型培养
职教专业课教师入选第一、第二层次必须已有高级工技术职业资格,并自定专业目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职教专业课教师入选第五、第四、第三层次必须已有中级工技术职业资格,并自定专业目标为高级工或技师。
文化课和综高教师入选第五、第四、第三层次自定专业目标为中级工。入选第一、第二层次技能没有要求。
五、培养措施:
(一)常规措施
1、帮助培养人选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采取课题项目个人申报、学校审定的方式,确定专项资助课题项目,开展课题研究。
2、帮助培养人选讲修学习、深造提高。有针对性、有计划地选送培养人选到有关院校学习深造,参加提高学历层次和更新知识的继续教育,以及组织教育思想研讨会等。
3、帮助培养人选参加高层次的教研、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各种类型的教育交流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培养人选参加高层次的教研、学术交流活动,了解先进的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掌握先进的教学手段和职业技能,掌握学科教育发展的新动态、新知识。
4、帮助培养人选撰写、出刊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论着,鼓励和支持他们不断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多出教科研成果。
(二)采取特殊措施,进行重点支持。
1、强化政策导向,对培养人选在科研立项、进修提高、学术交流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给予优先考虑,并对其中特别优秀者给予重点支持。
2、努力改善培养人选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3、在教师职务评聘、特级教师评选和拔尖人才入选,以及各类评优、奖励中,对符合条件的培养人选给予优先考虑。特别是有关县、市、省教坛新秀推荐参照培养计划,省、市级先进评比中优先推荐计划人选。
4、经审定,符合此项计划培养目标的名师由学校颁发相应的证书和签定协议书。
(三)明确职责任务,促进培养提高对培养人选应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和要求。要在工作上压担子,既严格要求,又放手使用,促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为实施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作出较大贡献。在培养期间,培养人选除高质量地完成教学本职工作任务外,还应完成以下任务:
1、每学年应在县或市以上范围至少开设一堂有较高质量、较高水平的观摩课、示范课。
2、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学科研论文,并在市级以上评比上获奖,一年内有一篇文章在刊物上发表。
3、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和继续教育任务,承担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并使指导者取得显着成绩。
(四)坚持有效活动,强化成才机制。
学校将继续开展以下有效活动,并常抓不懈,充分发挥各项活动的滚动效应。
1、组织教师开展“说、上、评”教学大比武活动。
2、组织开展名师评比活动。
3、开展师徒结对活动。
4、聘请有关专家名师来我校带徒传艺,不定期讲学。
5、举行“名师高徒”课堂教学观摩及研讨活动。
6、开展教科研成果交流、评选活动等等。
(五)在培养期间出现不符合师德要求人选的一票取消,不能完成职责任务人员给予指明或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