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5月1日起实施: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超3000亿
陈俊毅2019/4/30
市场快速增长,医疗保险行业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机遇。 如何带动行业内部发展动力?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方案明确,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 目前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低至16%; 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围绕《方案》实施,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文件和配套措施,将降低社保费率政策落实纳入减税降费“一揽子计划”减量化、精准宣传培训、落实服务措施、快速处理问题。 、优化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纳税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大幅减轻,增强缴费人的获得感。
如思金融研究院宏观策略高级研究员葛守敬表示,调整后,对于个人或企业来说,可以减轻很大一部分社保负担。 计算口径调整后,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相应降低。 前后对比,每月还款负担相应减轻。 如果企业所在企业按照个人缴费基数总和确定单位缴费基数,企业每月缴费基数将相应减少,缴费负担可进一步减轻。 同时,对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政策调整后,不仅平均工资口径调整、标准降低,选择范围也更加广泛??。 选择较低的缴费基数可以进一步减轻缴费负担,收入较高的人也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可以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超3000亿
值得注意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预测,2019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负担将下降3000亿元以上。
据了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2015年以来,社会保险费率已五次降低或分阶段下调,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一系列新情况,企业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呼声强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新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险总局等四部门起草了《方案》 “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本次社保费下调将为企业减轻3000亿元以上负担,与2018年社保费下调1840亿元相比,规模扩大约63%。” 东方金城首席宏观分析师王庆表示。
此次出台的《方案》主要有两项直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措施: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企业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可降低至16%。 此外,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这意味着失业保险将继续执行1%的总费率,各地继续实行工伤保险费率。 减少程度根据基金累计余额确定(18-23个月累计余额可减少20%,24个月以上累计余额可减少50%)。
预计2019年,按照现行《方案》,可减轻养老保险缴费负担约1900亿元,同时可减轻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负担约1100亿元,三险可全年减轻社保缴费负担,缴费负担超过3000亿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尤军在《降低社会保险费综合方案》吹风会上表示。
中信改革发展基金会研究员赵亚云表示,社保缴费负担减轻超过3000亿元,规模非常大,减轻程度也是前所未有的。 为了可持续发展,政府还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国有资本划转等方式“输血”社保基金。 同时,社保基金也必须通过资本市场运作创造自己的血液并保值增值。
在输血方面,王庆表示,未来可以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划转社保力度。 这一举措既合理又可行。
造血方面,王庆认为,根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年度报告》,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投资收益率达到5.23%。 因此,为促进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强化自身“造血”功能,未来受托投资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对于社保缴费率的降低,葛守敬认为,重点将是中小企业。 市场原本期待的社保征缴制度改革如果落实,对合规企业有利,对不合规企业不利。 同时,为了保证中小企业的社保负担不增加,中小企业的社保费率可能比大型企业下降更多。
建立“一棒到底”指挥体系
根据《方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保险费暂继续按现行征收制度征收,即原由社会征收的保障部门将继续由社会保障部门征收,原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将继续由税务部门征收。 稳定的支付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职责如期转移。
税务宣传中心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为贯彻落实《方案》精神,税务部门狠抓落实工作建立机制、加强指导、优质服务、明细核算。 各级税务部门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包括社会保险费专项工作小组,建立“一站式办结”指挥体系,将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保险费率纳入减税降费“总体方案”。 ,实现同样的部署和实施。 同时,根据降息方案细化16类80项重点任务,落实挂图作业、表推、督导。
国家税务总局围绕《规划》实施,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文件和配套措施。 截至4月22日综合保险缴费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关于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的通知》、《降低社保缴费率缴费服务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出台降费核算配套措施、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等方面。 明确要求税务部门重点抓好降低社会保险费、调整社会平均工资等政策。 要按照“准确、快速”的要求,精准宣传培训,落实服务措施,快速处理问题,优化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效落实分工。 税费明确、措施有力、总体稳定、协调配合,将确保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缴费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大幅减轻,增强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获得感。
服务要“实”,问题解决要“快”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保留原有缴费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纳税人单位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网上银行、手机APP、自助缴费终端、委托代征机构、办税服务大厅等。 线上线下多种便捷支付渠道,为付款人提供多元化支付方式,提升支付服务水平,优化付款人体验,增强付款人获得感。 同时,根据当地政府对社会保险费征收要求和实际征收方式,确定当地支付服务运营要求,进一步优化征收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针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给征收管理带来的变化,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落实申报提醒,在纳税人申报过程中提供政策推送和事项提醒功能通过电子税务局和客户端; 自主申报地方税的机构还要优化自身系统,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报指导、数据核对和自查功能,确保纳税人正确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要求地方税务机关迅速回应申诉。 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广泛收集纳税人对社会保险费率降低政策实施、执法规定、支付服务等方面的疑问,并及时研究解决。 要畅通投诉受理和处理渠道,妥善处理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中的代收服务投诉,确保投诉及时受理、处理得当、移交顺利、反馈到位。快速,有效保证缴费人待遇不受影响。 全面评估支付业务风险,建立支付指令、系统网络等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衔接措施,快速响应,保护支付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收付秩序。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地方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政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部门的协调,解读降低社会保险费、多缴费退还等政策,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给予补贴。 享受、维权备案、福利给付、纠纷解决等,共同推动和指导减费政策,建立问题解决机制,确保缴费人享受政策。
据了解综合保险缴费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将借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模式,组织专门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研究制定纳税人感受评价指标体系,反映减费实施效果。从更多维度。 调查结束后,地方税务机关要根据调查结果,迅速、认真地查找不足、整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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