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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盐中学校社团指导教师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决定实施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制。

  一、聘任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质高尚、关心学生成长,深受社团同学敬爱。

  3、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内有一定造诣。

  4、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组织活动能力,熟悉学生社团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关心学生社团的发展,指导学生社团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并做好工作总结

  2、指导学生社团的组建、章程制定及修改,必要情况下提出解散学生社团的建议。

  3、定期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4、了解掌握学生社团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加强与团委、社团部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学生社团利益。

  5、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意加强与学生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协助做好社团考核及各种优秀评选

  三、聘任程序

  1、社团聘请的指导教师须根据学生社团的需要,可由校团委提名或本人申请,由学校行政会审核批准。

  2、经学校批准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需填写《源盐县中学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由校团委备案。

  3、聘期届满时,续聘及改聘工作按上述步骤进行。特殊情况下如需解聘,有学生社团或指导教师本人提出,经学校批准。

  4、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工作在每届期满前后进行,由团委颁发聘书。

  四、待遇及考核奖励

  1、社团指导老师指导费,每学期按照社团活动的次数发放,每次 50 元。

  2、团委建立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档案,每学年对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3、考核按工作开展情况,社团成员评价两部分进行。

  4、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

  5、聘期内连续两次考核均为良好以上者即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参评资格。

  6、社团指导教师每年评比表彰一次,纳入学生工作表彰范畴,并予以加分和物资奖励。

  7、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工作由团委和社团部负责。

  五  附则

  1、社团以聘请1至3名指导老师为原则。每位老师以指导1——2个社团为原则。

  2、社团指导老师聘期为一年。

  3、未尽事宜由校团委和学生会负责解释。

  源盐县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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