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界二小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奖励机制
一.指导思想
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引导性原则激励性原则科学性原则
三.奖励办法
(一)教学研究奖
1.教师参加县级教学现场竞赛获一、二等奖的奖100元、60元。
2.教师在省级以上有正规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500字(报纸只限中国教育报、江苏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教师报),每篇奖200元(每学年不超过400元)。
3.教师被学校推荐参评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参评费用由学校承担,被评上的另奖励100元。
4.教师被推荐上县级示范课、教改课的每节奖100元。
5.教师在市级以上报刊指导学生发表文章及书画作品的有一篇奖20元(每学年不超过40元)。
6.教师指导学生获现场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60、40、20元。
7.教师被学校推荐课题上报立项和结题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8.教师在党报党刊或者教育刊物报道我校先进教育做法的每篇奖50元。滨海教育网每篇奖10元。
(二)教学质量奖
1.校抽测第一名的奖50元(一、二年级取前两名),如是代课教师则奖100元(与同轨班级积分相差3个点的同奖)。镇抽测与绩效工资考核挂钩校不再奖励。
2.县抽测中个人获县教学实绩奖的奖300元。学校团体进入前2名的奖励抽测团体2000元,前3,4名的奖励团体1200元。(如镇奖励则校不再进行奖励)
四.说明
1.校抽测和镇抽测一样纳入教学质量考核,在质量折合分中,语文、数学倒数后三名或者在县学科调研中倒数后三名的不评优,不表彰。在县抽测中列同类学校后两名的原则上进行交流。
2.奖励办法与县、镇有关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3.校抽测奖励学期结束兑付,其它按学年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