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满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及时了解掌握各学科的教育教学情况,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扎实、有序、稳妥地做好学期末的各项工作,现根据区教育局教研室《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小学教学结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如下考试、考查工作方案。
一、关于技能学科的考查评定
1、考查科目及范围:依据《姜堰区小学各学科能力测试评价标准》,对全校各年级的所有考查学科﹝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和学校课程、特色建设,包括班级校级兴趣小组、低年级阅读积累、高年级阅读欣赏﹞进行质量检测。其中音、体、美考查1-6年级;科学3-6年级;《品德与生活》考查1-6年级;综合实践活动3-6年级(含信息技术、劳技与研究性学习)。
2、考查时间:
班级考查:6月6日至6月9日。
学校考查:6月13日至6月17日。
3、考查内容:本次考查科目的考查内容均为本学期所教、所学内容;要求按照姜堰区教育局教研室下发的学科能力考查标准执行。
(1)音乐:唱本学期所学歌曲,奏本学期所学乐曲,同时考察学生本学期应掌握的乐理知识、音乐常识、音乐表现和歌唱的方法。
低年级:
(1)随机抽查课本上的一首歌曲,让学生演唱。
(2)观察学生对所欣赏乐曲作出的体态反应。
(3)用简单的打击乐器为歌曲伴奏。
中、高年级:
(1)随机抽查课本上的一首歌曲,让学生演唱。
(2)观察学生对所欣赏乐曲作出简单的律动。
(3)能简单地演奏一种乐器。
(4)懂一些简单的乐理知识。
评分方法:歌曲50分,乐理知识30分,乐器20分。
(2)美术:根据相应年级所学画种,让学生当堂画一幅画,看学生能否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
一年级:以“春天来了”为题,创作一幅画。
二年级:创意设计一张邮票。
三年级:以“机器人伙伴”为题进行创作。要求:主题鲜明,色彩协调。
四年级:发挥想象,设计一辆新概念车。
五年级:新农村建设使村庄面貌焕然一新,请以“理想的家园”为题,创作一幅画。
六年级:画一幅《心中的风景》,要求:有透视感,构图饱满,色彩协调。
(3)体育:依据区教育局教研室下发的体育能力考查细则对学生教学相关技能测试。
年级 考查项目(一)(任选一项) 选查项目(二)(任选一项)
一、二 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掷垒球 50米跑(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
三、四 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掷实心球 50米跑(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
五、六 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掷实心球 50米×8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
注:本次考查各个项目的得分之和除以测试项目数为学生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
(4)综合实践活动:
1、课题研究:
① 考查内容:本学期2个重点课题的研究情况与过程性资料。
② 考查形式:看学生对查询资料、调查研究、整理材料、处理信息和运用信息技术等方面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水平。可以通过学生在市校课题研究过程和结果中的实际表现予以全面和客观的评价,也可以通过学生参与市校课题研究前后的比较来评价其发展状态。
2、信息技术:现场操作教材中规定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
3、劳动与技术:学生按要求当场进行手工制作,当场打分。
(5)品德与生活(社会):
一、二年级(考查):看学生课本,了解相关调查、思考、实践的内容是否落实到位;通过和学生谈话,观察了解学生是否能够对教师提出的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对创设的情景作出正确的行为,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至六年级:书面测试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具体另行安排)。
(6)科学:
① 考查内容包括:1、学生在学习科学课程过程中养成的学习习惯及态度。2、学生在科学课程学习过程中掌握的科学探究技能。3、学生学习科学课程过程中积累的综合能力。4、学生在科学学习中积累的科学知识。
② 考查形式:一试:即操作部分,注重检验学生科学探究的方法。可提前准备好材料或事先通知完成制作,课上展示评价,给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去进行探究。 二试:即学科知识考查,要增强考题的趣味性,力求题型多样化,以激发学生参与考查的热情,尽量消除学生对试卷的厌倦与紧张情绪。(具体另行安排)
③成绩评定:期末60%,其中一试占20%,二试占40%;平时占40%。
(7)地方和校本课程:
(1)兴趣小组:看本学期活动效果与过程性资料。
(2)课外阅读:口头和书面形式综合考查相结合(具体另行安排)
4、考查方法及要求:
(1)各任课教师对考查学科先进行自主考查,深入了解自己所教学科本学期的教育教学情况(班级考查成绩一式两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教导处);学校在各班自行考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能力测试。
(2)考查组根据学科特点及教研室《各科能力考查标准细则》确定考查形式(或口试、或谈话了解、实际操作,或查看资料等);每班每科随机抽取5名学生进行考查。
(3)各参查人员应根据各组牵头人的具体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的做好对学生的考查工作;参查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查细则》公平、公正地对学生的能力做出合理的评价,并确定好学生该科目的能力等级。(其中,综合研究主要以学生研究成果的真实、质量对教师进行考查)。
(4)考查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评定要求参见市教研室《各科能力考查标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