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快地提高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水平,发现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于2014年10月-12月组织开展第四届校级A级优质课评比活动,活动优胜者报市局参加全市第四届A级优质课评比。现将有关事宜布置如下:
一、学校第三届校级A级课评比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学科评议组
语文:★z
数学:★z
英语:★z
理化生:★z
政史地:★z
艺体综合:★z
打“★”者为学科评议召集人
二、参评对象
三年教龄以上,45周岁以下的教师,已评上市级A级、2A级优质课的教师以及学科(术)带头人不再参评。
三、评比内容
包括教案设计、执教上课、学生评议、教学思辨等内容。评比采用百分制打分,分别按20%、60%、5%、15%比例赋分,确定名次。
四、评比程序
a)宣传发动(9月下旬~10月10日)
组织教师学习新课程改革的有关文件及吴教《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A级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引导教师进一步确立教学质量为中心的意识,确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意识,强化有效教学的研究,引导教师全员参与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研究和实践。
b)校级评比(10月13日~11月30日)
(1)、先由个人申报,再由学校确定参加评比的各学科教师名单,原则上要求符合条件的教师人人参加。
(2)、成立学校A级优质课评比领导小组,下设各学科评议组组织评议,教案设计、执教上课由学科评议组组织评议,教学思辨由教科室负责评分。评分依据市教育局评分标准。教案设计在10月下旬,执教上课在11月中上旬,教学思辩在11月下旬。
(3)各学科按参赛教师的15%~20%确定为优胜者,学科人数较少的视参赛情况确定优胜者。优胜者为校级A级优质课教师,由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局参加全市评比。
(4)评为校、市两级A级优质课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评先评优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