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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院校库美术志愿填报章程

51美术报考指南艺术类高校库美术志愿报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章,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艺艺术职业学校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是社会认识天津工艺艺术职业学校有关招生制度、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上海工艺艺术职业学校举办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根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工艺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别: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

五、学校地址:主学院:天津市江西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江西区建昌道4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工艺艺术职业学校是经上海市政府批复、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艺术类音乐高职学校。学院具备坚实的办学基础和强大的师资力量,形成独具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局面。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学生团队,教授、副主任、讲师等学校级职称人数占学生总数量的80%。学院占地约110亩,图书馆藏书12万余册,已变成培养设计专业人才的摇篮。学院面向全国录取,学制五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质、职业道德和变革观念,拥有精益求精的匠人精神,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大幅发展能力的高素养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已与北京艺术大学等学校签署合作办学协定,为本院结业生继续进修获得硕士学历文凭建立了直通车,提供方便条件。

学院所设专业涵盖: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饰品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绘画品设计、游戏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书画艺术(油画)、影视多媒体科技、影视动画等专业;为教师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毕业生具备较强的就业优势。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工艺艺术职业学校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模式,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院长办公室执行招生纪检监督职能,监督电话:。

第五条天津工艺艺术职业学校设普通专科录取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推进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工艺艺术职业学校按照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情况,以依照社会需求为方法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制定2021年面向全省各地、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录取计划。按照教育部批准制订的详细招生专业、招生数量,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地、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面向社会发布;同时还将借助其他形式向社会发布。分省分专业录取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计划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