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教学大比武评分细则
一、课堂教学能力(60分)
1.课标解读准确,教学目标符合浙江省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要求,切合学生实际,全面、科学、明确,可测性强。
2.教学过程重视学科能力的培养,注重方法的引导,教师指导适度、适时、适当,学生学习自主性、探究性程度高、效果好。
3.教学目标达成度高,绝大多数学生学有所获;课堂教与学朴实、真实、扎实。
二、教育科研能力(10分)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课程建设。论文在海临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课题为海临市级及以上主持并结题;开发课程被评为省、市、县级精品课程。
1.论文(5分)限选2篇,必须是第一作者,起评分3分。教育局(厅)、教研室获奖论文,省一等加1.2分,省二等加1.0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8分,市二等加0.6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4分,县二、三等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论文,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发表论文认定主要看邮发代码,并视主管主办单位确定级别,国家级按省一等加分,其它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加分;2000字以下的折半加分,1000字以下不加分;报纸发表折半加分;增刊、杂志评奖等论文不加分 ;如果是第一作者但多人合写的,除以合写人数。
③案例加相应分数的一半;学会等其他机构评奖论文加相应分数的一半;交流论文不计分。
④论文满分为5分。
2.课题和精品课程(5分)起评分3分。课题每人限选一项、必须本人主持。主持研究课题并结题获奖的,省一等加1.2分,省二等加1.0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8分,市二等加0.6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4分,县二、三等加0.2分。精品课程加分如下:省级加0.8分,市级加0.4分,县级加0.2分。
说明:
①有无课题或精品课程,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子课题、非教科教研系统的课题降一级计分。只结题未评奖或未获奖的课题按同级三等加分。
③课题和精品课程满分为5分。
三、专业引领能力(10分)
1.积极承担公开课、讲座等任务(4分)
评分标准:有公开课或讲座的3分,省级及以上加1分,市级加0.8分,县级加0.5分,教研区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公开课、讲座的,起评分3分均加入。
②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公开课(如“领雁工程”公开课),按同级别(如台州学院视作台州市级)折半计算。
③多次承担公开课或讲座的,按最高一次加分。评比课、评课发言,会议讨论发言等不计分。
2.教师自身参加各级业务比赛(6分)
评分标准:起评分4分。省级一等加1分,省二等加0.8分,省三等市一等加0.6分,市二等加0.4分,市三等县一等加0.3分,县二等、三等加0.2分。
说明:
①无论有无业务比赛获奖,起评分4分均加入。
②教师业务多项评比获奖的,只算最高2项。
③在有效期内已参加过教学大比武且获奖的按同级别加分。
④教坛新秀按同级别一等加分。
⑤台州市高中教师解题析题比赛按同级别加分。
⑥说课、教案、课件等评比获奖的,折半计算。
⑦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教学评比,折半计算。非教育局和教研系统组织的说课、教案、课件、录像课、自制教具等评比获奖的,按四分之一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