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我校现有中层干部本届任期已满,根据中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有关市直学校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的指示精神,须进行新一轮竞聘,现将我校2011年选聘中层干部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充满活力的干部管理机制,真正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骨干教师吸收到管理岗位上,建设一支敢于创新、踏实工作的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
二、实施依据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
2.《市市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
3.《市直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讨论稿)》
4. 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中学管理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原则
1. 党管干部的原则;
2.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学校将成立中层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资格审查、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以及教师代表等组成。
五、竞争岗位
我校本次中层竞聘岗位设置保持市局原来批准的岗位和职数,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竞争上岗的处室正职职数共5名。
任职意向分别是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
2. 本次竞争上岗的处室副职职数共8名。
任职意向分别是办公室1名、教务处2名、政教处1名、教科室2名、总务处2名。
六、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法律水平、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
(2)热爱教育事业,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断学习,勇于开拓,自我加压,实绩显著,群众公认。
(3)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光明正大,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严守秘密,服从安排。
(4)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勤于做事,善于做事。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坚持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6)具有胜任拟任职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业务实施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社会交往和语言表达能力。
2、资格条件:
(1)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
(2)新提任的中层干部人选,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新提任的学校中层正职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并有学校中层任职经历。新提任的学校中层副职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5)符合具体职位的特定要求。
(6)学校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7周岁,女52周岁,原中层干部继续参加竞聘的年龄限制为:男不满54周岁,女不满49周岁。
3.具体岗位条件
(1)学校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
②具有较深的文字功底和比较丰富的文秘工作经验。勇于担当、独立工作,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具有较强的交际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④具有较强的人事及档案管理工作能力。
(2)教务处主任或副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和接待水平。
②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③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指导教学工作的能力。
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⑤至少一门学科的教学在本校处于领先水平。
⑥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3)政教处主任或副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
②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
③具有多年优秀班主任工作经验等,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和指导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接待水平和独立应对问题的能力。
⑤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
(4)教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的聘任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