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教职工在各媒体宣传我校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开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系列及名额
1、评选系列:处(室)人员系列(包括年级干事)、年级人员系列、学生系列。
2、名额:各系列参评人数的十分之一(数值是小数的,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二、各媒体宣传计分标准
注:
1、本学期评比时间范围从1月26日开始,但包括上学期发表因原件发放较晚而没有登记过的稿件。参评稿件必须是在宣传工作考核时上报并统计的,否则不予统计。
2、正文、作者处均体现不出与城临中学有关的文章和在教务处登记的文章不包括在本评选办法之内。
3、字数不包括个人简介。
4、在各媒体刊登的绘画、摄影,每幅作品按500字按数量计。
5、如果刊发的文章或诗词署名没有我校员工,则不在评比范围内;如果刊发的文章或诗词署名是多人,则按比例平均分配。
6、同一人的同一稿件在多家媒体刊登的,按最高分计分,不累加。
7、在校园网站及各级各类纸质媒体发稿得分占总得分不足三分之一的,不得被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程序
1、学期末各部门人员将在各级各类媒体发稿评比具体数据统计成一个电子表格交本部门信息员统计。信息员将本部门所有参评人员的数据信息汇总制成一个电子表格放在Ftp根目录下新闻上报文件夹中本单位文件夹下,将汇总表打印件交给宣传中心吕胜强。统计表格格式参照《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统计。
2、统计人员按照宣传工作计分标准进行计分,根据得分多少分系列排名,确定各系列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四、奖励
1、由学校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并在教工大会表彰。
2、县级优秀通讯员评选按名额自高向低择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