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一个卫生、整洁、温馨的工作环境,保障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学校就办公场所卫生做如下管理办法:
1、学校爱卫会及总务处,每月对学校办公区进行二次公共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2、检查内容:
(1)办公室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洁有序,玻璃干净明亮,地面无污渍。
(2)对学校所配备的教学设备应做到“三无”。(无损坏、无被盗、无丢失)。
(3)工作人员,在办公室有无存放私人物品,有没有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炉、电热汀及其它大功率电器。
3、评分标准:
(1)办公室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洁有序4分
(2)玻璃干净明亮,地面水池无污渍4分
(3)对学校配备的设备做到“三无” (无损坏、无被盗、无丢失)1分
(4)无违反学校规定,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1分
凡得9分以上为最清洁(包括9分),6分以下为不清洁(不包括6分)
4、奖惩办法
学校定期进行检查,对连续三次获最清洁的办公室,学期结束,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凡连续三次不清洁的办公室,学校将通报批评,并扣办公室责任人一个月的岗位津贴。
5、本办法从9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