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
参加“十佳教学能手“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条件1、2、3或者条件1、2、4.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开拓精神,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遵守学校劳动纪律,服从学校安排,满量工作,无无故缺勤现象,一年内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5天。
3、积极遵守教学常规,在学年度教学检查中至少有一次被评为A等且无C等和缺交情况;同时在课堂教学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年度教学满意率均在90%及以上,教学成绩优秀,在本年度两次期考中所教班级成绩至少有一次居年级同类班级第一。
4、不具备条件3的,具备以下条件任意两项及以上(1)特级教师、市名师工作室导师、当届市级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2)有较强的教研能力,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主动参与课题研究,课堂竞赛或论文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3)积极辅导青年教师,近三年获“优秀师傅”称号。(4)指导学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市级一等奖以上教练或指导教师。
二、评选办法
(一)参评“十佳教学能手”由年级部、教研组推荐或教师自荐,填写参评教师资格审查表,由教务处、教研室对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二)“十佳教学能手”评选采用条件量化计分和投票计分的方式进行。
1、学生满意率测评:每学期一次5分,单独计分,总分10分。
满意率95%(含95%)以上计5分,满意率90-95%(含90%)计3.5分。
2、学科成绩(共32分):
(1)3人以上任教同一年级同一科目:(同类班级)
a、全年四次段考、期考所教班级平均成绩名列第一名,一次计8分。
b、全年四次考试中所教班级平均成绩名列第二名,一次计7分。
c、全年四次考试中所教班级平均成绩名列第三名,一次计6分。
d、全年四次考试中名所教班级平均成绩列第三名以后,一次计5分。
(2)2人任教的科目:(同类班级)
a、第一名一次计8分。
b、第二名一次计6分。
(3)1人任教的科目,每次考试计6分
说明:同类型班级是指按同等成绩分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验班或平行班。只有一个层次的一个实验班,该班成绩以A类计分。
任教不同类班级的,将每一类班级得分相加取平均值。
只有一人任教一个年级的一次计6分。
高三年级不能区分的综合科就以老师任教班级的综合科班级平均排名的情况计算综合科老师的成绩名次并根据名次计分。
3、各种培训(共8分):
(1)有竞赛科目的:语文、英语、数、理、化、生、信息、艺体、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等:
a、指导学生获省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的计6分,三等奖的计5分。
b、指导学生获市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
c、指导学生获校级奖一、二、三等奖均计3分。
说明:同一次获奖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值计算;多人次获奖则2个二等奖算1个一等奖,3个三等奖算1个二等奖来进行计算。
(2)没有竞赛科目的:以期考或会考、高考成绩的平均分、及格率作为评分依据。
一年内高考或市期末统考人平分、或高二学考合格率居全市第一名计8分,全市第二名或市区第一名计6分,全市第三名计5分,其余的记3分。
说明:(1)、(2)项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值计算,总得分不超过8分。
4、教研教改(共15分):以教研室提供的数据为准
(1) 课题研究与教研活动:6分。
课题研究(5分)
立项结题获奖
级别记分级别级别记分
主持参研主持参研主持参研
国家级10.5国家级21国一20.5
国二1.50.5
国三10.5
省 级0.50.5省 级10.5省一1.50.3
省二10.3
省三0.50.3
市 级0.50.5市 级0.50.3市一10.2
市二0.50.2
市三0.30.2
校 级0.50.5校 级0.50.3校级0.20.1
注:1、参研人员省级不超过6人,市级不超过4人,校级不超过2人;
2、奖项中若有特等奖,按一等奖记分。
3、主持、参研多个课题者,只按照最高等级的一个课题计算。
教研活动(1分)教研活动认真参加记1分,缺席两次以上扣0.5分;
(2)课堂教学竞赛或教学展示:5分。
各级课堂教学竞赛获奖:
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
一等奖5432
二等奖4.53.52.51.5
三等奖432--
教师上省内示范课、公开课或进行学术讲座3分,市内2分,校内1分,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计分,不同内容可累计加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3)发表著述与论文获奖:4分。
主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或校本教材(非教辅资料)或在省级以上有刊号的国内刊物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论文计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