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爱国立志之星”评选细则
一、基本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热爱班级。积极进取,团结同学,为构建和谐校园加油努力。
3、遵纪守法,讲究公德,遵守各项规则,自觉维护集体、国家利益,并能影响身边的同学也自觉遵守和参与。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种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表现优秀。
5、认真参加升旗仪式,不缺席、不迟到,热爱祖国,尊敬国旗,能流利响亮地唱国歌。
6、能说出自己未来的理想和最近的目标,并付诸以行动。
二、评选活动说明:
1、各班实事求是推荐人选。
2、1——6年级每班推荐一名学生为“爱国立志之星”。
3、每名推荐为“爱国立志之星”的学生要填写一份学生的推荐表,不少于200字,内容主题鲜明,忌面面俱到,学校大队部会利用宣传窗、红领巾广播站进行宣传。
4、推荐表上交时间:2011年10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