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斗中学优秀学生评比条例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树立先进、表彰先进、学习先进,从各个方面创造条件激励学生上进,使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培养富有个性的人才,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优秀学生种类
(一)“三好学生”
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内外大事。
b.积极要求进步,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c.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行为习惯良好。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强,自觉遵纪守法。
d.诚实守信,敬老爱幼,团结同学,帮助他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e.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环保意识,珍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f.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生活情趣健康向上。
(2)学习好:
a.学习刻苦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
b.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善于创新,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c.学习成绩优秀。(期终考试成绩各科达85分,考查科目为良好及以上)
(3)身体好:
a.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b.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品质,自信自强,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c.体育课成绩75分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联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4)要求当选者要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个性心理品质。
奖励办法:
(1)每学期每班推荐名额为10%以内。
(2)全校张榜公布,发荣誉证书,写入品德评语,记入档案。
(二)“优秀学生干部”
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应达到同层次“三好学生”标准,学习成绩优良。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威信。
(3)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奖励办法:
(1)每学年每年级推荐2-3名候选人,全校联评共评出候选人的30%。
(2)全校张榜公布,发荣誉证书,写入品德评语,记入档案。
(三)学期单项优胜奖:
单项积极分子主要设立:“文明标兵”、“敬老标兵”、“环保标兵”、“艺术积子”、“体育积子”、“学习积子”等六项。
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尊敬师长、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强烈的环保意识,行为规范考核等第为“良好”及以上。
(2)学习态度端正,听课专心,作业认真,文化课平均成绩合格。
(3)平时能认真参加两课两操两活动,体育成绩合格。
(4)在相关项目有较突出的表现。
奖励办法:
(1)各项目每班每学期推荐1候选人。
(2)全校张榜表彰,,写入品德评语,记入档案。
三、评比程序:
评各类先进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时在班主任指导下,由各班学生对照条件民主提名推荐,并征求课任教师意见,最后由候选人写明事迹交班主任审定上报,教导处负责审核、联评后报分管校长批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