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班级”、“书香之星” “书香家庭”评比要求
各班主任:
根据太仓市“书香班级”、“书香之星”、“书香家庭”的评比条件,我校拟定校级“书香班级”、“书香之星”、“书香家庭”评比要求。
一、“书香之星” 评选条件
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推荐申报: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或学校起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学校、市区组织的阅读活动,认真阅读学校推荐的阅读书目,经常向学校阅览室、班级图书角借阅书籍,能写较为具体、真实、生动的读后感;
3.读书量大:学生一学期课外阅读好书5本以上,并认真做好“读书摘记”;积极参加市、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读书活动。
4.有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优先推荐。
二、“书香班级”评选条件。
班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报:
1.班级读书氛围浓厚,学生认真阅读推荐书目,经典诵读持之以恒;
2.班级图书角书籍丰富,班级图书管理员管理有效;
3.每人每学期阅读量能基本达到《课程标准》的要求,珍惜爱护书籍;
4.学生能坚持做好摘记并认真撰写读书笔记;
5.读书有成果,有各类活动资料(活动方案、活动小结、活动照片、读书小报、班级文化布置的照片、证书、奖状、发表文章等)。
三、“书香家庭”评选条件
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报:
1、家中有独立的书房和书柜。
2、家中藏书量在50册以上。
3、经常在家进行亲子阅读并交流。
4、拍摄家中藏书柜和家庭阅读的照片各一张。
四、评选办法。
1.每班推荐出1~2名“书香之星”、 1个“书香家庭”后交给年级组长,经年级组长审核后选送德育处,德育处组织评委确定校十佳的人选、家庭,进行评奖(计入班级考核获奖加分)。再甄选出最佳人选、家庭推荐到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参加评比。根据“书香之星” 、“书香家庭”情况评选出“书香班级”。
2.“书香之星”上交相关评选材料:推荐表,该学生的读书摘记、读书笔记、优秀作文、发表文章及奖状复印件等所有能反应该生读书质量的材料,其中必须交2篇有质量的读后感。(字数在800字以上,电子稿上传到邮箱:z)。
“书香班级” 上交相关评选材料:申报表,班级读书计划、班级读书总结和优秀读书摘记、优秀小作文、发表文章、奖状等所有能反应该班读书成果的材料。
“书香家庭”须上交的相关评选材料:申报表,家中藏书柜、亲子阅读照片各一张。(若有家长撰写的文章或获奖证书请提供纸质复印件,文章或照片请传至邮箱:z)。
3.截止日期:
各年级组于2015年年3月24日前将“书香之星”、 “书香家庭”相关材料上交至德育处参评。
南郊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