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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机票票价提高为1400元,航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11月12日,我在同程网购买了18日广州至韶关、19日广州至上海的往返机票。 单程机票价格为990元。 15日,由于行程有变,需要退款。 结果系统居然显示预订费是每张票990元,和购买价格是一样的。 对此,同程的解释是“按照民航公司规定”。

那么,民航公司有哪些规定呢? 我登录南航官网并拨打客服热线了解详情。

广州到韶关的经济舱航班全价是2030,我订的票价是990,比原价优惠了49折携程网订票电话,接近50折了。 按说,在民航业竞争激烈的今天,这个折扣并不算太低。 但根据南航的规定,该折扣属于超低折扣,对应的退款也只是退税。

但与此同时,我订的机票还在转让,票价涨到了1400元。 也就是说,如果我退票,民航公司除了收取与机票价格同等的退票费外,以后还可能以更高的价格重新转让。 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相信大家都知道。

查资料后发现,近年来,消费者因退票费用过高而将民航公司、机票代理公司告上法庭的案例多有发生。 对于损失,按照合理比例支付退款费用。 而且我订的机票距离航班起飞还有3天,价格比之前高了近500元。 民航公司全额支付退票费用是非常不合理的。 赤裸裸的霸气用语。

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有很多抱怨退款费用昂贵的情况。 很多消费者因为没有办法投诉或者担心维权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只能忍气吞声。 而这些无奈,反而鼓励了民航公司和销售平台制定“霸王条款”的积极性。 “我们遵守规定”这句话已经成为无理和不公正的遮羞布。 希望同城能够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

编辑:正如彭总在报道中所说,中国质量新闻网工作人员也听到不少网友对同程订票系统的投诉。 概括起来携程网订票电话,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航公司或销售平台定义的“低价机票”是如何划分的? 与“低价票”相对应的“高额退票费”,涉嫌给消费者“挖坑”。 二是民航公司或销售平台联合制定的“规定”,再加上客服人员的阴暗态度,要么是“串通”设置霸王条款,要么是“人为设计”互相争论。

中国质量报收到彭先生的举报后,立即通知了同程。 同程客服人员表示,他们将有专人联系投诉人。 如今一周过去了,本网从彭女士处获悉,截至目前,她还没有接到同程的电话,本网将持续关注此事。 (陈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