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邵一中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发挥宣传工作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内聚力量,外树形象,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闻出版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宣传管理,包括学校内部刊物管理、网络媒体建设与管理、学校对外宣传管理、其它相关宣传管理及突发事件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等。
第三条 学校宣传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归口、规划、规范管理。
第二章 内部刊物管理
第四条 内部刊物是指校园内印刷出版的各类无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期刊、文集、简报等刊物。
第五条 内部刊物原则上不得刊登商业广告,确因解决刊物经费需刊登广告的,由办刊者所在主管部门予以审核把关。
第六条 办公室主办《东邵一中校报》和《东邵一中校友报》。《校报》每月一期,主要栏目设:校园新闻、领导言论、发展论坛、专题报道、教学研究、特色特长、校园生活、书画选登等栏目;《校友报》每季度一期,主要栏目设:母校新闻、校友动态、校友情深、母校寄语、校友论坛、校友会所等。
第七条 学校各处室、各学生社团原则上最多办一份刊物,办刊需经学校办公室统一归口批准备案,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共同审定刊物名称、规格、数量、印刷定价等,否则,不予报销相关经费,一旦发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三章 网络、电视媒体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 学校网站是学校宣传的主渠道之一。
学校办公室宏观指导学校信息中心技术人员统筹主页布局、布置阶段性建设任务,办公室直接管理首页的内容和版面设计更新,不断改进网站建设。
第九条 学校各处室应不断更新和充实本处室负责的网站频道,各处室负责人为本处室所辖频道的责任人,并明确一位网络管理员负责本处室责任频道的日常管理工作,处室负责人对网络管理员上传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示负责。
各频道分配及网管员如下:
办公室:网管——z。负责频道:网站首页、学校概况、校园快讯、校园图库、长沙市一中资源、学科资源、一中校友、通知公告、校长信箱、数字化校园平台、软件下载。
教务处:网管——z。负责频道:招生考试、课件发布、作业管理、成绩录入系统、高考评语系统、物理实验预约。
教科室:网管——z。负责频道:教学科研。
政教处:网管——z。负责频道:德育园地、学籍管理、德育管理、一中团委。
总务处:网管——z。负责频道:校产管理、工资查询。
工 会:网管——自定。负责频道:一中工会。
第十条 学校信息中心硬件、软件(含教学资源的购买)的建设由信息中心提出阶段性计划,经学校办公室及行政主管副校长审核并报校长批准后由办公室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办公室牵头筹建学校电视台。
第四章 对外宣传管理
第十二条 全校性或重大的对外宣传活动,由学校办公室拟定新闻报道计划,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新闻媒体的接待和提供新闻通讯稿。
校内各处室主办的活动,需要宣传报道应提前一天报告办公室预约有关新闻媒体,部署和协调相关工作。
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各类新闻报道的书写和发送。各处室也可以自行书写报道文稿并发送给相关媒体,所有新闻稿发送报道前须经办公室主任履行审查、签发程序。
第十三条 增强学校对外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增强宣传层次和媒体选择的规划性。
与学校有关的各级各类大型活动新闻可随时联系县、市级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进行及时报道宣传;春节和全县两会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县级主流媒体适当做祝贺类广告;每年4月份针对学校招生工作在县级主流媒体做相应的系列专题宣传;每年在县级主流媒体上就学校某一方面的工作或全面性工作进行专题系列宣传(争取以新闻的形式),每年根据当年的重点工作在省级或国家级主流教育类媒体上就学校某项特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宣传。
第十四条 加强与相关媒体的沟通,每年春季邀请市县有关主流媒体代表来校体验校园生活和校园发展等。
第五章 其他管理工作
第一节 摄影、摄像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重大活动的新闻摄影工作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团队)负责,并由学校信息中心协助完成相应后续工作,及时选择照片存档、上传到校园网或送电视台、报社进行公开报道。
第十六条 学校重大活动的新闻摄影档案收集工作由办公室档案员负责。
办公室档案员会同信息中心于每学期末将本学期的新闻摄影图片制成电子文档或刻成光盘加上详细标签存档于学校档案室。
第二节 广播站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广播站由学校团委负责管理,做好宣传内容的政治性、思想性、栏目设置、宣传队伍建设、日常播音等具体业务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不断提升广播内容及栏目设置的品位,学校广播站要办成学校的一个重要日常宣传媒体,要号召全体师生关心学校广播站、为广播站投稿。要适当加强对采访、编辑、播音人员的培训。每学期末要对投稿人、工作人员等进行评比奖励。
第十九条 广播设备如有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由技术人员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