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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晶学校教代会制度
一、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召开两次教代会。
二、教代会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
三、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的作用,做好大会提案征集。
四、严格履行各种程序。凡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都要认真贯彻,狠抓落实,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五、做好教代会资料的建档工作,对每届教代会的资料,做到及时整理,及时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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