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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震中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

  泽震中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

  一、学校实行坐班制。教师在校时间每天不少于7小时,其他职工不少于7.5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随作息时间变更另行规定。

  二、学校实行签到制,签到后不再外出。

  三、病事假须到校长办公室请假。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作旷职处理。

  四、临时有事须暂时离校者须到校长室请假。不超过1小时者作临时外出处理;超过1小时者作半天病事假处理;凡不请假外出者,经查实,作旷职半天处理。

  五、病事假与岗位奖挂钩。凡事假,扣除岗位奖的每天平均值乘以天数;凡病假,扣除岗位奖的每天平均值乘以天数再乘50%。

  六、旷职一天者扣除全年岗位奖10%;超过三天者,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可作不聘用处理。

  七、拒不服从分配,属拒聘人员按聘用合同制规定处理。

  八、本规定自2000年九月起实施。

  九、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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