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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杭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一 论文发表奖励

  (1)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2)在市级或相当于市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3)在校报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元。

  说明:

  1 论文只限于发表于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有关单位、机构和学会内部刊物,正式刊物的增刊专辑等均不予以奖励;

  2 论文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3 论文内容必须围绕中学教育和中学教学,且有一定学术性。

  4 同一篇论文在不止一家刊物发表,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 教师随笔、散文、小说等适用论文奖励条例。

  6 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教师在读期间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文章,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 出版论着奖励

  论着(不含教辅用书)出版奖励根据着作在有关方面所获得的奖项具体决定。

  三 课题研究奖励

  (1)已经立项课题,按计划正常进行研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每年研究经费600元;经专家鉴定结题的,奖励600元。

  说明:

  1 课题奖励为集体奖励,奖金主要用于购买资料和开展研究活动等;

  2 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重大作用的课题报请校长申请特别奖励;

  3 课题主持人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四 教科研成果获奖奖励

  (1)国家级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5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2)省级一等奖奖励15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三等奖奖励80元;

  (3)市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80元,三等奖奖励50元;

  说明:所有科研成果奖励均需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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