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巩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解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建设的意见》予以印发。请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并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实施情况作为执业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全面提升。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建设的意见
二○一○年二月八日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深化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促进行业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现就会计师事务所加强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质量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质量至上意识
执业质量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命线,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维护公众利益的专业基础和诚信义务。加强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科学、严谨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实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和长效机制。会计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制度,对于保证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树立行业专业形象和诚信形象,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质量至上意识,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建设和维护,更好地发挥经济鉴证作用。
建立和保持质量控制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方面面,需要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执行到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要求,建立健全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二、建立健全职业道德方面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职业道德守则执行到位
职业道德对于执业质量具有重大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遵循诚信原则、客观和公正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勤勉尽责,履行保密义务,并维护行业形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职业道德方面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确保职业道德守则执行到位。这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应当能够防止或发现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形,明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将注意到的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形告知会计师事务所,并对故意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员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