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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远程教育技术委员会章程

  电大远程教育技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z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技术委员会。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由z广播电视大学及所属基层单位从事远程教育技术工作的科研、教学、开发、管理和应用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公益性、学术性、科普性的非营利性的全省电大系统的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委员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以促进我省电大系统远程教育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全省电大系统计算机网络、卫星电视网络的建设工作,促进教学资源的开发工作。

  第四条 本委员会接受主管单位z广播电视大学和登记管理单位z省计算机学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z省远程教育技术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省广播电视大学。本委员会与基层团体业务往来,信息沟通一般情况下均利用计算机网络。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委员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开展全省电大系统远程教育技术方面学术交流;

  (二)组织研究远程教育技术发展战略,向学校提出咨询建议;

  (三)积极参加学校有关远程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项目的科学论证,提出建议;

  (四)开展远程教育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普及计算机教育,推广现代教育技术,促进远程教育技术的应用;

  (五)发现、推荐、表彰和扶持优秀的远程教育技术人才,组织教育技术方面的科技活动;

  (六)接受委托,承担远程教育技术的项目评估、成果鉴定

  (七)组织远程教育技术方面的成果评比;

  (八)开展会员及全省电大系统远程教育技术培训;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委员会有单位(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凡申请加入本委员会,并符合会员条件者,办理手续后即可为本委员会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委员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委员会的意愿;

  (三)全省电大系统内,在远程教育技术领域内从事科研、教学、开发、应用、服务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四)单位会员应是省电大系统内的办学单位;

  (五)个人会员应具有学士、硕士学历、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或具有同等资格的从事远程教育技术的科技工作者,热心支持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者。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一般个人会员可委托各基层单位理事会批准,并在本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个人会员

  (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委员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学会的优惠服务;

  (四)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单位会员

  (一)优先参加本委员会的有关活动;

  (二)优惠取得本委员会的有关资料、学术刊物和信息服务;

  (三)取得本委员会的技术咨询;

  (四)本委员优先协助举办培训班服务活动;

  (五)优先获得本委员会的其它服务;

  (六)对本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单位会员活动;

  (八)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委员会章程,执行本委员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委员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三)维护本委员会的荣誉和合法权益;

  (四)向本委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自愿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委员会,会员如一年无故不参加本委员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z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技术委员会。远程教育技术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制定本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决定本委员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其决议需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需本届理事会通过,报学校审查同意。在延期换届时,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本委员会理事会是全省电大系统远程教育技术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在委员会代表大会闭幕期间领导本委员会开展工作,并对全省电大远程教育技术委员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全省远程教育技术委员会的决议;

  (二)选举常务理事会;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四)筹备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本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设置;

  (八)决定秘书长的聘任和解职;

  (九)制定委员会工作计划

  (十)领导本委员会开展工作;

  (十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二)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本委员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