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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学校巡视、巡逻制度

  板桥学校巡视、巡逻制度

  一、每天中午和下午学生在操场、教学区活动时,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加强巡视和巡逻,提示学生注意安全。

  二、晚间10:00----凌晨6:30学校掌握大门钥匙的人员在清查好学生后自觉关好校门(原则上校门由生活指导教师开关)

  三、巡视和巡逻每天必须认真填写值班情况记录和校警巡逻情况记载。

  四、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巡逻进行抽查,行政值周人员对每天值班的教师进行检查和考勤。

  五、如果在巡视和巡逻中出现了违纪情况,学校将按照《值周教师考核办法》和《行政人员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六、如果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七、分管安全的领导每月必须亲自带领相关人员执行一次巡视或巡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