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东一中宿舍值班教师管理办法
宿舍是学校的基本单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场所,宿舍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生活,影响到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管理好宿舍也是教师的应尽义务和职责,为此制订宿舍值班教师管理办法。
1、值班教师必须认真遵守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分为5月8日—9月30日和10月8日—次年4月30日两个时段 :
⑴ 10.8-4.30: 签到—— 中午12:20 离岗——下午13:20
晚上21:10 明天06:00
⑵ 5.8-9.30: 签到—— 中午12:20 离岗——下午14:20
晚上21:40 明天06:00
2、值班教师值班期间的具体任务、要求及规定分制:
⑴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值班考勤制度。(按学校考核办法执行)
⑵有急事应先请假并找人代替,严禁擅自离岗或无故脱岗。(10分)
⑶值班期间协助宿舍管理员维持好宿舍的纪律、卫生。主要包括:
①督促学生按时熄灯、按时休息、按时起床,保证宿舍的安静。(3分)
②经常性巡视宿舍各个楼层和学生寝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分)
③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夜间抽查宿舍的工作(女教师及时开关东门)。(10分)
④对违纪的宿舍或学生做好记录,值班结束时将记录单交给宿舍管理员。(3分)
⑤对内务、卫生较差的宿舍或学生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宿舍管理员。(3分)
⑷午休铃响后30分钟内、晚休铃响后60分钟内不得休息,巡视检查。(5分)
⑸10月8日至次年4月30日这一时段,中午值班不得休息,巡视检查。(5分)
⑹值班期间不做打牌、喝酒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3分)
⑺宿舍大门关闭后不得随意进出,以免影响学生休息。(3分)
⑻值班期间做好对宿舍管理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值班结束后将记录单送到政教处。(5分)
3、本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由分管宿舍的中层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级部评价办法的教师考核之中。